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二層單位)
一、單位職責
一是貫徹落實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搞好調查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黨的組織、干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強對干部的宏觀管理。
二是對區委管理的干部和領導班子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抓好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辦理區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區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區委管理干部的調動事宜;辦理區委向區人大、區人民政府、區政協提名推薦干部的工作。
三是負責全區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實施、審核、督查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機關內部競爭上崗等工作;負責全區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審核、協調、指導和綜合工作;辦理全區提拔科級非領導職務的審核;承辦部分干部交流工作;辦理區委管理干部的工資評定審批手續和出國出境備案工作。
四是建立、管理科(局)級后備干部讀物,負責縣(處)級后備干部上報;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和黨外干部,制訂實施全區干部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發展規劃。
五是制訂實施全區干部教育和培訓工作的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政干部的學歷教育和培訓工作,具體組織區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后備干部和村干部培訓。
六是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及柳州市的知識分子政策,制訂完善我區的知識分子政策,促進社區各類人才成長、開發和合理流動;選拔、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獎勵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拔尖人才和優秀科技人才;聯系和組織各部門優秀專家開展活動。
七是研究制定干部調查審理的具體規定,按干部管理權限調查審理干部,對領導干部和選拔任用干部工作進行監督;具體辦理區委管理干部的誡勉、經濟責任審計等審批手續。
八是對離休干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承辦區委管理干部的離退休審批手續。
九是研究制訂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措施,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規劃、檢查全區的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黨組織和黨員“創先爭優”活動,指導全區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抓好組織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黨建理論研討活動。
十是負責黨員和干部的統計工作,做好干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導、檢查下級黨組織開展工作,及時向區委、市委組織部報告黨組織、干部工作的重要情況;負責全區組織史資料的手機、編寫工作。
十二是完成區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1. 機構設置。
我部所屬全額撥款機關單位有1個,內設機構共9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一科(區基層辦、區工作隊管理辦、區村級集體經濟辦)、組織二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監督科、調研室、黨聯科。所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共1個,為柳江區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辦公室。
2. 編制情況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業單位編制25名,其中,部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全額事業單位編制5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3.人員構成情況
我部實有人數19人,比上年減少2人,減少10%。其中,編制內實有人數19人(行政人員12人,機關后勤人員2人,參公事業單位人員5人),占100%。
行政人員及參公事業單位19人中,科級以上11人,占58%;其他人員8人,占42%。
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退休人員7人。
4.車輛構成情況
無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壓實抓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一是謀篇布局抓好調研。堅持“年初抓謀劃部署,年中抓督促落實,年終抓考核問效”,經常性全方位開展基層黨建調研工作,著力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和短板弱項。二是強化督導健全機制。持續開展“兩隨機”督導工作,完善通報約談制度,強化基層黨建考評結果運用,研究出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措施,加大基層黨建工作在績效考核中的比例權重,把黨建工作的成效與干部選拔任用和年終績效考評掛鉤,獎優罰劣,對不重視基層黨建工作的黨組織書記嚴肅問責。三是對標規范落實制度。持續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的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各項制度。
(二)堅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設。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進一步推動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在全區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依托黨支部書記學校,開展新一輪各類干部的全員輪訓。
