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農字〔2024〕39號
柳江區農業農村局 ??柳江區財政局
柳江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柳江區民政局
關于印發《柳江區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
增收幫扶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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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現將《柳江區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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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農業農村局 ??????????柳州市柳江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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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柳州市柳江區財政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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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柳江區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
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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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暨國家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對低收入組脫貧人口精準監測幫扶,促進持續穩定增收,提出以下措施。
一、強化就業幫扶,增加工資性收入
(一)加快落實就業補貼。簡化程序,落實跨省就業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縣域內穩定就業勞務補助,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就業增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政策性就業安置。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低收入脫貧人口,不能隨意退崗、降低崗位補貼標準。對低收入脫貧人口中的無業可就的弱勞力、半勞力,按照人崗相適要求開發適應性崗位,引導其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鼓勵企業通過“送崗到戶、送人上崗”方式對低收入脫貧人口實施幫扶,鼓勵使用社會資金開發公益性崗位。引導就業幫扶車間、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帶動低收入脫貧家庭勞動力就業,穩步提高收入水平。(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商務局、區文體廣電旅游局)
(三)引導農業農村發展項目帶動就業。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實施的項目優先安排到低收入脫貧人口數量多、比例高的鎮、村屯,加強對幫扶資金扶持的經營性項目落實聯農帶農機制情況排查,引導督促優先帶動低收入脫貧人口,幫助發展產業、提供就業崗位。(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四)加強就業服務。對低收入脫貧人口家庭勞動力就業情況進行全面摸排,重點監測低收入脫貧勞動力返鄉回流情況,根據赴外省、區外、城區周邊產業園區、本地靈活就業等意愿,充分利用“專場招聘”“零工市場”等載體,落實“251”就業幫扶措施,加強“點對點”送工,確保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低收入脫貧戶家庭至少1人就業。(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
(五)引導創業帶動就業。鼓勵有意愿發展夜間經濟、小攤小店等特色經營的低收入脫貧人口創業,督促落實創業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小額信貸、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等政策增加收入,確保政策及時落地,落實到人。(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
二、強化產業幫扶,提高生產經營凈收入
(六)鼓勵實施差異化產業以獎代補政策。對低收入脫貧人口,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單位補助標準和年度內補助上限。(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七)提供融資便利。運用“桂惠貸”加大對低收入脫貧人口發展產業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
(八)穩妥推進代種代養。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種養大戶等對無勞力或弱勞力的低收入脫貧人口采取代種代養方式發展產業。農產品或合作經營所得歸農戶所有的,可納入產業以獎代補對象范圍。(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九)降低受災影響。重點排查低收入脫貧人口因災因疫產業損失情況,主動協調農業保險經辦機構依約理賠,確保理賠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在安排農業減災防災資金時應向低收入脫貧人口數量多的鎮、村屯傾斜,安排防災減災項目物資、服務補助等要重點覆蓋低收入脫貧人口。(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
(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發揮定點幫扶單位、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作用,采取“以購代捐”“以買代幫”等方式開展消費幫扶,鼓勵優先采購低收入脫貧人口的農特產品。探索使用社會資金為低收入脫貧人口提供家禽幼苗、種苗、飼料、化肥等生產資料,采取“訂單生產、定向消費”方式,幫助發展一批短平快的庭院經濟。(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總工會、區工商聯)
(十一)統籌好耕地保護與增收工作。重點分析耕地“非糧化”涉及低收入脫貧人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穩妥審慎處理,不搞“簡單化”“一刀切”,留足過渡期,避免集中清退造成收入下降以及其他不良社會影響。(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
三、強化政策支持,提高轉移性收入
(十二)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加強對低收入脫貧人口動態監測,建立完善多部門聯動預警機制,繼續實施按戶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結合的救助方式,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脫貧人口等困難群眾,及時納入低保、特困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范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十三)及時足額發放惠民惠農補貼。除中央和自治區明確不納入“一卡通”發放管理或存在特殊情況的項目外,原則上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項目均納入“一卡通”發放管理范圍,通過系統集中發放。加強涉農和民生補貼發放情況定期監測,防止遲發、漏發、截留、挪用。(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十四)鼓勵子女孝親敬老。積極開展養老、孝老、敬老宣傳教育活動,引導成年子女履行對父母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大操大辦等行為,切實減輕群眾負擔。(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四、強化資產管理,提高財產性收入
