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柳州市柳江區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空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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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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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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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我區人才小高地建設水平、增強引領功能,探索建立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根據柳州市政府《柳州市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修訂稿)》(柳政發〔2017〕42號)和中共柳州市委辦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柳辦〔2006〕20號)精神,特制定我區建設人才小高地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人才優先、創新驅動,促進人才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高度對接、深度融合。緊扣產業結構優化人才布局,緊扣項目建設發揮人才技能,緊扣平臺建設助力人才發展,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探索更加靈活人才服務管理機制,不斷優化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用好人才的發展環境。以急需高層次人才為重點,在重點產業、優勢企事業單位及部分領域搭建一流舞臺,創造一流條件,營造一流環境,吸引、聚集和培養一批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才。通過人才小高地建設的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全面推動人才資源整體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建設范圍
人才小高地,是指集中各方力量,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依托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優勢企事業(簡稱“三重一優”)聚集和培養高層次人才,并有效發揮作用的人才特區。它具有高層次、專業化、好環境、多樣性等特點。
我區區級人才小高地的建設范圍可以是一個企業或學科,也可以是根據產業、行業、項目的要求,由產學研單位共同組成的、有統一協調運行機制、管理辦法和工作措施并明確有牽頭單位的聯合體;符合條件的柳江區內各種所有制經濟實體或學術團體均可申報建設柳江區人才小高地,主要包括:
1.處于市、區科技前沿水平,有一定科研實力和較大影響,能夠產生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優勢企事業單位;
2.與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密切相關,對社會、經濟產生一定效益和一定影響,產學研緊密聯系、引進與培養人才密切結合、人才較為集中的產業或學術聯合體及經濟、科研實體
3.其他具備條件的經濟、科研實體或社科組織。
三、建設目標
通過申報建設市級人才小高地和自主建設一批具有我區特色的區級人才小高地,逐步構建起市、區級兩級人才小高地體系,不斷加大引進和培養人才力度,示范帶動全區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提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一)突出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實現人才小高地引才育才能力整體提升。創新和完善人才小高地建設的政策體系,把人才小高地建設與我市雙百人才工程有效結合,統籌推進。加大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及其團隊的引進和培養力度,建立完善各層次專家梯隊培養機制,進一步增強小高地對人才的吸引力、承載力和自主培養高層次人才的能力。從2018年開始,用5年時間創建4個以上基礎好、實力強、潛力大、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人才小高地,其中市級人才小高地1個,區級人才小高地3個以上。市級和區級人才小高地累計引進(含柔性引進)和培養各類急需、緊缺人才:全日制碩士30名;區級以上學術或技術帶頭人10-40名;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技術骨干30名;高技能人才30名。
(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實現人才小高地服務發展能力全面提升。緊跟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步伐,圍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重點產業發展需要,采取特別政策和特殊機制,靈活支持海內外優秀人才組建團隊,突破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技術難題,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使人才小高地在更廣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融入我區產業發展新格局。力爭到2025年,在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中培育出新的產值億元企業,以及打造一批柳江特色鮮明、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優勢企事業單位,使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真正成為引領我區產業和行業發展的排頭兵。
(三)堅持可持續發展,實現人才小高地建設和管理水平的顯著提升。引導載體單位全面加強人才小高地建設和管理,著力提高產學研結合能力、協同創新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重點完善人才小高地動態管理機制,健全資助、項目、績效等配套管理制度,在人才政策和體制機制創新、人才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管理服務等方面實現新突破,把人才小高地打造成為我區人才人事綜合改革的重要示范區。
四、建設條件
申報建設人才小高地必須具有明確的載體,即屬于我區優勢經濟、科研實體或社科組織等。建設不同層次和類型的人才小高地還應具備相應的條件:
(一)申報建設柳州市市級人才小高地的條件
按照柳州市政府《柳州市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修訂稿)》(柳政發〔2017〕42號)和中共柳州市委辦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柳辦〔2006〕2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建設柳江區級人才小高地的條件
申報建設區級人才小高地,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我區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優勢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相對密集(含柔性擁有),人才團隊年齡結構相對合理;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中處于先進水平。