(三)全面加強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工作。一是明確責任清單。強化區鎮村三級書記抓脫貧攻堅責任,建立脫貧攻堅責任清單,項目責任到人,解決脫貧攻堅的難點重點問題;二是嚴肅紀律作風。進一步強化脫貧攻堅工作中干部隊伍的作風紀律,完善督查工作機制,采取每周督查、隨機暗訪和專項巡察相相結合的方式,持續對包村后盾單位,各責任單位,駐村工作隊隊員(含第一書記)和幫扶聯系人的工作成效進行督查,定期通報,督查結果直接與年度績效獎勵掛鉤。進一步強化駐村工作隊員管理,工作分隊實行“日考勤、周例會、月小結、季排名”的工作制度,工作隊員實行“日簽到,夜點名”報告制度。常態化開展督查暗訪,對檢查發現未按要求住村工作隊員,在全區點名通報批評和約談;三是狠抓隊伍陣地。持續調整優化貧困村黨組織書記,持續開展整頓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工作;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黨群服務中心支部活動室、展示廳、共享書吧、心愿墻、扶貧政策宣傳欄、就業信息欄等功能室。建立健全管理和運行機制,通過黨建引領,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切實解決搬遷戶入住服務需求;四是壯大集體經濟。繼續投入資金1000萬元以上,持續加大村級集體經濟扶持發展力度,繼續深化“6+”模式加快集體經濟項目發展,大力推進自治區集體經濟扶持項目落實見效,切實增強村級黨組織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四)下大力氣抓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一是完善社區組織構架。在全區16個城市社區全面建立社區“大黨委”,構建“1+3+N”組織構架,“1”即構筑社區大黨委一個核心,“3”即搭建居民委員會、社區服務中心、共駐共建單位黨組織三個平臺,“N”即凝聚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豐富資源。落實好在職黨員進社區“四聯雙報到”主題活動,進一步拓寬黨員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渠道。按照“一社區一特色”要求,切實落實好城市基層黨建的各項保障,抓好社區基層黨建隊伍的建設,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不斷提高社區黨組織書記綜合能力。二是堅持能力引領。通過黨組織牽頭抓、黨員干部帶頭干,引導社區工作者不斷提高做群眾工作、促和諧穩定的本領。三是深化“點亮支部”。堅持每季度對標進行考評,實行公榜變燈,動態排名,考評結果實行“紅黃綠”燈管理制度。對整改不力的黨支部啟動問責機制。四是提升機關黨建。開展全區“機關黨建提升年”活動,進一步夯實機關黨建基礎,突出支部活動的亮點特色,打造一批機關黨建工作示范點。
(五)鞏固提升全領域黨建工作水平。一是強化黨建工作保障。按照“創品牌,促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加大對黨建工作投入力度。全面開展黨建項目化建設,按照“一支部一特色”的目標,以黨建品牌推動各項中心工作。二是夯實農村黨建基礎。在村(社區)推進村級黨組織“紅旗村”創建和“五個先鋒”評選,對獲得“紅旗村”的黨組織除了市級表彰獎勵外,配套增加黨組織活動的經費;抓好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全面實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區級備案管理制度。加大村黨組織書記培訓力度,輪訓行政村(社區)“兩委”干部。三是拓展基層黨建陣地。創建1個區級和2個兩新組織黨群服務中心,繼續強化村、社區服務場所提檔升級。四是鞏固全域黨建成效。著力抓好國有企業和教育系統、衛計系統等事業單位黨建任務落實,鞏固提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成效。拓展升級71路“紅色專線”(黨建主題公交線路)。通過71路“紅色專線”宣傳黨建知識,開展志愿服務,收集微心愿,打造流動黨建服務平臺和弘揚社會正能量的紅色陣地。
(六)建立健全干部工作體系。繼續抓好干部教育培訓,繼續發揮好柳江區委黨校和黨支部學校宣傳教育陣地作用,努力拓寬基層黨員干部培訓渠道。繼續選優配強領導班子,抓好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設;扎實開展機構改革工作。根據機構改革工作安排,提前謀劃,統籌考慮涉及機構改革單位班子配備及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好年輕干部工作,嚴規范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從嚴強化干部日常管理和問責制度。
(七)以改革精神推進人才工作。深化人才優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出臺人才引進培養、就業創業等人才政策。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繼續統籌各類人才重點工程實施,進一步加強人才工程的提升。提高人才工作科學化水平。完善黨管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完善領導干部聯系專家人才制度。充實人才工作者隊伍力量,促進人才工作力量的合理配置。
(八)不斷加強組織部門自身建設。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從嚴從實加強組織工作部門和干部人事股(室)自身建設。組織工作部門、干部人事股(室)和廣大組織人事干部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的專業“施工隊”,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模范部門的重要指示,按照陳希同志提出的“八個有機融合”要求,以新氣象新作為提高組織工作質量和水平。
(九)全面推進黨建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推動黨建指揮系統建設和完善,樹立扁平化管理黨建的理念,提升管理質量和監管時效,以“柳江黨建云”平臺,開展支部建設積分、黨員管理積分、黨員學習積分和發展黨員動態管理,強化對全區1000多個基層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的組織生活和學習教育實行全面日常監管,精準指揮到每一個支部、管理教育到每一名黨員。實施掛圖作戰方式,推動全年黨建工作任務的順利和高效完成。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表1: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預算總表
表2:收入預算總表
表3:支出預算總表
表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表(分部門經濟分類科目)
表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10: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資金支出預算表
表11:“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12:政府采購預算表
表13: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表14:項目支出(資金來源)預算明細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9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9年收入總預算3887.3227萬元,同比增881.5095萬元,同比增長29.33%。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437.3227萬元,同比增1381.6095萬元,同比增長130.86%。
2、政府性基金撥款1450萬元,同比減500萬元,同比下降25.64%。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9年支出總預算3887.3227萬元,同比增881.50953005.8132萬元,同比增長29.3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6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926.942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9.57%,同比增1053.6687萬元,同比增長120.66%;