(十五)促進資產盤活變現。在充分保障農民宅基地和承包林地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鼓勵低收入脫貧人口采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閑置住宅和閑置承包林地獲取財產性收益,鼓勵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低收入脫貧人口閑置宅基地、閑置住宅和閑置承包林地進行統一盤活利用。(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
(十六)優化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持續壯大新型村級集體經濟,強化確權到村的經營性資產管理。在充分尊重成員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面向成員分紅,對利用原扶貧資金、幫扶資金所取得的經濟收益,向低收入脫貧人口傾斜,適當提高分配收益。(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十七)保障約定分紅兌現。重點排查獲得銜接資金的產業項目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紅收益金發放情況,確保依法依規、及時足額地向低收入脫貧人口兌現收益金。(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動態監測和幫扶。對低收入脫貧人口排查出 收入下降、行業部門信息預警、有反映存在困難等情形的,鎮村要逐戶研判農戶收入、合規自付支出、突出困難問題和自主應對能力等,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要及時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落實增收舉措,穩定消除風險。對脫貧戶、監測戶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年監測范圍(2024年為8000元)、年度周期內監測發現低收入脫貧戶出現階段性收入下降的,逐戶落實“提級幫扶”機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十九)強化資金保障。各級各部門要調整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強化統籌,著重保障落實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的重點工作安排。要按照多干多補、少干少補、不干不補原則落實相關措施,嚴禁簡單發錢發物。(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二十)建立分級分類調度機制。區脫貧人口增收工作專班根據監測分析、暗訪督導等發現的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工作問題,分級分類開展全面調度、重點調度、日常調度、現場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問題。(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二十一)嚴格督查問效。堅決防止弄虛作假、預設標準、算賬增收,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約談提醒,對問題突出、在自治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中,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紀委監委機關)
(二十二)加強服務引導。深入挖掘提煉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典型經驗,形成示范作用。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推動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適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
江農字〔2024〕39號
柳江區農業農村局 ??柳江區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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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收幫扶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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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柳江區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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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區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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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暨國家考核評估反饋問題整改動員部署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對低收入組脫貧人口精準監測幫扶,促進持續穩定增收,提出以下措施。
一、強化就業幫扶,增加工資性收入
(一)加快落實就業補貼。簡化程序,落實跨省就業一次性往返交通補助、縣域內穩定就業勞務補助,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就業增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加強政策性就業安置。鄉村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低收入脫貧人口,不能隨意退崗、降低崗位補貼標準。對低收入脫貧人口中的無業可就的弱勞力、半勞力,按照人崗相適要求開發適應性崗位,引導其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鼓勵企業通過“送崗到戶、送人上崗”方式對低收入脫貧人口實施幫扶,鼓勵使用社會資金開發公益性崗位。引導就業幫扶車間、以工代賑項目優先帶動低收入脫貧家庭勞動力就業,穩步提高收入水平。(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教育局、區商務局、區文體廣電旅游局)
(三)引導農業農村發展項目帶動就業。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實施的項目優先安排到低收入脫貧人口數量多、比例高的鎮、村屯,加強對幫扶資金扶持的經營性項目落實聯農帶農機制情況排查,引導督促優先帶動低收入脫貧人口,幫助發展產業、提供就業崗位。(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四)加強就業服務。對低收入脫貧人口家庭勞動力就業情況進行全面摸排,重點監測低收入脫貧勞動力返鄉回流情況,根據赴外省、區外、城區周邊產業園區、本地靈活就業等意愿,充分利用“專場招聘”“零工市場”等載體,落實“251”就業幫扶措施,加強“點對點”送工,確保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低收入脫貧戶家庭至少1人就業。(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農業農村局)