產業類人才小高地能聚集一批區內乃至市內同行業公認、有原創能力的技術骨干和優秀經營管理者;有多項市級及以上科研技術成果,能推動產業、企業的發展;擁有本專業領域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數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10%以上。產業類人才小高地一般在優勢企事業單位及其聯合體中產生。
學術類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領域處于區內乃至市內先進水平、有較高知名度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研究項目處于本學科市內先進水平,擁有本專業領域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數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0%以上。學術類人才小高地一般從教育、衛生、農業等部門中產生。
2.具有良好的人才創新、創業環境。人才小高地的領導對人才小高地建設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各項人才政策;人際關系和諧、學術環境民主。
3.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能為人才小高地建設提供有效的資金支持和保障,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工作環境及條件。
4.制定有效完善的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方案。包括建設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分析、組織機構、組織任務和措施等,對人才小高地建設實行項目管理。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建設市級人才小高地的程序
按照柳州市有關規定進行,原則上從區級人才小高地中擇優推薦。
(二)申報建設區本級人才小高地程序
成立由區政府牽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局、工信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專業技術部門為成員部門的柳江區人才工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符合區級人才小高地建設條件的載體向區人社局申報,區人才工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對象進行評審,挑選高層次人才相對密集,創新創業能力較強的單位,作為區級人才小高地的建設載體,經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核后報區委、區政府審批、公布。
六、管理辦法
人才小高地建設以載體自身管理為主,各級政府和部門分級分類進行指導和宏觀管理。
(一)構建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引進“綠色通道”。事業單位性質的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不受編制及崗位職數限制,入編問題由編制部門解決,崗位職數問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解決。屬于事業單位招聘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相關招聘手續實行限時辦結制,經區編委會研究同意后,一個月內完成用編審批、增人計劃、入編登記、工資等手續辦理。小高地的人才來去自由,不受身份、地域限制,鼓勵采取柔性方式引才引智。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從國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所在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報經自治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按規定程序直接申報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二)拓寬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渠道。依托雙百人才工程和柳州市引進海外智力工作,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協會作用,拓寬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渠道。
(三)完善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套服務。保持現行人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大政策落實力度。配偶在國(境)外定居的高層次人才,本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不少于30天的帶薪探親休假;配偶在國(境)內且在柳州市轄區外定居的高層次人才,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帶薪探親休假。高層次人才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滿六十周歲的父母和配偶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公費來柳探親的待遇,往返交通費由用人單位和區財政(由人才小高地專項經費支出)各負擔50%。進一步提高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保障成效,從市外引進并經柳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需要進入我區就讀的,由柳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每年5月1日前對子女入學需求進行匯總,根據人才本人意愿,由區教育局協調解決其子女入學事宜,確保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我區能夠享受到優質的教育。
(四)對人才小高地實行分類指導和不同的管理目標。產業類人才小高地主要考核人才與經濟互動的成效,能否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是否在縣內、市內同行業中處于先進水平。學術類人才小高地主要考核人才的創新能力,研究的科研成果是否在本領域的學術地位,與經濟建設密切相關的基礎研究是否能轉化應用并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
(五)人才的配置管理實行統一調劑與自動管理相結合。進入我區人才小高地的各類人才,在不涉及商業秘密的前提下,鼓勵人才在企業與企業之間和本部門不同崗位上自由流動。
(六)實施人才小高地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結合我區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任務、重大項目推進需要,區分載體單位類別、特點和建設需求,將人才小高地人才培訓納入我區每年度的企業骨干人才培養提升項目并行推進,定期組織人才小高地管理人員到國內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或強優企業進行專題培訓。
