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從2024年春季學期起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年生均小學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繼續按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的50%核定。
?一、資助對象
(一)寄宿制: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脫貧戶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納入補助范圍。在此基礎上,按照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寄宿生優先補助監測對象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庫區移民學生、特殊教育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檔困難職工家庭學生、低保邊緣家庭學生、支出型困難家庭學生、烈士子女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非寄宿制: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脫貧家庭學生(含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礎上,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將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城市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五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生生活補助范圍。
??? ?二、資助標準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財教〔2024〕64號文件精神,從2024春學期起,寄宿制小學生由原來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至1250元,初中生由原來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至1500元。非寄宿制小學生由原來每生每年500元提高至625元,初中生由原來每生每年625元提高至750元。即寄宿制小學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制小學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 ?三、申請、審批、發放流程
(一)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由學校組織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并附上相關材料,提出生活補助申請。
(二)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各職能單位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數據比對、系統標識認定為依據,無需額外評定;一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校成立評審小組,對申請補助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后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春季、秋季學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應分別于當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發放到學生手中。優先使用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將生活補助轉入學生本人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學生本人不夠條件辦理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的,可轉入學生監護人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統一發放。
?????????????????????????????????????????柳州市柳江區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2024年5月17日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下發的相關文件精神,從2024年春季學期起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年生均小學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繼續按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的50%核定。
?一、資助對象
(一)寄宿制: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中脫貧戶家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納入補助范圍。在此基礎上,按照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寄宿生優先補助監測對象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庫區移民學生、特殊教育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檔困難職工家庭學生、低保邊緣家庭學生、支出型困難家庭學生、烈士子女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非寄宿制: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脫貧家庭學生(含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等四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礎上,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將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城市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五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義務教育階段非寄宿生生活補助范圍。
??? ?二、資助標準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財教〔2024〕64號文件精神,從2024春學期起,寄宿制小學生由原來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至1250元,初中生由原來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至1500元。非寄宿制小學生由原來每生每年500元提高至625元,初中生由原來每生每年625元提高至750元。即寄宿制小學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制小學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 ?三、申請、審批、發放流程
(一)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由學校組織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并附上相關材料,提出生活補助申請。
(二)脫貧戶(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各職能單位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數據比對、系統標識認定為依據,無需額外評定;一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校成立評審小組,對申請補助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后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五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春季、秋季學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應分別于當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發放到學生手中。優先使用廣西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系統將生活補助轉入學生本人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學生本人不夠條件辦理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的,可轉入學生監護人銀行卡(存折)或社會保障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統一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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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