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第20250805003期)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我轄區1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批次產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原味豆角”。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XBJ25450206636231968 |
樣品名稱 |
原味豆角 |
生產日期 |
2025-04-06 |
保質期 |
150天 |
標稱生產者 |
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被抽樣單位 |
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大腸菌群不合格 |
檢驗機構 |
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
(二)、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智慧監管系統收到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 A2250088182126002C)。檢驗報告顯示:2025年4月7日對當事人生產的原味豆角(規格型號:0.5Kg/袋,生產日期:2025年4月6日)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271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5年5月12日,我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表示無異議。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的成品庫內有標注生產日期為2025年4月6日的原味豆角7件,每件凈含量為25kg。經請示局領導同意,執法人員對上述產品采取查封措施。
2025年5月12日經報局領導審批同意,對當事人涉嫌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味豆角)的行為進行立案,由梁芳堆、林荷香兩位同志負責調查。????????????????????????????????????????????????????????????
2025年5月16日,辦案人員對受委托人韋柳香進行了詢問調查。??????
2025年7月14日,辦案人員對受委托人韋柳香進行了二次詢問調查。
2025年7月14日,我局給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發了協助調查函。
2025年7月15日,我局分別給南寧市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了協助調查函。????????? ????????????????????
經查實,當事人于2024年6月4日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于2025年4月6日在核準的生產地址柳州市柳江區進德鎮沙子村委羊占屯文化室13號生產原味豆角(每袋凈含量:5kg)282kg,出廠檢驗使用了1kg,留樣使用了1kg,按5袋/件裝箱共11件,每件凈含量25kg,成品入庫數量是11件+1袋(凈含量:5kg)共280kg。2025年4月7日當事人將生產日期為2025年4月6日凈含量為5kg/袋的原味豆角分裝成凈含量為0.5kg/袋的原味豆角放入原味豆角紙箱用于抽樣。凈含量為0.5kg/袋的原味豆角標簽標注為“原味豆角,產品名稱:原味豆角,凈含量:0.5kg,產品類別:醬腌菜,配料:豆角,飲用水,食用鹽、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345020602911,執行標準:GB 2714-2015,保質期:150天,存儲方法: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處,食用方法:炒干水分后根據個人口味加入調味品即可食用,生產日期:2025年4月6日,生產單位: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廠址:柳州市柳江區進德鎮沙子村委羊占屯文化室13號,產地:廣西柳州市,營養成分表等”內容。2025年4月8日以110元/件(凈含量:25kg)的價格銷售給南寧上林縣大豐鎮霞客路的謝恩,共銷售了1件25kg,銷售收入110元,2025年4月10日以105元/件(凈含量:25kg)的價格銷售給欽州市欽南區新陽街55號的翁紫紅,共銷售1件25kg,銷售收入105元,2025年4月12日以125元/件(凈含量:25kg)的價格銷售給廣西南寧市西鄉塘的鄧姐,共銷售了2件50kg,銷售收入250元,2025年4月7日以2.2元/袋(凈含量:0.5kg/袋,該規格由當事人從生產日期為2025年4月6日凈含量為5kg/袋的原味豆角中分裝成的凈含量為0.5kg/袋)的價格銷售給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用于抽樣檢驗,共銷售了9袋4.5kg,余下1袋0.5kg已給員工炒菜。執法人員查封了7件未銷售的該批次原味豆角。當事人生產經營的該批次原味豆角共獲銷售款484.8元,貨值金額共計1372.3元。該批次原味豆角產品包裝是白色塑料袋,包裝袋上貼有標簽,標簽標注有“原味酸豆角,產品名稱:原味豆角,凈含量:5kg,產品類別:醬腌菜,配料:豆角,飲用水,食用鹽、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345020602911,執行標準:GB 2714,保質期:150天,存儲方法: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處,食用方法:炒干水分后根據個人口味加入調味品即可食用,生產日期:2025年4月6日,生產單位: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廠址:柳州市柳江區進德鎮沙子村委羊占屯文化室13號,產地:廣西柳州市,營養成分表”等內容。
上述原味豆角經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271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本局認為,當事人2025年4月6日生產經營的原味豆角經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271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的規定,該批次原味豆角的違法所得為484.8元。
對于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該案貨值金額較少,為1372.3元,案發后該公司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違法行為的查處,主動如實提供證據材料,自5月12日收到檢驗報告(№:A2250088182126002C)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A2250088182126002C)后,采取及時制定不合格食品召回計劃,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華工商時報》上刊發召回公告,并及時向客戶發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等措施,召回原味豆角3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規定,符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及《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食品生產經營者主動采取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減輕處罰情形,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適用減輕。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六十七、7、從事食品安全法第-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違法行為,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減輕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后果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主動消除危害后果;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的減輕規定情形,對當事人適用減輕處罰。
綜上,對于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的規定,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484.8元;
2.并處罰款10000元;
3.沒收7件不合格的原味豆角。
以上罰沒款共計10484.8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在得知涉案食品不合格后立即停止經營涉案食品,開展召回工作,并成功召回3袋不合格食品,未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和較大危害后果。
?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
?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第20250805003期)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關于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涉及我轄區1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1批次產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原味豆角”。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 |
XBJ25450206636231968 |
樣品名稱 |
原味豆角 |
生產日期 |
2025-04-06 |
保質期 |
150天 |
標稱生產者 |
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被抽樣單位 |
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檢驗不合格項目 |
大腸菌群不合格 |
檢驗機構 |
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 |
(二)、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我局于2025年5月6日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安全智慧監管系統收到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 A2250088182126002C)。檢驗報告顯示:2025年4月7日對當事人生產的原味豆角(規格型號:0.5Kg/袋,生產日期:2025年4月6日)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271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2025年5月12日,我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表示無異議。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的成品庫內有標注生產日期為2025年4月6日的原味豆角7件,每件凈含量為25kg。經請示局領導同意,執法人員對上述產品采取查封措施。
2025年5月12日經報局領導審批同意,對當事人涉嫌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味豆角)的行為進行立案,由梁芳堆、林荷香兩位同志負責調查。????????????????????????????????????????????????????????????
