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2025年柳州市柳江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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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刪減后發布)
2025年柳州市柳江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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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整區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廳發〔2024〕64號,以下簡稱廣西整區試點方案)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自治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辦發〔2025〕10號)等文件精神,2025年我區在全區(不含2024年試點三都鎮及2023年試點百朋鎮百朋村委)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以下簡稱土地延包)試點工作。為積極穩妥推進該項目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延包試點意見、廣西整區試點方案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規程(試行)》(農辦政改〔2023〕7號)要求,到2025年底,全區符合延包條件的農戶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簽訂率達90%以上,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二、主要內容
(一)摸底調查承包現狀。由各鎮組織村、屯(組)開展摸底調查,逐家逐戶、逐田逐塊核查登記,重點了解第二輪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具體情況,全面掌握承包農戶家庭成員、承包地塊變化情況,以及村集體土地利用現狀和機動地等情況;了解掌握、統計分析村、屯(組)人均承包地面積情況;廣泛收集梳理農戶對土地延包的意愿以及土地延包相關問題。
(二)規范延包工作程序。按照農業農村部土地延包試點工作規程確定的8個程序,區農業農村局,各鎮黨委、政府指導村、屯(組)結合實際,研究探索本地的土地延包工作程序。各村要有至少2名婦女代表參與土地延包試點工作,切實保障婦女土地承包權益。中央明確,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參與延包。
(三)科學制定延包方案。各鎮制定土地延包工作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備案。各鎮要組織村、屯(組),根據承包農戶中的特殊人群、特殊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土地延包辦法,確保相關措施符合法律政策要求。村民小組的土地延包方案需經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15天。延包方案涉及承包地調整的,報鎮政府和區農業農村局批準。
(四)組織開展延包工作。各鎮要以第二輪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為基礎,按照土地延包工作規程和政策要求,指導村、屯(組)實施土地延包方案,組織填寫土地延包摸底調查表。調查結果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鎮政府、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同意并辦理土地延包手續。對家庭成員和承包地塊均無變化的,可直接簽訂土地延包合同;對僅有成員變動的,變更信息后簽訂土地延包合同;對承包地塊有變動的,需按照相關規范和標準開展測繪并公示確認后,再簽訂土地延包合同。
(五)應用合同網簽。各鎮原則上要統一使用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網簽系統開展土地延包工作,并及時做好本地土地確權數據庫糾錯和更新工作。使用全國網簽系統前需要以村、屯(組)為單位上傳數據進行初始化。初始化為調查前數據的,需在調查階段開始使用系統,包括摸底核實、數據完善、審核公示、合同簽訂等;初始化為調查后且已完成公示并可以直接簽訂合同的數據的,可直接使用系統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環節,可在系統上進行線上簽訂,也可導出合同后進行紙質簽訂,紙質簽訂的合同仍需導入系統。對仍需全程線下組織簽訂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的,需將簽訂的土地承包(延包)合同信息錄入全國合同網簽系統并上傳合同掃描件。
(六)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按照《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3〕29號)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資料共享和成果入庫工作的通知》(桂農廳發〔2024〕29號)要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與登記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以及不動產統一登記手續等。人員及地塊信息不變的,已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可依據承包合同信息辦理不動產登記,并在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標注記載,加蓋不動產登記專用章。尚未經過確權發證的,先結合延包開展確權,再由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頒證。
(七)完善檔案和土地確權數據庫信息。延包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納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同時繼續完善二輪承包的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檔案。土地延包工作后,區農業農村局要同步更新本地土地確權數據庫信息,并按照《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農廳規〔2022〕1號)要求,及時將更新數據匯交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對土地延包工作相關資料,特別是高清影像圖等地籍信息資料,嚴格按照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及自治區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管理實施辦法使用管理,確保不泄密。