(2)社會保險和就業科目支出預算38.158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98%,同比增14.3694萬元,同比增長60.40%;
(3)衛生健康科目支出預算12.3931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03%,同比增3.6429萬元,同比增長41.63%;
(4)城鄉社區事務科目支出預算1450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37.30%,同比減500萬元,同比下降25.64%;
(5)農林水事務科目支出預算440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1.32%,同比增304萬元,同比增長223.53%;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預算19.8288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51%,同比增5.8285萬元,同比增長41.63%;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291.5867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5%,同比增(減)71.9935萬元,同比增長32.78%。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39.2959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2.07%,同比增63.0471萬元,同比增長35.77%;
商品和服務支出的補助支出預算47.0348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6.13%,同比增4.6864萬元,同比增長11.07%;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5.256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8%,同比增4.26萬元,同比增長427.71%;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3595.7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2.5%,同比增809.5160萬元,同比增長29.05%。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753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0.94%;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757.596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48.8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33.72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94%;
資本性支出預算1051.42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9.24%。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3887.32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37.32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450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926.9426萬元;
2、社會保險和就業科目支出預算38.1582萬元;
3、衛生健康科目支出預算12.3931萬元;
4、城鄉社區事務科目支出預算1450萬元;
5、農林水事務科目支出預算440萬元;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預算19.8288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4.45萬元(全口徑),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4.45萬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4.45萬元,同比減0.06萬元,同比下降1.3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本部門一直以來,沒有因公出國(境)工作安排。
2、公務接待費4.45萬元,同比減0.06萬元,同比下降1.33%,原因是按照八項規定及相關接待標準執行,接待支出相應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部門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的運行經費預算共23.57萬元,同比增1.01萬元,同比增長4.4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51.42萬元,同比增41.42萬元,同比增長414.2%。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51.42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2019年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的政府購買預算共8.1萬元,同比增8.1萬元,同比增長100%。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374臺(套)。
(五)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9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無。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五、支出類常用科目的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知識產權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港澳臺僑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等。
2.國防 反映政府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現役部隊、國防動員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裝警察部隊、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國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況。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教育、特殊教育、進修及培訓、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學技術 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社會科學、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交流與合作等。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影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體育、新聞出版電影等。