(七)實施人才小高地項目平臺層次升檔行動。積極幫助和大力支持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難題和關鍵性技術問題,申報國家或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培養平臺,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促進人才小高地提升承擔科研項目、搭建人才平臺的層次和水平。充分發揮小高地人才團隊在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中的智力支持作用。
(八)收入分配與社會保障政策。人才小高地建設單位可擁有更大的分配自主權。企業和非財政撥款單位可自主確定分配機制和分配方式。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經費保障方面可給與適當傾斜。
實行科研項目首席專家負責制。項目完成后,剩余的經費,屬于國家資助的,經歸口部門批準后,可留給項目承擔單位用于補助科研發展支出;屬于自治區、柳州市和我區資助的,經批準后可由其用于該項目的后續研究或獎勵參與項目研究的有功人員。
實行特殊津貼制度。其津貼開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屬于單位自行決定的,由單位解決;符合享受我區人才津貼政策的,給與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九)探索人才資本產權激勵辦法。推進生產要素按貢獻大小參與分配的改革,建立健全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薪酬機制。鼓勵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創新高層次人才分配激勵制度。屬事業單位載體單位的,人才小高地專項資金(含各級各部門和本單位配套部分)分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外保留項目,不列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十)完善和落實定期考核評估制度。加強和完善人才小高地考核評估工作,探索建立體現人才小高地功能定位、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指標體系,重點加強引才育才能力、科技創新和服務發展能力、建設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考評。對人才小高地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人才小高地進行考核評估,中期考核等次為優秀、良好的,在人才小高地建設專項資金安排方面給予傾斜;考核等次為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專項資金資助。區人社局牽頭組織整改驗收,驗收合格的繼續保留人才小高地資格,驗收不合格的取消人才小高地資格;期滿考核達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保留人才小高地資格,繼續享受人才小高地政策;不合格的由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評審后提出取消申請,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同意,提交區委、區政府審定后,取消人才小高地資格。建設期滿且連續3年沒有申報科研開發類資助項目的人才小高地,不再保留人才小高地資格。
(十一)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預算績效考核。完善人才小高地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各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人才小高地建設專項資助資金,加快支出進度,強化管理,接受人社、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二)其他事項。建設人才小高地是實施“人才強區”戰略的重要舉措,有關職能部門要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為人才小高地建設做好服務工作。
七、資金投入
1.人才小高地建設資金以各建設載體投入為主,區財政給予適當補貼和支持。
2.建立人才小高地的企事業單位對小高地人才資源開發的投入,可列入成本核算,稅前列支(具體的范圍和標準,以稅務機關的文件規定為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3月23日印發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現將《柳州市柳江區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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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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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升我區人才小高地建設水平、增強引領功能,探索建立更為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根據柳州市政府《柳州市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修訂稿)》(柳政發〔2017〕42號)和中共柳州市委辦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柳辦〔2006〕20號)精神,特制定我區建設人才小高地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人才優先、創新驅動,促進人才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高度對接、深度融合。緊扣產業結構優化人才布局,緊扣項目建設發揮人才技能,緊扣平臺建設助力人才發展,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探索更加靈活人才服務管理機制,不斷優化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用好人才的發展環境。以急需高層次人才為重點,在重點產業、優勢企事業單位及部分領域搭建一流舞臺,創造一流條件,營造一流環境,吸引、聚集和培養一批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才。通過人才小高地建設的示范、帶動和輻射作用,全面推動人才資源整體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建設范圍
人才小高地,是指集中各方力量,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依托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優勢企事業(簡稱“三重一優”)聚集和培養高層次人才,并有效發揮作用的人才特區。它具有高層次、專業化、好環境、多樣性等特點。
我區區級人才小高地的建設范圍可以是一個企業或學科,也可以是根據產業、行業、項目的要求,由產學研單位共同組成的、有統一協調運行機制、管理辦法和工作措施并明確有牽頭單位的聯合體;符合條件的柳江區內各種所有制經濟實體或學術團體均可申報建設柳江區人才小高地,主要包括:
1.處于市、區科技前沿水平,有一定科研實力和較大影響,能夠產生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優勢企事業單位;
2.與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密切相關,對社會、經濟產生一定效益和一定影響,產學研緊密聯系、引進與培養人才密切結合、人才較為集中的產業或學術聯合體及經濟、科研實體
3.其他具備條件的經濟、科研實體或社科組織。
三、建設目標
通過申報建設市級人才小高地和自主建設一批具有我區特色的區級人才小高地,逐步構建起市、區級兩級人才小高地體系,不斷加大引進和培養人才力度,示范帶動全區人才資源開發和人才隊伍建設,為提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
