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補貼政策有何改革?
2016年開始,將中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80%、中央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國家農作物良種補貼合并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每年發放一次。
二、國家發放這個補貼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補貼資金直接與耕地地力保護掛鉤,所有承包了耕地的農戶,只要保護好耕地質量(指符合補貼規定的),都可以享受這個補貼。
三、改革后補貼對象是誰?
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土地流轉后仍發放給承包農戶。
四、2022年的內容?
一是補貼資金發放完成時間要求在6月30日前發放完畢;二是補貼面積應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具體以各縣人民政府審發的實施方案為準;三是明確國有農場職工承包耕地申報補貼的要求;四是支持各地以獎懲措施引導和鼓勵農民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對推廣稻田冬種綠肥、秸稈還田等技術的農戶,各地可視情況適當提高這類耕地的畝均補貼標準,但最高補貼標準要控制在250元以內。對露天焚燒秸稈的,各地可根據嚴重程度扣減或取消違反者的補貼資格。
五、每畝補貼多少錢?
每個縣每年執行一個補貼標準。根據當年上級撥付全縣的補貼資金總額除以當年全縣核實后的應補貼面積,得出全縣該年每畝補貼的金額。所以,每個縣的畝平均補貼標準不會相同。
六、根據什么面積進行補貼?
原則上從2019年開始補貼面積以土地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但對本縣因各種原因尚未確權到戶的耕地,可仍按本縣上年補貼依據給予登記和補貼。
計算公式:農戶補貼面積=確權登記面積-農戶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面積。農戶承包地是否符合補貼條件每年核實一次。
七、國有農場職工承包的耕地如何登記補貼?
將國有農場已承包給職工的耕地也列入補貼范圍,申請補貼的農場職工必有是已與農場簽訂了耕地承包協議。以前沒有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的或已丟失協議書的,必須補簽耕地承包協議。職工與農場簽訂的耕地承包協議必須上報所在縣和鄉鎮農業、財政主管部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的憑據。
由農場自己經營耕種或流轉給非本農場職工的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的耕地,不給予此項補貼。
八、哪些情形不得享受補貼?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規定,不屬于農村集體耕地的灘涂、行(蓄)洪區、湖垸、河道等已經圍墾、種植作物的土地。
2.國家已頒發林權證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還林(草)補貼的土地。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耕地地力已遭受破壞的耕地。
4.已改變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包括挖塘養魚)占用的耕地。
5.已成片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包括:
(1)在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如,工業化作物栽培的連棟溫室、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育種育苗場所、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用地和環保設施用地;
(2)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糧食生產的配套設施用地。如,晾曬場,糧食烘干設施,糧食和農資、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用地。
6.非農業征(占)用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
7.改為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的耕地地力。
8.經縣級人民政府認定,一年(包括)以上拋荒的耕地。
9.經縣級有關部門認定,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新增耕地。
九、農戶在承包耕地內種植哪些作物可以補貼,哪些作物不可領補貼?
符合補貼條件的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糧油作物、蔬菜瓜類、甘蔗、木薯、麻、草莓、臨時性食用菌簡易棚、一年生中草藥等。
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是多年生及木本植物:葡萄、百香果、火龍果、香蕉、柑橘類、桑樹、多年生中藥材和花卉等。
十、以什么方式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
答:以農戶為單位,按照實名制管理。農戶當年的補貼面積經過層層審核,縣人民政府審準,由財政部門通過農民補貼信息網絡系統將委托金融機構,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存入農戶的“一折(卡)通”,農戶憑有效證件到金融機構領取補貼款。每年大約在6—8月發放到戶。
十一、農戶的信息有變化如何更改?
為確保農戶基礎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農戶的信息和補貼面積當年有變更的,必須經本人簽字確認,所在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后,送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機構(財政所或農技站)更改及備案。
十二、哪些行為屬于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
以下情形屬于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
1.編造、偽造虛假村組、農戶姓名,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的;
2.審核把關不嚴,造成農戶虛報、多報補貼面積的;
3.村組或其他組織及個人集中保管農戶“一本通“存折的;
4.用補貼資金直接抵扣農戶貸款、抵繳其他費用或變相抵扣挪作他用的;
5.收集農戶“一折通”存折集中領取補貼資金的;
6.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的;
7.農民群眾反映的問題未得到及時處理的;
8.收繳的違規資金未及時繳入國庫的;
9.未按要求公示農戶補貼面積、公告補貼標準的。
十三、對違紀違規的行為如何處罰?
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用補貼資金抵扣各種稅費、債務和欠款,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除追回補貼資金外,還將對有關地方、單位的負責人和責任人實施問責,并予以全區通報。對相關人員應情節特別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四、發現問題如何舉報?接到舉報如何處理?
答:從自治區到村委會都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依據事實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舉報人受到法律保護。柳州市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772-2611595,柳州市財政局舉報電話0772-2805964。
一、補貼政策有何改革?
2016年開始,將中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80%、中央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國家農作物良種補貼合并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每年發放一次。
二、國家發放這個補貼的目的是什么?
