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衛職健發〔2021〕6號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貫徹落實職業健康領域
“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
各市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市行政審批局,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自治區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職業病防治院,各有關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健康和公共衛生監督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國衛辦法規發〔2021〕13號)精神,確保在全區范圍內順利推行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職業衛生領域的改革要求
(一)改革措施。
1.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等級由甲、乙、丙三級調整為一級,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并頒發資質證書。資質證書上不標注等級信息;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執業地域范圍為全國。
2.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暫不能開展現場技術考核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其資質有效期延續至我委對其作出新的許可之日。
(二)工作要求。
1.申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應具備《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號)第9條規定的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具體認可辦法和準則另行發布。我委將在作出資質認可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信息錄入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并在我委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2.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改革措施的要求,不得阻止轄區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入轄區開展技術服務活動。
二、優化放射衛生領域的審批管理
(一)改革措施。
1.精簡申報材料。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新申請個人劑量監測、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等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申請人,不需再提供單位簡介、質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目錄等材料。
2.壓減審批時限。將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的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為10個工作日。
(二)工作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優化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服務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強化評估檢查。我委將通過能力驗證、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其資質有效期內至少開展1次全面評估檢查,重點檢查機構的資質條件保持和符合情況,防止出現取得資質后人員、實驗室及儀器設備、質量管理等主要條件不符合機構設置要求的情況。依法查處在評估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增加對違法違規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
(二)優化考核管理。為進一步優化資質認可技術評審程序,自2022年起,我委每年將組織相關機構技術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和綜合能力考試,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盲樣考核。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2年內(以考核合格證書落款時間起算)其所在機構申請資質認可時,該技術人員免于參加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評估。參加全區統一盲樣考核結果為合格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1年內(以我委公布盲樣考核結果文件落款時間起算)申請資質認可免于再次進行盲樣考核。
(三)加強質量監控。為確??陀^、公平、公正,我委對服務機構的資質評審實行全程監控,視工作安排派出有關處室人員隨機參與現場審查,不定期組織評審工作“回頭看”,嚴把技術評審質量關。將結合職業病防治項目工作方案的實施,組織開展技術服務機構間能力比對、檢測報告質量抽查等工作,加強技術服務機構的質量控制管理工作。對在能力比對和報告質量抽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將通過集中點評、業務培訓、技術幫扶、約談、督辦整改等途徑,督促機構立行立改,不斷改進提升服務質量及能力。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地要將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執法檢查納入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建立完善抽查結果通報制度。在對用人單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應當加強對有關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含區外技術服務)提供的服務進行延伸檢查,運用重點監管、“互聯網+監管”、舉報核查等手段,積極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加大對兩類技術服務機構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并加強執法信息通報,及時將查處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含跨省服務)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改革事項落實到位。此次改革措施取消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等級和服務地域限制,優化了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審批服務,改革事項多,改革任務重。各地要嚴格落實改革措施的要求,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工作任務,增強服務意識,優化審批流程,健全完善工作規則和行政審批服務指南,確保職業健康領域的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二)優化服務,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管理。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按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號)有關規定,在本單位網站主動公開技術服務報告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溝通,提高衛生健康領域行政審批工作協同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與轄區內行政審批部門加強工作對接,南寧市、崇左市和欽州市衛生健康委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轄區內自貿區管委會,并提供業務指導服務。要暢通聯系渠道,采取聯席會議、工作會商等多種方式,強化部門間協調聯動,形成良好工作合力,解決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17日
桂衛職健發〔2021〕6號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貫徹落實職業健康領域
“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
各市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市行政審批局,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各片區管委會,自治區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職業病防治院,各有關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健康和公共衛生監督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措施的通知》(國衛辦法規發〔2021〕13號)精神,確保在全區范圍內順利推行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職業衛生領域的改革要求
(一)改革措施。
1.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等級由甲、乙、丙三級調整為一級,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并頒發資質證書。資質證書上不標注等級信息;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執業地域范圍為全國。
2.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暫不能開展現場技術考核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其資質有效期延續至我委對其作出新的許可之日。
(二)工作要求。
1.申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應具備《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號)第9條規定的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具體認可辦法和準則另行發布。我委將在作出資質認可決定后2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信息錄入國家衛生健康委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并在我委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2.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改革措施的要求,不得阻止轄區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入轄區開展技術服務活動。
二、優化放射衛生領域的審批管理
(一)改革措施。
1.精簡申報材料。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新申請個人劑量監測、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評價等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的申請人,不需再提供單位簡介、質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目錄等材料。
2.壓減審批時限。將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的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為10個工作日。
(二)工作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優化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服務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強化評估檢查。我委將通過能力驗證、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取得資質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在其資質有效期內至少開展1次全面評估檢查,重點檢查機構的資質條件保持和符合情況,防止出現取得資質后人員、實驗室及儀器設備、質量管理等主要條件不符合機構設置要求的情況。依法查處在評估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增加對違法違規機構的監督檢查頻次。
(二)優化考核管理。為進一步優化資質認可技術評審程序,自2022年起,我委每年將組織相關機構技術人員專業知識培訓和綜合能力考試,開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統一盲樣考核。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取得合格證書的,2年內(以考核合格證書落款時間起算)其所在機構申請資質認可時,該技術人員免于參加專業技術能力考核評估。參加全區統一盲樣考核結果為合格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1年內(以我委公布盲樣考核結果文件落款時間起算)申請資質認可免于再次進行盲樣考核。
(三)加強質量監控。為確保客觀、公平、公正,我委對服務機構的資質評審實行全程監控,視工作安排派出有關處室人員隨機參與現場審查,不定期組織評審工作“回頭看”,嚴把技術評審質量關。將結合職業病防治項目工作方案的實施,組織開展技術服務機構間能力比對、檢測報告質量抽查等工作,加強技術服務機構的質量控制管理工作。對在能力比對和報告質量抽查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將通過集中點評、業務培訓、技術幫扶、約談、督辦整改等途徑,督促機構立行立改,不斷改進提升服務質量及能力。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各地要將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執法檢查納入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建立完善抽查結果通報制度。在對用人單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過程中,應當加強對有關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含區外技術服務)提供的服務進行延伸檢查,運用重點監管、“互聯網+監管”、舉報核查等手段,積極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加大對兩類技術服務機構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并加強執法信息通報,及時將查處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含跨省服務)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改革事項落實到位。此次改革措施取消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等級和服務地域限制,優化了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審批服務,改革事項多,改革任務重。各地要嚴格落實改革措施的要求,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工作任務,增強服務意識,優化審批流程,健全完善工作規則和行政審批服務指南,確保職業健康領域的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二)優化服務,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管理。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要按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號)有關規定,在本單位網站主動公開技術服務報告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溝通,提高衛生健康領域行政審批工作協同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主動與轄區內行政審批部門加強工作對接,南寧市、崇左市和欽州市衛生健康委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轄區內自貿區管委會,并提供業務指導服務。要暢通聯系渠道,采取聯席會議、工作會商等多種方式,強化部門間協調聯動,形成良好工作合力,解決職業健康領域“證照分離”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