三、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2025年3月1日—5月20日)。以2018年各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數據為基礎,由區農業農村局代為制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情況摸底確認歸戶表》,各鎮統籌所轄村屯分發到戶,逐家逐戶、逐田逐塊核查承包信息登記情況。
(二)成立機構(2025年3月20日—5月20日)。各鎮黨委、政府建立工作專班,保障土地延包政策在本地順利實施。各村屯延包小組由本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依法選舉產生,確保本級集體土地延包工作順利進行。
(三)制定延包方案(2025年3月20日—5月20日)。各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政策,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級延包方案,并報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備案后實施。村、屯兩級延包方案由本級延包小組負責起草,經本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并表決通過后進行公示、實施。
(四)組織方案實施(2025年5月21日—9月20日)。本次延包工作以分類實施方式進行,依照摸底確認反饋情況進行劃分,可劃分為三個類別分類推進,即可直接延包類、人員信息調整后延包類、涉地塊重測補測調整后延包等三類加以落實。
(五)合同簽訂(2025年9月21日—10月15日)。由第三方服務企業依照分類實施成果,按照農業農村部規定格式打印《農村土地(耕地)延包合同》一式四份,由各村屯組織本屯延包工作小組與各承包方進行簽訂。
(六)合同上傳及檔案歸整(2025年10月20日—11月10日)。由第三方服務企業將已簽訂《農村土地(耕地)延包合同》進行數字化掃描,將掃描結果及更新后數據上傳農業農村部系統。同時,對延包過程中所形成承、發包檔案按照《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桂農業發〔2014〕55號)要求進行規范化歸檔整理并進行數字化掃描,檔案經區檔案局檢驗合格后,由區農業農村局移送區檔案館進行入館歸檔。
(七)總結驗收(2025年11月10日—11月30日)。各鎮土地延包項目要在11月30日完成驗收整改工作,驗收以上傳農業農村部平臺數據及合同掃描件為基礎依據,以鎮為單位、以2018年土地確權已頒證數據為基數,全鎮延包合同簽訂率達90%以上,并形成工作總結或報告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匯總,由區農業農村局形成綜合性總結或報告上報區政府。
四、資金管理與使用
本年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項目采取直接補助方式,區農業農村局依照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資金合理調配后直接下撥各鎮,由各鎮根據廣西整區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統籌管理規范使用。
(一)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按照《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自治區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農廳規〔2024〕5號)要求執行。結合2024年整鎮試點取得的經驗,土地延包和土地確權工作將進行項目劃分,以各鎮政府為項目主體實施。各鎮要根據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強化資金監督管理,依據“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嚴格按照財經紀律積極推進項目實施,明確項目資金使用的方向、內容與時間期限,專款專用,及時對項目進行驗收核實并撥付資金,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二)資金使用方向。土地延包工作經費分為兩類,分別為鎮級延包工作經費和區級延包工作經費。其中:鎮級延包工作經費分為會議經費、誤工補貼及延包項目經費進行下撥,由各鎮統籌管理使用;會議經費主要用于組織召開鎮、村、屯三組延包工作會議、組織開展土地延包業務培訓;誤工補貼主要用于發放村屯干部帶隊入戶開展土地延包工作時的誤工補助;鎮級延包項目經費主要用于各鎮土地延包審核公示、延包成果數據庫構建、土地延包合同印制及組織簽訂、檔案初期整理、延包合同掃描上傳農業農村部系統以及購買服務等工作。土地延包工作中需引入第三方技術服務企業開展技術支持服務的,可由區農業農村局向各鎮推薦有資質的專業服務企業作為備選服務機構,各鎮依照自身工作安排自行按有關程序選取確定服務第三方并簽訂服務協議,也可由各鎮政府與區農業農村局作為雙業主方共同進行協議簽訂。區級延包工作經費由區農業農村局統籌管理,主要用于承包地塊摸底調查制作、聘請專業技術服務企業對各鎮延包項目數據成果進行檢測驗收及對所有紙質檔案成果進行數字化掃描歸案整理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組建2025年柳江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專班,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依托成員單位職能,提供數據、政策、資金等工作支持。各鎮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廣西整區試點工作方案要求,鎮黨委、政府建立工作專班、各試點村、屯(組)成立工作小組,明確任務分工,精心組織實施。
(二)強化項目監管。按照簡政放權的原則,項目資金下撥到鎮,目標任務落實到鎮,管理責任明確到鎮,績效管理延伸到鎮。區委辦(區委區政府督查績效辦)、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工作。
