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第20250808001期)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我轄區1家零售個體工商戶1批次產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柳州市柳江區桂盛菜籃子生鮮超市生產經營的一個批次食用農產品(黃花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DBJ25450200634230636ZX |
樣品名稱 |
黃花菜 |
購進日期 |
2025-01-24 |
保質期 |
? |
標稱生產者 |
? |
被抽樣單位 |
柳州市柳州市柳江區桂盛菜籃子生鮮超市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 |
檢驗機構 |
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 |
(二)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5年5月25日我局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簽收到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2025年05月23日簽發的《檢驗報告》(№:SP25-ZJ0623),報告顯示: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受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根據相關抽樣檢測技術要求,于2025年5月8日對當事人2025年1月24日購進的食用農產品黃花菜進行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經抽樣檢驗,上述樣品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于2025年5月8日在柳州市柳江區拉堡鎮柳邕路鵬飛商住樓1號1樓門面商鋪在售的干黃花菜(購進日期:2025-01-24;)經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當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七個工作日內未向柳州市市場監管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認可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結論。
至2025年5月30日檢驗報告送達止,當事人購進涉案批次的10斤黃花菜已全部售出,銷售價格為36.80元/斤,銷售收入為368元,即違法所得為368元,貨值金額亦為368元。
當事人自2025年5月30日收到《檢驗報告》(№:SP25-ZJ0623);《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SP25-ZJ0623)后,主動發布召回通知,并在相關媒體報紙上發布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由于該批次涉案產品數量較少,顧客購買后一般都會快速食用,所以該涉案產品無法召回。鑒于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者初次違法,并且在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執法人員調查,主動提供相關材料,能夠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也未發生食源性疾病,發現違法行為后,立即在相關媒體上刊登了食品召回公告。當事人的行為同時具備《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的通知》中的<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第4點“序號4,違法行為類型: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免罰條件:1.初次違法;2.非主觀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是其造成的;3.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4.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發生食源性疾病;5.立即自行改正或責令改正期間已改正。”規定的免罰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的規定,綜合本案的事實和情節綜合考量,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2025年7月31日,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柳江市監不罰〔2025〕36號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1.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學習,確保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標準。2.提高食品經營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明白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和法律責任。???????????????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及時進行了調查分析,由于當事人是食品銷售經營戶,已認真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收集了供貨商的資質和該批次食用農產品黃花菜的檢驗報告,且報告是合格的,認為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無從查找。
當事人于2025年7月25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報告,整改措施為:更加嚴格要求在采購商品時,嚴格把好商品質量關,到規范的供貨商家進行采購,并要求供貨商提供三證及檢驗報告,認真履行好進貨查驗制度,做好索證索票,并做好進銷貨臺帳,杜絕不合格商品進入超市銷售。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
?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5年08月08日???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第20250808001期)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我轄區1家零售個體工商戶1批次產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柳州市柳江區桂盛菜籃子生鮮超市生產經營的一個批次食用農產品(黃花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DBJ25450200634230636ZX |
樣品名稱 |
黃花菜 |
購進日期 |
2025-01-24 |
保質期 |
? |
標稱生產者 |
? |
被抽樣單位 |
柳州市柳州市柳江區桂盛菜籃子生鮮超市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 |
檢驗機構 |
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 |
(二)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5年5月25日我局在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簽收到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2025年05月23日簽發的《檢驗報告》(№:SP25-ZJ0623),報告顯示: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受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根據相關抽樣檢測技術要求,于2025年5月8日對當事人2025年1月24日購進的食用農產品黃花菜進行了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經抽樣檢驗,上述樣品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于2025年5月8日在柳州市柳江區拉堡鎮柳邕路鵬飛商住樓1號1樓門面商鋪在售的干黃花菜(購進日期:2025-01-24;)經柳州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當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七個工作日內未向柳州市市場監管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認可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結論。
至2025年5月30日檢驗報告送達止,當事人購進涉案批次的10斤黃花菜已全部售出,銷售價格為36.80元/斤,銷售收入為368元,即違法所得為368元,貨值金額亦為368元。
當事人自2025年5月30日收到《檢驗報告》(№:SP25-ZJ0623);《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SP25-ZJ0623)后,主動發布召回通知,并在相關媒體報紙上發布了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由于該批次涉案產品數量較少,顧客購買后一般都會快速食用,所以該涉案產品無法召回。鑒于當事人作為食品經營者初次違法,并且在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執法人員調查,主動提供相關材料,能夠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也未發生食源性疾病,發現違法行為后,立即在相關媒體上刊登了食品召回公告。當事人的行為同時具備《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的通知》中的<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第4點“序號4,違法行為類型: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免罰條件:1.初次違法;2.非主觀故意、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是其造成的;3.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4.未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發生食源性疾病;5.立即自行改正或責令改正期間已改正。”規定的免罰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的規定,綜合本案的事實和情節綜合考量,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
2025年7月31日,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柳江市監不罰〔2025〕36號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處理決定。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1.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學習,確保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標準。2.提高食品經營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明白違法行為的嚴重后果和法律責任。???????????????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當事人收到檢驗報告后,及時進行了調查分析,由于當事人是食品銷售經營戶,已認真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收集了供貨商的資質和該批次食用農產品黃花菜的檢驗報告,且報告是合格的,認為導致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無從查找。
當事人于2025年7月25日向我局提交了整改報告,整改措施為:更加嚴格要求在采購商品時,嚴格把好商品質量關,到規范的供貨商家進行采購,并要求供貨商提供三證及檢驗報告,認真履行好進貨查驗制度,做好索證索票,并做好進銷貨臺帳,杜絕不合格商品進入超市銷售。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
?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