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府資助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符合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入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給予補助,2020年補助標準為每人250元,個人不需自行繳費。
二、生病住院享受“先看病后付費”和出院“一站式”結算服務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在柳江區內定點醫院和按規定轉診到市內二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不需繳納住院押金,與醫院簽訂協議書后即可住院治療,出院時只需交納個人自付部分費用,報銷程序實現在醫院“一站式”即時結算醫療費用。
三、住院費用和患29種慢性病門診用藥政府給予兜底保障
住院醫療費用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保二次報銷、醫療救助和政府補助5項傾斜政策,使個人實際報銷比例達到合規費用的90%;29種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達到合規費用的80%(注:指辦理有醫保慢性病卡證的29種特殊慢性病門診用藥按規定在選點醫療機構治療時實際報銷比例達80%)。
(一)6種不能享受兜底保障傾斜政策的情形:①不屬于基本醫保、醫療救助保障范圍的醫療行為;②不服從分級診療管理;③達到出院標準不愿出院;④到非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⑤超出正常診療需求的藥品和醫療項目;⑥非貧困患者冒名就診。
(二)享受2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包括:冠心病、高血壓病(高危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療鞏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銀屑病、嚴重精神障礙、類風濕性關節炎、腦血管疾病后遺癥期、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氏綜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結核病活動期、再生障礙性貧血、腎病綜合征、癲癇、腦癱、重癥肌無力、風濕性心臟病、肺心病、強直性脊柱炎、甲狀腺功能減退癥、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慢性腎功能不全/腎透析、各種惡性腫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節劑治療。
(三)醫保扶貧報銷傾斜政策
1.取消住院報銷起付線、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鄉鎮衛生院、縣二級醫院、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5%、80%、65%。
2.享受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政策
貧困人口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余下的醫療費用(不含自費藥品及自費項目)按20%的比例予以二次報銷。
3.為患有29種慢性病患者辦理醫保慢性病證(卡),辦證患者的門診醫藥費可在自己分別選定市、縣(區)和鄉鎮各1家定點醫院,在定點醫院門診用藥報銷取消每月20元起付線,報銷比例提高10%。
4.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即個人自付起付線由5700元降為2850元),各段報銷比例提高10%;
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享受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一)由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組成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為在家居住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免費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并按雙方所簽協議約定的內容定期開展基本醫療、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健康生活指導。
(二)對高血壓、2型糖尿病、肺結核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隨訪;對于65歲及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提供相應的隨訪或健康管理服務;對患有腦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氣管炎、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等6類慢性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每年安排一次隨訪。
一、政府資助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符合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個入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給予補助,2020年補助標準為每人250元,個人不需自行繳費。
二、生病住院享受“先看病后付費”和出院“一站式”結算服務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在柳江區內定點醫院和按規定轉診到市內二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不需繳納住院押金,與醫院簽訂協議書后即可住院治療,出院時只需交納個人自付部分費用,報銷程序實現在醫院“一站式”即時結算醫療費用。
三、住院費用和患29種慢性病門診用藥政府給予兜底保障
住院醫療費用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保二次報銷、醫療救助和政府補助5項傾斜政策,使個人實際報銷比例達到合規費用的90%;29種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達到合規費用的80%(注:指辦理有醫保慢性病卡證的29種特殊慢性病門診用藥按規定在選點醫療機構治療時實際報銷比例達80%)。
(一)6種不能享受兜底保障傾斜政策的情形:①不屬于基本醫保、醫療救助保障范圍的醫療行為;②不服從分級診療管理;③達到出院標準不愿出院;④到非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⑤超出正常診療需求的藥品和醫療項目;⑥非貧困患者冒名就診。
(二)享受29種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包括:冠心病、高血壓病(高危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療鞏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銀屑病、嚴重精神障礙、類風濕性關節炎、腦血管疾病后遺癥期、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氏綜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結核病活動期、再生障礙性貧血、腎病綜合征、癲癇、腦癱、重癥肌無力、風濕性心臟病、肺心病、強直性脊柱炎、甲狀腺功能減退癥、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慢性腎功能不全/腎透析、各種惡性腫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節劑治療。
(三)醫保扶貧報銷傾斜政策
1.取消住院報銷起付線、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鄉鎮衛生院、縣二級醫院、市三級醫院報銷比例分別為95%、80%、65%。
2.享受醫療保險“二次報銷”政策
貧困人口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余下的醫療費用(不含自費藥品及自費項目)按20%的比例予以二次報銷。
3.為患有29種慢性病患者辦理醫保慢性病證(卡),辦證患者的門診醫藥費可在自己分別選定市、縣(區)和鄉鎮各1家定點醫院,在定點醫院門診用藥報銷取消每月20元起付線,報銷比例提高10%。
4.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即個人自付起付線由5700元降為2850元),各段報銷比例提高10%;
四、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享受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一)由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組成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為在家居住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免費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并按雙方所簽協議約定的內容定期開展基本醫療、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健康生活指導。
(二)對高血壓、2型糖尿病、肺結核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每年至少提供4次隨訪;對于65歲及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提供相應的隨訪或健康管理服務;對患有腦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重型老年慢性支氣管炎、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等6類慢性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每年安排一次隨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