(三)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農業農村部工作要求,土地延包工作繼續封閉運行,不對外宣傳報道。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聯合區司法局、區信訪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部門,壓實主體責任,深入鄉村走訪摸排,及時發現和指導解決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充分發揮土地仲裁、人民調解等組織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熱情、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調處農民反映的問題,防止群體事件發生。針對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界線爭議、在征待征部分土地權屬歸置、林地與耕地界線劃分等重點問題,區工作專班要進行專項研討,形成有效處理意見,切實解決延包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四)加強情況調度。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落實,做好進度統計和情況分析,適時向區工作專班匯報情況和上報信息,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適時調度各地工作進展情況。
(五)做好項目驗收。各鎮要于2025年5月30日前出臺本級土地延包工作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備案;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土地延包合同簽訂工作;及時組織項目驗收,形成驗收報告(意見),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審核,由區農業農村局匯總后上報區政府。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指派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對各鎮進行抽檢驗收。
(六)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區、鎮兩級應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照“誰使用資金、誰負責績效”的原則,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績效運行監控方面。各鎮需對項目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進行動態監控,按時填報預算執行進度,于第二季度末配合開展預算績效運行監控,按時報送監控表與佐證材料,確保項目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實現同步。績效自評與報告方面,各鎮需在項目完工后及時開展項目驗收與績效自評,并提交自評報告與相應的佐證材料。自評報告應包括項目概況、評價工作情況和資金管理情況等內容。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各鎮需配合區農業農村局開展績效評價、整改落實等工作,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和財政部門評審意見,落實整改意見。信息公開與結果應用方面,各鎮需將績效目標、自評報告等信息進行適度公開,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懲,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2025年柳州市柳江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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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柳州市柳江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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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整區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廳發〔2024〕64號,以下簡稱廣西整區試點方案)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自治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辦發〔2025〕10號)等文件精神,2025年我區在全區(不含2024年試點三都鎮及2023年試點百朋鎮百朋村委)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以下簡稱土地延包)試點工作。為積極穩妥推進該項目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延包試點意見、廣西整區試點方案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規程(試行)》(農辦政改〔2023〕7號)要求,到2025年底,全區符合延包條件的農戶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簽訂率達90%以上,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二、主要內容
(一)摸底調查承包現狀。由各鎮組織村、屯(組)開展摸底調查,逐家逐戶、逐田逐塊核查登記,重點了解第二輪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具體情況,全面掌握承包農戶家庭成員、承包地塊變化情況,以及村集體土地利用現狀和機動地等情況;了解掌握、統計分析村、屯(組)人均承包地面積情況;廣泛收集梳理農戶對土地延包的意愿以及土地延包相關問題。
(二)規范延包工作程序。按照農業農村部土地延包試點工作規程確定的8個程序,區農業農村局,各鎮黨委、政府指導村、屯(組)結合實際,研究探索本地的土地延包工作程序。各村要有至少2名婦女代表參與土地延包試點工作,切實保障婦女土地承包權益。中央明確,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參與延包。
(三)科學制定延包方案。各鎮制定土地延包工作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備案。各鎮要組織村、屯(組),根據承包農戶中的特殊人群、特殊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土地延包辦法,確保相關措施符合法律政策要求。村民小組的土地延包方案需經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15天。延包方案涉及承包地調整的,報鎮政府和區農業農村局批準。