(五)引導創業帶動就業。鼓勵有意愿發展夜間經濟、小攤小店等特色經營的低收入脫貧人口創業,督促落實創業擔保貸款、稅費減免、小額信貸、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等政策增加收入,確保政策及時落地,落實到人。(責任單位: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
二、強化產業幫扶,提高生產經營凈收入
(六)鼓勵實施差異化產業以獎代補政策。對低收入脫貧人口,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單位補助標準和年度內補助上限。(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七)提供融資便利。運用“桂惠貸”加大對低收入脫貧人口發展產業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廣西柳江農村合作銀行)
(八)穩妥推進代種代養。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種養大戶等對無勞力或弱勞力的低收入脫貧人口采取代種代養方式發展產業。農產品或合作經營所得歸農戶所有的,可納入產業以獎代補對象范圍。(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九)降低受災影響。重點排查低收入脫貧人口因災因疫產業損失情況,主動協調農業保險經辦機構依約理賠,確保理賠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在安排農業減災防災資金時應向低收入脫貧人口數量多的鎮、村屯傾斜,安排防災減災項目物資、服務補助等要重點覆蓋低收入脫貧人口。(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
(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發揮定點幫扶單位、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作用,采取“以購代捐”“以買代幫”等方式開展消費幫扶,鼓勵優先采購低收入脫貧人口的農特產品。探索使用社會資金為低收入脫貧人口提供家禽幼苗、種苗、飼料、化肥等生產資料,采取“訂單生產、定向消費”方式,幫助發展一批短平快的庭院經濟。(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總工會、區工商聯)
(十一)統籌好耕地保護與增收工作。重點分析耕地“非糧化”涉及低收入脫貧人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穩妥審慎處理,不搞“簡單化”“一刀切”,留足過渡期,避免集中清退造成收入下降以及其他不良社會影響。(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
三、強化政策支持,提高轉移性收入
(十二)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加強對低收入脫貧人口動態監測,建立完善多部門聯動預警機制,繼續實施按戶施保和按人施保相結合的救助方式,將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脫貧人口等困難群眾,及時納入低保、特困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范圍。(責任單位:區民政局)
(十三)及時足額發放惠民惠農補貼。除中央和自治區明確不納入“一卡通”發放管理或存在特殊情況的項目外,原則上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項目均納入“一卡通”發放管理范圍,通過系統集中發放。加強涉農和民生補貼發放情況定期監測,防止遲發、漏發、截留、挪用。(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十四)鼓勵子女孝親敬老。積極開展養老、孝老、敬老宣傳教育活動,引導成年子女履行對父母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大操大辦等行為,切實減輕群眾負擔。(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四、強化資產管理,提高財產性收入
(十五)促進資產盤活變現。在充分保障農民宅基地和承包林地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鼓勵低收入脫貧人口采取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閑置住宅和閑置承包林地獲取財產性收益,鼓勵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低收入脫貧人口閑置宅基地、閑置住宅和閑置承包林地進行統一盤活利用。(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
(十六)優化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持續壯大新型村級集體經濟,強化確權到村的經營性資產管理。在充分尊重成員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村級集體經濟組織面向成員分紅,對利用原扶貧資金、幫扶資金所取得的經濟收益,向低收入脫貧人口傾斜,適當提高分配收益。(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十七)保障約定分紅兌現。重點排查獲得銜接資金的產業項目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紅收益金發放情況,確保依法依規、及時足額地向低收入脫貧人口兌現收益金。(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動態監測和幫扶。對低收入脫貧人口排查出 收入下降、行業部門信息預警、有反映存在困難等情形的,鎮村要逐戶研判農戶收入、合規自付支出、突出困難問題和自主應對能力等,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要及時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落實增收舉措,穩定消除風險。對脫貧戶、監測戶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年監測范圍(2024年為8000元)、年度周期內監測發現低收入脫貧戶出現階段性收入下降的,逐戶落實“提級幫扶”機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十九)強化資金保障。各級各部門要調整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強化統籌,著重保障落實促進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的重點工作安排。要按照多干多補、少干少補、不干不補原則落實相關措施,嚴禁簡單發錢發物。(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
(二十)建立分級分類調度機制。區脫貧人口增收工作專班根據監測分析、暗訪督導等發現的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工作問題,分級分類開展全面調度、重點調度、日常調度、現場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問題。(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二十一)嚴格督查問效。堅決防止弄虛作假、預設標準、算賬增收,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進行約談提醒,對問題突出、在自治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中,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紀委監委機關)
(二十二)加強服務引導。深入挖掘提煉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幫扶典型經驗,形成示范作用。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推動低收入脫貧人口增收。(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適用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