2025年5月16日,辦案人員對受委托人韋柳香進行了詢問調查。??????
2025年7月14日,辦案人員對受委托人韋柳香進行了二次詢問調查。
2025年7月14日,我局給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發了協助調查函。
2025年7月15日,我局分別給南寧市上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了協助調查函。????????? ????????????????????
經查實,當事人于2024年6月4日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于2025年4月6日在核準的生產地址柳州市柳江區進德鎮沙子村委羊占屯文化室13號生產原味豆角(每袋凈含量:5kg)282kg,出廠檢驗使用了1kg,留樣使用了1kg,按5袋/件裝箱共11件,每件凈含量25kg,成品入庫數量是11件+1袋(凈含量:5kg)共280kg。2025年4月7日當事人將生產日期為2025年4月6日凈含量為5kg/袋的原味豆角分裝成凈含量為0.5kg/袋的原味豆角放入原味豆角紙箱用于抽樣。凈含量為0.5kg/袋的原味豆角標簽標注為“原味豆角,產品名稱:原味豆角,凈含量:0.5kg,產品類別:醬腌菜,配料:豆角,飲用水,食用鹽、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345020602911,執行標準:GB 2714-2015,保質期:150天,存儲方法: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處,食用方法:炒干水分后根據個人口味加入調味品即可食用,生產日期:2025年4月6日,生產單位: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廠址:柳州市柳江區進德鎮沙子村委羊占屯文化室13號,產地:廣西柳州市,營養成分表等”內容。2025年4月8日以110元/件(凈含量:25kg)的價格銷售給南寧上林縣大豐鎮霞客路的謝恩,共銷售了1件25kg,銷售收入110元,2025年4月10日以105元/件(凈含量:25kg)的價格銷售給欽州市欽南區新陽街55號的翁紫紅,共銷售1件25kg,銷售收入105元,2025年4月12日以125元/件(凈含量:25kg)的價格銷售給廣西南寧市西鄉塘的鄧姐,共銷售了2件50kg,銷售收入250元,2025年4月7日以2.2元/袋(凈含量:0.5kg/袋,該規格由當事人從生產日期為2025年4月6日凈含量為5kg/袋的原味豆角中分裝成的凈含量為0.5kg/袋)的價格銷售給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用于抽樣檢驗,共銷售了9袋4.5kg,余下1袋0.5kg已給員工炒菜。執法人員查封了7件未銷售的該批次原味豆角。當事人生產經營的該批次原味豆角共獲銷售款484.8元,貨值金額共計1372.3元。該批次原味豆角產品包裝是白色塑料袋,包裝袋上貼有標簽,標簽標注有“原味酸豆角,產品名稱:原味豆角,凈含量:5kg,產品類別:醬腌菜,配料:豆角,飲用水,食用鹽、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345020602911,執行標準:GB 2714,保質期:150天,存儲方法: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處,食用方法:炒干水分后根據個人口味加入調味品即可食用,生產日期:2025年4月6日,生產單位:柳州市味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廠址:柳州市柳江區進德鎮沙子村委羊占屯文化室13號,產地:廣西柳州市,營養成分表”等內容。
上述原味豆角經廣西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271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本局認為,當事人2025年4月6日生產經營的原味豆角經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2714-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醬腌菜》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構成了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實施違法行為所取得的款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違法所得的計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的規定,該批次原味豆角的違法所得為484.8元。
對于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該案貨值金額較少,為1372.3元,案發后該公司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違法行為的查處,主動如實提供證據材料,自5月12日收到檢驗報告(№:A2250088182126002C)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A2250088182126002C)后,采取及時制定不合格食品召回計劃,于2025年5月16日在《中華工商時報》上刊發召回公告,并及時向客戶發出不合格食品召回通知等措施,召回原味豆角3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規定,符合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第十二條第二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及《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食品生產經營者主動采取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不安全食品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減輕處罰情形,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適用減輕。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六十七、7、從事食品安全法第-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違法行為,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減輕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人身危害后果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主動消除危害后果;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的減輕規定情形,對當事人適用減輕處罰。
綜上,對于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的規定,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484.8元;
2.并處罰款10000元;
3.沒收7件不合格的原味豆角。
以上罰沒款共計10484.8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積極配合調查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在得知涉案食品不合格后立即停止經營涉案食品,開展召回工作,并成功召回3袋不合格食品,未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和較大危害后果。
?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無。
?
?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