(四)組織開展延包工作。各鎮要以第二輪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為基礎,按照土地延包工作規程和政策要求,指導村、屯(組)實施土地延包方案,組織填寫土地延包摸底調查表。調查結果經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鎮政府、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同意并辦理土地延包手續。對家庭成員和承包地塊均無變化的,可直接簽訂土地延包合同;對僅有成員變動的,變更信息后簽訂土地延包合同;對承包地塊有變動的,需按照相關規范和標準開展測繪并公示確認后,再簽訂土地延包合同。
(五)應用合同網簽。各鎮原則上要統一使用全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網簽系統開展土地延包工作,并及時做好本地土地確權數據庫糾錯和更新工作。使用全國網簽系統前需要以村、屯(組)為單位上傳數據進行初始化。初始化為調查前數據的,需在調查階段開始使用系統,包括摸底核實、數據完善、審核公示、合同簽訂等;初始化為調查后且已完成公示并可以直接簽訂合同的數據的,可直接使用系統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環節,可在系統上進行線上簽訂,也可導出合同后進行紙質簽訂,紙質簽訂的合同仍需導入系統。對仍需全程線下組織簽訂土地承包(延包合)同的,需將簽訂的土地承包(延包)合同信息錄入全國合同網簽系統并上傳合同掃描件。
(六)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按照《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3〕29號)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資料共享和成果入庫工作的通知》(桂農廳發〔2024〕29號)要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與登記信息、征地信息等互通共享,進一步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以及不動產統一登記手續等。人員及地塊信息不變的,已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在新的承包期繼續有效且不變不換,可依據承包合同信息辦理不動產登記,并在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標注記載,加蓋不動產登記專用章。尚未經過確權發證的,先結合延包開展確權,再由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頒證。
(七)完善檔案和土地確權數據庫信息。延包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納入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同時繼續完善二輪承包的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檔案。土地延包工作后,區農業農村局要同步更新本地土地確權數據庫信息,并按照《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農廳規〔2022〕1號)要求,及時將更新數據匯交至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對土地延包工作相關資料,特別是高清影像圖等地籍信息資料,嚴格按照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及自治區農村土地承包數據管理實施辦法使用管理,確保不泄密。
三、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2025年3月1日—5月20日)。以2018年各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數據為基礎,由區農業農村局代為制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情況摸底確認歸戶表》,各鎮統籌所轄村屯分發到戶,逐家逐戶、逐田逐塊核查承包信息登記情況。
(二)成立機構(2025年3月20日—5月20日)。各鎮黨委、政府建立工作專班,保障土地延包政策在本地順利實施。各村屯延包小組由本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代表會議依法選舉產生,確保本級集體土地延包工作順利進行。
(三)制定延包方案(2025年3月20日—5月20日)。各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政策,結合地方實際制定本級延包方案,并報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備案后實施。村、屯兩級延包方案由本級延包小組負責起草,經本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討論并表決通過后進行公示、實施。
(四)組織方案實施(2025年5月21日—9月20日)。本次延包工作以分類實施方式進行,依照摸底確認反饋情況進行劃分,可劃分為三個類別分類推進,即可直接延包類、人員信息調整后延包類、涉地塊重測補測調整后延包等三類加以落實。
(五)合同簽訂(2025年9月21日—10月15日)。由第三方服務企業依照分類實施成果,按照農業農村部規定格式打印《農村土地(耕地)延包合同》一式四份,由各村屯組織本屯延包工作小組與各承包方進行簽訂。
(六)合同上傳及檔案歸整(2025年10月20日—11月10日)。由第三方服務企業將已簽訂《農村土地(耕地)延包合同》進行數字化掃描,將掃描結果及更新后數據上傳農業農村部系統。同時,對延包過程中所形成承、發包檔案按照《廣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桂農業發〔2014〕55號)要求進行規范化歸檔整理并進行數字化掃描,檔案經區檔案局檢驗合格后,由區農業農村局移送區檔案館進行入館歸檔。
(七)總結驗收(2025年11月10日—11月30日)。各鎮土地延包項目要在11月30日完成驗收整改工作,驗收以上傳農業農村部平臺數據及合同掃描件為基礎依據,以鎮為單位、以2018年土地確權已頒證數據為基數,全鎮延包合同簽訂率達90%以上,并形成工作總結或報告上報區農業農村局審核匯總,由區農業農村局形成綜合性總結或報告上報區政府。
四、資金管理與使用