7.社會保障和就業 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等。
8.衛生健康 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中醫藥、計劃生育事務等。
9.節能環保 反映政府環境保護支出。主要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環境監測與監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風沙荒漠治理、退牧還草、已墾草原退耕還草等。
10.城鄉社區 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主要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農林水 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主要包括:農業、林業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調、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
12.交通運輸 反映政府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鐵路運輸支出、民用航空運輸支出和郵政業支出等。
13.資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支出。具體包括:資源勘探業開發、制造業、建筑業、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業服務業等 反映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的支出。具體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涉外發展事務支出等。
1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自然資源事務、海洋管理事務、測繪事務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等。
17.糧油物資儲備 反映政府用于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糧油事務、物資事務、能源儲備、糧油儲備等。
1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應急管理事務、消防食物、地震事務支出等。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二層單位)
一、單位職責
一是貫徹落實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搞好調查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黨的組織、干部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強對干部的宏觀管理。
二是對區委管理的干部和領導班子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抓好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辦理區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區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區委管理干部的調動事宜;辦理區委向區人大、區人民政府、區政協提名推薦干部的工作。
三是負責全區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實施、審核、督查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機關內部競爭上崗等工作;負責全區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審核、協調、指導和綜合工作;辦理全區提拔科級非領導職務的審核;承辦部分干部交流工作;辦理區委管理干部的工資評定審批手續和出國出境備案工作。
四是建立、管理科(局)級后備干部讀物,負責縣(處)級后備干部上報;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婦女干部和黨外干部,制訂實施全區干部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發展規劃。
五是制訂實施全區干部教育和培訓工作的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政干部的學歷教育和培訓工作,具體組織區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后備干部和村干部培訓。
六是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及柳州市的知識分子政策,制訂完善我區的知識分子政策,促進社區各類人才成長、開發和合理流動;選拔、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獎勵有突出貢獻的專家、拔尖人才和優秀科技人才;聯系和組織各部門優秀專家開展活動。
七是研究制定干部調查審理的具體規定,按干部管理權限調查審理干部,對領導干部和選拔任用干部工作進行監督;具體辦理區委管理干部的誡勉、經濟責任審計等審批手續。
八是對離休干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承辦區委管理干部的離退休審批手續。
九是研究制訂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措施,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規劃、檢查全區的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黨組織和黨員“創先爭優”活動,指導全區黨員電化教育工作,抓好組織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黨建理論研討活動。
十是負責黨員和干部的統計工作,做好干部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導、檢查下級黨組織開展工作,及時向區委、市委組織部報告黨組織、干部工作的重要情況;負責全區組織史資料的手機、編寫工作。
十二是完成區委和市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1. 機構設置。
我部所屬全額撥款機關單位有1個,內設機構共9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一科(區基層辦、區工作隊管理辦、區村級集體經濟辦)、組織二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監督科、調研室、黨聯科。所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共1個,為柳江區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管理辦公室。
2. 編制情況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業單位編制25名,其中,部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全額事業單位編制5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3.人員構成情況
