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區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證照分離”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既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華。“證照分離”主要針對行政許可事項,破解的是“辦照容易辦證難”和“準入不準營”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8〕50號)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代擬了《柳州市柳江區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參照自治區《廣西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梳理形成《柳州市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以下簡稱《柳州市改革事項表》),以統一的事項名稱表述、明確的審批部門及層級、規范的經營范圍表述、具體的改革舉措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二)各相關部門對照《柳州市改革事項表》,逐項制定出臺本部門本系統的具體管理措施。
(三)各有關部門按照“推送告知”、“接收反饋”、“社會公示”等全程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實現登記與審批的有效銜接。 依托自治區政府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向各相關部門開放共享權限,同時加快推進統一標準的企業法人單位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為部門間信息共享提供標準,貫徹執行自治區發布的“證照分離”改革相關事項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暢通市場主體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部門間的推送、反饋、公示通道,實現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五)進一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有關工作,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建立完善懲罰性賠償、“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統一“黑名單”等制度,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機制,推動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三、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了如下工作要求,確保《方案》得以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柳州市柳江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的作用,協調推進我區改革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參照對應的自治區相關部門,針對本部門涉及“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制定相關管理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及時研究和解決改革工作遇到的問題,積極穩妥推進 “證照分離”改革工作。
(二)強化督查考核。各有關部門要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實,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創新開展工作;要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對改革工作的業務指導,對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事例要給予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問責,確保改革落地生效。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有關部門要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在各類媒體上進行改革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社會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夯實改革的社會群眾基礎,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加強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本部門、本系統有關業務人員對“證照分離”改革政策文件及相關知識的認識和政策執行水平,提高準入服務效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柳州市柳江區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證照分離”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既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對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華。“證照分離”主要針對行政許可事項,破解的是“辦照容易辦證難”和“準入不準營”的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8〕50號)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區實際,代擬了《柳州市柳江區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參照自治區《廣西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梳理形成《柳州市第一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以下簡稱《柳州市改革事項表》),以統一的事項名稱表述、明確的審批部門及層級、規范的經營范圍表述、具體的改革舉措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二)各相關部門對照《柳州市改革事項表》,逐項制定出臺本部門本系統的具體管理措施。
(三)各有關部門按照“推送告知”、“接收反饋”、“社會公示”等全程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實現登記與審批的有效銜接。 依托自治區政府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向各相關部門開放共享權限,同時加快推進統一標準的企業法人單位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為部門間信息共享提供標準,貫徹執行自治區發布的“證照分離”改革相關事項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健全市場監管部門與行政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之間對備案事項目錄和后置審批事項目錄的動態維護機制,暢通市場主體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部門間的推送、反饋、公示通道,實現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五)進一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有關工作,逐步實現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常態化,建立完善懲罰性賠償、“履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統一“黑名單”等制度,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機制,推動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逐步構建完善多元共治格局。
三、工作要求
《方案》提出了如下工作要求,確保《方案》得以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柳州市柳江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的作用,協調推進我區改革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參照對應的自治區相關部門,針對本部門涉及“證照分離”改革事項,制定相關管理措施并向社會公布。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及時研究和解決改革工作遇到的問題,積極穩妥推進 “證照分離”改革工作。
(二)強化督查考核。各有關部門要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實,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創新開展工作;要加強對“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督促檢查和對改革工作的業務指導,對工作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事例要給予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的單位或個人要嚴肅問責,確保改革落地生效。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有關部門要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在各類媒體上進行改革政策宣傳解讀,提高社會知曉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夯實改革的社會群眾基礎,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加強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本部門、本系統有關業務人員對“證照分離”改革政策文件及相關知識的認識和政策執行水平,提高準入服務效能,確保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