目的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補貼資金直接與耕地地力保護掛鉤,所有承包了耕地的農戶,只要保護好耕地質量(指符合補貼規定的),都可以享受這個補貼。
三、改革后補貼對象是誰?
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土地流轉后仍發放給承包農戶。
四、2022年的內容?
一是補貼資金發放完成時間要求在6月30日前發放完畢;二是補貼面積應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具體以各縣人民政府審發的實施方案為準;三是明確國有農場職工承包耕地申報補貼的要求;四是支持各地以獎懲措施引導和鼓勵農民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對推廣稻田冬種綠肥、秸稈還田等技術的農戶,各地可視情況適當提高這類耕地的畝均補貼標準,但最高補貼標準要控制在250元以內。對露天焚燒秸稈的,各地可根據嚴重程度扣減或取消違反者的補貼資格。
五、每畝補貼多少錢?
每個縣每年執行一個補貼標準。根據當年上級撥付全縣的補貼資金總額除以當年全縣核實后的應補貼面積,得出全縣該年每畝補貼的金額。所以,每個縣的畝平均補貼標準不會相同。
六、根據什么面積進行補貼?
原則上從2019年開始補貼面積以土地確權登記面積為依據,但對本縣因各種原因尚未確權到戶的耕地,可仍按本縣上年補貼依據給予登記和補貼。
計算公式:農戶補貼面積=確權登記面積-農戶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面積。農戶承包地是否符合補貼條件每年核實一次。
七、國有農場職工承包的耕地如何登記補貼?
將國有農場已承包給職工的耕地也列入補貼范圍,申請補貼的農場職工必有是已與農場簽訂了耕地承包協議。以前沒有簽訂耕地承包協議的或已丟失協議書的,必須補簽耕地承包協議。職工與農場簽訂的耕地承包協議必須上報所在縣和鄉鎮農業、財政主管部門備案,作為補貼發放的憑據。
由農場自己經營耕種或流轉給非本農場職工的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的耕地,不給予此項補貼。
八、哪些情形不得享受補貼?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有關規定,不屬于農村集體耕地的灘涂、行(蓄)洪區、湖垸、河道等已經圍墾、種植作物的土地。
2.國家已頒發林權證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還林(草)補貼的土地。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耕地地力已遭受破壞的耕地。
4.已改變作為畜牧、水產養殖場(包括挖塘養魚)占用的耕地。
5.已成片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包括:
(1)在設施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如,工業化作物栽培的連棟溫室、水產養殖池塘、工廠化養殖池、育種育苗場所、農業生產中必需配套的檢驗檢疫監測用地和環保設施用地;
(2)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從事糧食生產的配套設施用地。如,晾曬場,糧食烘干設施,糧食和農資、農機具臨時存放場所用地。
6.非農業征(占)用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
7.改為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的耕地地力。
8.經縣級人民政府認定,一年(包括)以上拋荒的耕地。
9.經縣級有關部門認定,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新增耕地。
九、農戶在承包耕地內種植哪些作物可以補貼,哪些作物不可領補貼?
符合補貼條件的是一年生草本作物:如所有糧油作物、蔬菜瓜類、甘蔗、木薯、麻、草莓、臨時性食用菌簡易棚、一年生中草藥等。
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是多年生及木本植物:葡萄、百香果、火龍果、香蕉、柑橘類、桑樹、多年生中藥材和花卉等。
十、以什么方式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戶?
答:以農戶為單位,按照實名制管理。農戶當年的補貼面積經過層層審核,縣人民政府審準,由財政部門通過農民補貼信息網絡系統將委托金融機構,將補貼資金一次性存入農戶的“一折(卡)通”,農戶憑有效證件到金融機構領取補貼款。每年大約在6—8月發放到戶。
十一、農戶的信息有變化如何更改?
為確保農戶基礎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農戶的信息和補貼面積當年有變更的,必須經本人簽字確認,所在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后,送到鄉鎮人民政府辦事機構(財政所或農技站)更改及備案。
十二、哪些行為屬于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
以下情形屬于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
1.編造、偽造虛假村組、農戶姓名,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的;
2.審核把關不嚴,造成農戶虛報、多報補貼面積的;
3.村組或其他組織及個人集中保管農戶“一本通“存折的;
4.用補貼資金直接抵扣農戶貸款、抵繳其他費用或變相抵扣挪作他用的;
5.收集農戶“一折通”存折集中領取補貼資金的;
6.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的;
7.農民群眾反映的問題未得到及時處理的;
8.收繳的違規資金未及時繳入國庫的;
9.未按要求公示農戶補貼面積、公告補貼標準的。
十三、對違紀違規的行為如何處罰?
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用補貼資金抵扣各種稅費、債務和欠款,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除追回補貼資金外,還將對有關地方、單位的負責人和責任人實施問責,并予以全區通報。對相關人員應情節特別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四、發現問題如何舉報?接到舉報如何處理?
答:從自治區到村委會都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依據事實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舉報人受到法律保護。柳州市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772-2611595,柳州市財政局舉報電話0772-280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