本年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項目采取直接補助方式,區農業農村局依照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資金合理調配后直接下撥各鎮,由各鎮根據廣西整區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統籌管理規范使用。
(一)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按照《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自治區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農廳規〔2024〕5號)要求執行。結合2024年整鎮試點取得的經驗,土地延包和土地確權工作將進行項目劃分,以各鎮政府為項目主體實施。各鎮要根據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強化資金監督管理,依據“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嚴格按照財經紀律積極推進項目實施,明確項目資金使用的方向、內容與時間期限,專款專用,及時對項目進行驗收核實并撥付資金,確保項目順利完成。
(二)資金使用方向。土地延包工作經費分為兩類,分別為鎮級延包工作經費和區級延包工作經費。其中:鎮級延包工作經費分為會議經費、誤工補貼及延包項目經費進行下撥,由各鎮統籌管理使用;會議經費主要用于組織召開鎮、村、屯三組延包工作會議、組織開展土地延包業務培訓;誤工補貼主要用于發放村屯干部帶隊入戶開展土地延包工作時的誤工補助;鎮級延包項目經費主要用于各鎮土地延包審核公示、延包成果數據庫構建、土地延包合同印制及組織簽訂、檔案初期整理、延包合同掃描上傳農業農村部系統以及購買服務等工作。土地延包工作中需引入第三方技術服務企業開展技術支持服務的,可由區農業農村局向各鎮推薦有資質的專業服務企業作為備選服務機構,各鎮依照自身工作安排自行按有關程序選取確定服務第三方并簽訂服務協議,也可由各鎮政府與區農業農村局作為雙業主方共同進行協議簽訂。區級延包工作經費由區農業農村局統籌管理,主要用于承包地塊摸底調查制作、聘請專業技術服務企業對各鎮延包項目數據成果進行檢測驗收及對所有紙質檔案成果進行數字化掃描歸案整理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組建2025年柳江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專班,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依托成員單位職能,提供數據、政策、資金等工作支持。各鎮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廣西整區試點工作方案要求,鎮黨委、政府建立工作專班、各試點村、屯(組)成立工作小組,明確任務分工,精心組織實施。
(二)強化項目監管。按照簡政放權的原則,項目資金下撥到鎮,目標任務落實到鎮,管理責任明確到鎮,績效管理延伸到鎮。區委辦(區委區政府督查績效辦)、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將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工作。
(三)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根據農業農村部工作要求,土地延包工作繼續封閉運行,不對外宣傳報道。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牽頭聯合區司法局、區信訪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等部門,壓實主體責任,深入鄉村走訪摸排,及時發現和指導解決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要充分發揮土地仲裁、人民調解等組織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熱情、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調處農民反映的問題,防止群體事件發生。針對國有土地與集體土地界線爭議、在征待征部分土地權屬歸置、林地與耕地界線劃分等重點問題,區工作專班要進行專項研討,形成有效處理意見,切實解決延包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四)加強情況調度。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落實,做好進度統計和情況分析,適時向區工作專班匯報情況和上報信息,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適時調度各地工作進展情況。
(五)做好項目驗收。各鎮要于2025年5月30日前出臺本級土地延包工作方案,報區農業農村局備案;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土地延包合同簽訂工作;及時組織項目驗收,形成驗收報告(意見),并于2025年11月15日前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審核,由區農業農村局匯總后上報區政府。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指派區工作專班辦公室(區農業農村局)對各鎮進行抽檢驗收。
(六)加強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區、鎮兩級應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照“誰使用資金、誰負責績效”的原則,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績效運行監控方面。各鎮需對項目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進行動態監控,按時填報預算執行進度,于第二季度末配合開展預算績效運行監控,按時報送監控表與佐證材料,確保項目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實現同步。績效自評與報告方面,各鎮需在項目完工后及時開展項目驗收與績效自評,并提交自評報告與相應的佐證材料。自評報告應包括項目概況、評價工作情況和資金管理情況等內容。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各鎮需配合區農業農村局開展績效評價、整改落實等工作,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和財政部門評審意見,落實整改意見。信息公開與結果應用方面,各鎮需將績效目標、自評報告等信息進行適度公開,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懲,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