(一)突出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實現人才小高地引才育才能力整體提升。創新和完善人才小高地建設的政策體系,把人才小高地建設與我市雙百人才工程有效結合,統籌推進。加大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及其團隊的引進和培養力度,建立完善各層次專家梯隊培養機制,進一步增強小高地對人才的吸引力、承載力和自主培養高層次人才的能力。從2018年開始,用5年時間創建4個以上基礎好、實力強、潛力大、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人才小高地,其中市級人才小高地1個,區級人才小高地3個以上。市級和區級人才小高地累計引進(含柔性引進)和培養各類急需、緊缺人才:全日制碩士30名;區級以上學術或技術帶頭人10-40名;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技術骨干30名;高技能人才30名。
(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實現人才小高地服務發展能力全面提升。緊跟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步伐,圍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重點產業發展需要,采取特別政策和特殊機制,靈活支持海內外優秀人才組建團隊,突破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技術難題,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使人才小高地在更廣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融入我區產業發展新格局。力爭到2025年,在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中培育出新的產值億元企業,以及打造一批柳江特色鮮明、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優勢企事業單位,使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真正成為引領我區產業和行業發展的排頭兵。
(三)堅持可持續發展,實現人才小高地建設和管理水平的顯著提升。引導載體單位全面加強人才小高地建設和管理,著力提高產學研結合能力、協同創新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重點完善人才小高地動態管理機制,健全資助、項目、績效等配套管理制度,在人才政策和體制機制創新、人才流動配置和激勵保障,管理服務等方面實現新突破,把人才小高地打造成為我區人才人事綜合改革的重要示范區。
四、建設條件
申報建設人才小高地必須具有明確的載體,即屬于我區優勢經濟、科研實體或社科組織等。建設不同層次和類型的人才小高地還應具備相應的條件:
(一)申報建設柳州市市級人才小高地的條件
按照柳州市政府《柳州市人才小高地提升工程實施方案(修訂稿)》(柳政發〔2017〕42號)和中共柳州市委辦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柳辦〔2006〕2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建設柳江區級人才小高地的條件
申報建設區級人才小高地,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我區重點產業、重點項目、重點學科和優勢企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相對密集(含柔性擁有),人才團隊年齡結構相對合理;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中處于先進水平。
產業類人才小高地能聚集一批區內乃至市內同行業公認、有原創能力的技術骨干和優秀經營管理者;有多項市級及以上科研技術成果,能推動產業、企業的發展;擁有本專業領域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數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10%以上。產業類人才小高地一般在優勢企事業單位及其聯合體中產生。
學術類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領域處于區內乃至市內先進水平、有較高知名度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研究項目處于本學科市內先進水平,擁有本專業領域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數占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0%以上。學術類人才小高地一般從教育、衛生、農業等部門中產生。
2.具有良好的人才創新、創業環境。人才小高地的領導對人才小高地建設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柳州市各項人才政策;人際關系和諧、學術環境民主。
3.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能為人才小高地建設提供有效的資金支持和保障,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和工作環境及條件。
4.制定有效完善的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方案。包括建設人才小高地的可行性分析、組織機構、組織任務和措施等,對人才小高地建設實行項目管理。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建設市級人才小高地的程序
按照柳州市有關規定進行,原則上從區級人才小高地中擇優推薦。
(二)申報建設區本級人才小高地程序
成立由區政府牽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局、工信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專業技術部門為成員部門的柳江區人才工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由符合區級人才小高地建設條件的載體向區人社局申報,區人才工作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對象進行評審,挑選高層次人才相對密集,創新創業能力較強的單位,作為區級人才小高地的建設載體,經區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審核后報區委、區政府審批、公布。
六、管理辦法
人才小高地建設以載體自身管理為主,各級政府和部門分級分類進行指導和宏觀管理。
(一)構建高層次人才及團隊引進“綠色通道”。事業單位性質的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核心成員,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不受編制及崗位職數限制,入編問題由編制部門解決,崗位職數問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解決。屬于事業單位招聘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相關招聘手續實行限時辦結制,經區編委會研究同意后,一個月內完成用編審批、增人計劃、入編登記、工資等手續辦理。小高地的人才來去自由,不受身份、地域限制,鼓勵采取柔性方式引才引智。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從國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所在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報經自治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按規定程序直接申報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二)拓寬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渠道。依托雙百人才工程和柳州市引進海外智力工作,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專業協會作用,拓寬高層次專業人才引進渠道。