我部實有人數19人,比上年減少2人,減少10%。其中,編制內實有人數19人(行政人員12人,機關后勤人員2人,參公事業單位人員5人),占100%。
行政人員及參公事業單位19人中,科級以上11人,占58%;其他人員8人,占42%。
離退休人員7人,其中,退休人員7人。
4.車輛構成情況
無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一)進一步壓實抓黨建工作主體責任。一是謀篇布局抓好調研。堅持“年初抓謀劃部署,年中抓督促落實,年終抓考核問效”,經常性全方位開展基層黨建調研工作,著力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和短板弱項。二是強化督導健全機制。持續開展“兩隨機”督導工作,完善通報約談制度,強化基層黨建考評結果運用,研究出臺進一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措施,加大基層黨建工作在績效考核中的比例權重,把黨建工作的成效與干部選拔任用和年終績效考評掛鉤,獎優罰劣,對不重視基層黨建工作的黨組織書記嚴肅問責。三是對標規范落實制度。持續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的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各項制度。
(二)堅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設。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進一步推動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在全區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依托黨支部書記學校,開展新一輪各類干部的全員輪訓。
(三)全面加強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工作。一是明確責任清單。強化區鎮村三級書記抓脫貧攻堅責任,建立脫貧攻堅責任清單,項目責任到人,解決脫貧攻堅的難點重點問題;二是嚴肅紀律作風。進一步強化脫貧攻堅工作中干部隊伍的作風紀律,完善督查工作機制,采取每周督查、隨機暗訪和專項巡察相相結合的方式,持續對包村后盾單位,各責任單位,駐村工作隊隊員(含第一書記)和幫扶聯系人的工作成效進行督查,定期通報,督查結果直接與年度績效獎勵掛鉤。進一步強化駐村工作隊員管理,工作分隊實行“日考勤、周例會、月小結、季排名”的工作制度,工作隊員實行“日簽到,夜點名”報告制度。常態化開展督查暗訪,對檢查發現未按要求住村工作隊員,在全區點名通報批評和約談;三是狠抓隊伍陣地。持續調整優化貧困村黨組織書記,持續開展整頓軟弱渙散村級黨組織工作;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黨群服務中心支部活動室、展示廳、共享書吧、心愿墻、扶貧政策宣傳欄、就業信息欄等功能室。建立健全管理和運行機制,通過黨建引領,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切實解決搬遷戶入住服務需求;四是壯大集體經濟。繼續投入資金1000萬元以上,持續加大村級集體經濟扶持發展力度,繼續深化“6+”模式加快集體經濟項目發展,大力推進自治區集體經濟扶持項目落實見效,切實增強村級黨組織引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四)下大力氣抓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一是完善社區組織構架。在全區16個城市社區全面建立社區“大黨委”,構建“1+3+N”組織構架,“1”即構筑社區大黨委一個核心,“3”即搭建居民委員會、社區服務中心、共駐共建單位黨組織三個平臺,“N”即凝聚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的豐富資源。落實好在職黨員進社區“四聯雙報到”主題活動,進一步拓寬黨員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渠道。按照“一社區一特色”要求,切實落實好城市基層黨建的各項保障,抓好社區基層黨建隊伍的建設,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不斷提高社區黨組織書記綜合能力。二是堅持能力引領。通過黨組織牽頭抓、黨員干部帶頭干,引導社區工作者不斷提高做群眾工作、促和諧穩定的本領。三是深化“點亮支部”。堅持每季度對標進行考評,實行公榜變燈,動態排名,考評結果實行“紅黃綠”燈管理制度。對整改不力的黨支部啟動問責機制。四是提升機關黨建。開展全區“機關黨建提升年”活動,進一步夯實機關黨建基礎,突出支部活動的亮點特色,打造一批機關黨建工作示范點。
(五)鞏固提升全領域黨建工作水平。一是強化黨建工作保障。按照“創品牌,促發展”的思路,進一步加大對黨建工作投入力度。全面開展黨建項目化建設,按照“一支部一特色”的目標,以黨建品牌推動各項中心工作。二是夯實農村黨建基礎。在村(社區)推進村級黨組織“紅旗村”創建和“五個先鋒”評選,對獲得“紅旗村”的黨組織除了市級表彰獎勵外,配套增加黨組織活動的經費;抓好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全面實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區級備案管理制度。加大村黨組織書記培訓力度,輪訓行政村(社區)“兩委”干部。三是拓展基層黨建陣地。創建1個區級和2個兩新組織黨群服務中心,繼續強化村、社區服務場所提檔升級。四是鞏固全域黨建成效。著力抓好國有企業和教育系統、衛計系統等事業單位黨建任務落實,鞏固提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成效。拓展升級71路“紅色專線”(黨建主題公交線路)。通過71路“紅色專線”宣傳黨建知識,開展志愿服務,收集微心愿,打造流動黨建服務平臺和弘揚社會正能量的紅色陣地。
(六)建立健全干部工作體系。繼續抓好干部教育培訓,繼續發揮好柳江區委黨校和黨支部學校宣傳教育陣地作用,努力拓寬基層黨員干部培訓渠道。繼續選優配強領導班子,抓好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設;扎實開展機構改革工作。根據機構改革工作安排,提前謀劃,統籌考慮涉及機構改革單位班子配備及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好年輕干部工作,嚴規范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從嚴強化干部日常管理和問責制度。
(七)以改革精神推進人才工作。深化人才優先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出臺人才引進培養、就業創業等人才政策。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繼續統籌各類人才重點工程實施,進一步加強人才工程的提升。提高人才工作科學化水平。完善黨管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完善領導干部聯系專家人才制度。充實人才工作者隊伍力量,促進人才工作力量的合理配置。
(八)不斷加強組織部門自身建設。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從嚴從實加強組織工作部門和干部人事股(室)自身建設。組織工作部門、干部人事股(室)和廣大組織人事干部是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的專業“施工隊”,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模范部門的重要指示,按照陳希同志提出的“八個有機融合”要求,以新氣象新作為提高組織工作質量和水平。
