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實施方案》的修訂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關于做好計生特殊家庭的幫扶工作要求,我區于2014年出臺《柳江縣誠信計生“五心·幸福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政辦發〔2014〕105號,以下簡稱《方案》),在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扶助的基礎上,明確了經濟、醫療、養老、教育、住房等八項扶助措施,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計生特殊家庭的實際困難。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原《方案》部分規定已不適應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完善政策,切實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幫扶工作力度,區人民政府于2019年啟動了《方案》修訂工作。
二、起草過程
《方案》嚴格遵循規范性文件修訂要求,經歷了調研起草、征求意見、組織論證、集體審議等階段。先后三次征求各鎮人民政府、區直相關單位的意見。綜合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后,經柳江區人民政府2020年第2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施行。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文件主體結構分五部分:
一是指導思想。包括制定《方案》的目的和意義。
二是扶助對象。明確扶助對象的條件和審批程序。
三是扶助內容。包括經濟扶助、醫療扶助、養老扶助、住房扶助、再生育扶助、就業扶助、教育扶助、關懷扶助等八類扶助措施。
四是工作要求。對各鎮、各部門提出工作要求并進行考核督查。
五是實施時間。從2020年12月29日起執行。
四、相比原《方案》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經濟扶助方面
1.提高每月扶助金標準并實行動態調整。失獨扶助對象由原500元/月提高至650元/月,傷殘扶助對象由原45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扶助金標準將根據柳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
2.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明確由區人民政府確定標準并發放一次性補助金。
(二)醫療扶助方面
1.繼續為計生特殊家庭夫妻每年購買人身意外及住院補貼保險,同時規定如國家或自治區已購買同類型保險的,區級層面不再另行購買。
2.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簽約家庭醫生并購買“個性化服務包”的,給予不高于200元簽約優惠。
3.對計生特殊家庭夫妻免費體檢、就醫綠色通道等事項進行修訂及明確。
(三)養老扶助方面
1.計生特殊家庭夫妻年滿60歲,符合條件的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2.將城區戶籍年滿60周歲且需介助、介護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納入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范圍。
(四)住房扶助方面
將符合條件的計生特殊家庭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圍。
(五)再生育扶助方面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有再生育意愿,符合相關條件申請實施輔助生育的,按自治區文件規定予以補助。
(六)就業扶助方面,增加“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的照顧政策。
(七)教育扶助方面,增加“給予一次性助學金”,強調助學的性質。
(八)關懷扶助方面
1.建立完善計生特殊家庭聯系人工作制度。
2.計生特殊家庭夫妻死亡的,免收五項殯儀基本服務費用。
(九)其他修改的重要內容
根據全面實施兩孩的政策要求,扶助對象范圍設置“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條件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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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方案》的修訂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關于做好計生特殊家庭的幫扶工作要求,我區于2014年出臺《柳江縣誠信計生“五心·幸福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江政辦發〔2014〕105號,以下簡稱《方案》),在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扶助的基礎上,明確了經濟、醫療、養老、教育、住房等八項扶助措施,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計生特殊家庭的實際困難。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原《方案》部分規定已不適應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完善政策,切實加大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的幫扶工作力度,區人民政府于2019年啟動了《方案》修訂工作。
二、起草過程
《方案》嚴格遵循規范性文件修訂要求,經歷了調研起草、征求意見、組織論證、集體審議等階段。先后三次征求各鎮人民政府、區直相關單位的意見。綜合各方面意見進行修改后,經柳江區人民政府2020年第2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施行。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文件主體結構分五部分:
一是指導思想。包括制定《方案》的目的和意義。
二是扶助對象。明確扶助對象的條件和審批程序。
三是扶助內容。包括經濟扶助、醫療扶助、養老扶助、住房扶助、再生育扶助、就業扶助、教育扶助、關懷扶助等八類扶助措施。
四是工作要求。對各鎮、各部門提出工作要求并進行考核督查。
五是實施時間。從2020年12月29日起執行。
四、相比原《方案》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經濟扶助方面
1.提高每月扶助金標準并實行動態調整。失獨扶助對象由原500元/月提高至650元/月,傷殘扶助對象由原45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扶助金標準將根據柳州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調整。
2.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明確由區人民政府確定標準并發放一次性補助金。
(二)醫療扶助方面
1.繼續為計生特殊家庭夫妻每年購買人身意外及住院補貼保險,同時規定如國家或自治區已購買同類型保險的,區級層面不再另行購買。
2.對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簽約家庭醫生并購買“個性化服務包”的,給予不高于200元簽約優惠。
3.對計生特殊家庭夫妻免費體檢、就醫綠色通道等事項進行修訂及明確。
(三)養老扶助方面
1.計生特殊家庭夫妻年滿60歲,符合條件的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
2.將城區戶籍年滿60周歲且需介助、介護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納入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施范圍。
(四)住房扶助方面
將符合條件的計生特殊家庭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及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圍。
(五)再生育扶助方面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夫妻有再生育意愿,符合相關條件申請實施輔助生育的,按自治區文件規定予以補助。
(六)就業扶助方面,增加“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的照顧政策。
(七)教育扶助方面,增加“給予一次性助學金”,強調助學的性質。
(八)關懷扶助方面
1.建立完善計生特殊家庭聯系人工作制度。
2.計生特殊家庭夫妻死亡的,免收五項殯儀基本服務費用。
(九)其他修改的重要內容
根據全面實施兩孩的政策要求,扶助對象范圍設置“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的條件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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