(三)完善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套服務。保持現行人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大政策落實力度。配偶在國(境)外定居的高層次人才,本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不少于30天的帶薪探親休假;配偶在國(境)內且在柳州市轄區外定居的高層次人才,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帶薪探親休假。高層次人才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滿六十周歲的父母和配偶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公費來柳探親的待遇,往返交通費由用人單位和區財政(由人才小高地專項經費支出)各負擔50%。進一步提高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保障成效,從市外引進并經柳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需要進入我區就讀的,由柳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每年5月1日前對子女入學需求進行匯總,根據人才本人意愿,由區教育局協調解決其子女入學事宜,確保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我區能夠享受到優質的教育。
(四)對人才小高地實行分類指導和不同的管理目標。產業類人才小高地主要考核人才與經濟互動的成效,能否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是否在縣內、市內同行業中處于先進水平。學術類人才小高地主要考核人才的創新能力,研究的科研成果是否在本領域的學術地位,與經濟建設密切相關的基礎研究是否能轉化應用并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
(五)人才的配置管理實行統一調劑與自動管理相結合。進入我區人才小高地的各類人才,在不涉及商業秘密的前提下,鼓勵人才在企業與企業之間和本部門不同崗位上自由流動。
(六)實施人才小高地管理人才培養計劃。結合我區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任務、重大項目推進需要,區分載體單位類別、特點和建設需求,將人才小高地人才培訓納入我區每年度的企業骨干人才培養提升項目并行推進,定期組織人才小高地管理人員到國內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或強優企業進行專題培訓。
(七)實施人才小高地項目平臺層次升檔行動。積極幫助和大力支持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難題和關鍵性技術問題,申報國家或自治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等基地建設項目,申報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培養平臺,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促進人才小高地提升承擔科研項目、搭建人才平臺的層次和水平。充分發揮小高地人才團隊在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決策中的智力支持作用。
(八)收入分配與社會保障政策。人才小高地建設單位可擁有更大的分配自主權。企業和非財政撥款單位可自主確定分配機制和分配方式。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經費保障方面可給與適當傾斜。
實行科研項目首席專家負責制。項目完成后,剩余的經費,屬于國家資助的,經歸口部門批準后,可留給項目承擔單位用于補助科研發展支出;屬于自治區、柳州市和我區資助的,經批準后可由其用于該項目的后續研究或獎勵參與項目研究的有功人員。
實行特殊津貼制度。其津貼開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屬于單位自行決定的,由單位解決;符合享受我區人才津貼政策的,給與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九)探索人才資本產權激勵辦法。推進生產要素按貢獻大小參與分配的改革,建立健全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的薪酬機制。鼓勵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創新高層次人才分配激勵制度。屬事業單位載體單位的,人才小高地專項資金(含各級各部門和本單位配套部分)分配計入績效工資總量外保留項目,不列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十)完善和落實定期考核評估制度。加強和完善人才小高地考核評估工作,探索建立體現人才小高地功能定位、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指標體系,重點加強引才育才能力、科技創新和服務發展能力、建設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考評。對人才小高地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對人才小高地進行考核評估,中期考核等次為優秀、良好的,在人才小高地建設專項資金安排方面給予傾斜;考核等次為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專項資金資助。區人社局牽頭組織整改驗收,驗收合格的繼續保留人才小高地資格,驗收不合格的取消人才小高地資格;期滿考核達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保留人才小高地資格,繼續享受人才小高地政策;不合格的由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評審后提出取消申請,經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同意,提交區委、區政府審定后,取消人才小高地資格。建設期滿且連續3年沒有申報科研開發類資助項目的人才小高地,不再保留人才小高地資格。
(十一)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項目預算績效考核。完善人才小高地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各人才小高地載體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和管理人才小高地建設專項資助資金,加快支出進度,強化管理,接受人社、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十二)其他事項。建設人才小高地是實施“人才強區”戰略的重要舉措,有關職能部門要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為人才小高地建設做好服務工作。
七、資金投入
1.人才小高地建設資金以各建設載體投入為主,區財政給予適當補貼和支持。
2.建立人才小高地的企事業單位對小高地人才資源開發的投入,可列入成本核算,稅前列支(具體的范圍和標準,以稅務機關的文件規定為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3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