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了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號),明確了小微企業融資利息的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一是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稅。
二是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以上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于100萬元(含本數)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以上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