(九)全面推進黨建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推動黨建指揮系統建設和完善,樹立扁平化管理黨建的理念,提升管理質量和監管時效,以“柳江黨建云”平臺,開展支部建設積分、黨員管理積分、黨員學習積分和發展黨員動態管理,強化對全區1000多個基層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的組織生活和學習教育實行全面日常監管,精準指揮到每一個支部、管理教育到每一名黨員。實施掛圖作戰方式,推動全年黨建工作任務的順利和高效完成。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表1:2019年部門預算收支預算總表
表2:收入預算總表
表3:支出預算總表
表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表(分部門經濟分類科目)
表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10: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資金支出預算表
表11:“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12:政府采購預算表
表13: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表14:項目支出(資金來源)預算明細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9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9年收入總預算3887.3227萬元,同比增881.5095萬元,同比增長29.33%。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437.3227萬元,同比增1381.6095萬元,同比增長130.86%。
2、政府性基金撥款1450萬元,同比減500萬元,同比下降25.64%。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9年支出總預算3887.3227萬元,同比增881.50953005.8132萬元,同比增長29.3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6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926.942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9.57%,同比增1053.6687萬元,同比增長120.66%;
(2)社會保險和就業科目支出預算38.158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98%,同比增14.3694萬元,同比增長60.40%;
(3)衛生健康科目支出預算12.3931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03%,同比增3.6429萬元,同比增長41.63%;
(4)城鄉社區事務科目支出預算1450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37.30%,同比減500萬元,同比下降25.64%;
(5)農林水事務科目支出預算440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1.32%,同比增304萬元,同比增長223.53%;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預算19.8288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51%,同比增5.8285萬元,同比增長41.63%;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291.5867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5%,同比增(減)71.9935萬元,同比增長32.78%。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39.2959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2.07%,同比增63.0471萬元,同比增長35.77%;
商品和服務支出的補助支出預算47.0348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6.13%,同比增4.6864萬元,同比增長11.07%;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5.256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8%,同比增4.26萬元,同比增長427.71%;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3595.7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2.5%,同比增809.5160萬元,同比增長29.05%。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753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0.94%;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757.596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48.8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33.72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94%;
資本性支出預算1051.42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9.24%。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3887.32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37.32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450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926.9426萬元;
2、社會保險和就業科目支出預算38.1582萬元;
3、衛生健康科目支出預算12.3931萬元;
4、城鄉社區事務科目支出預算1450萬元;
5、農林水事務科目支出預算440萬元;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預算19.8288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9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4.45萬元(全口徑),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4.45萬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4.45萬元,同比減0.06萬元,同比下降1.3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本部門一直以來,沒有因公出國(境)工作安排。
2、公務接待費4.45萬元,同比減0.06萬元,同比下降1.33%,原因是按照八項規定及相關接待標準執行,接待支出相應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部門運行經費情況
2019年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的運行經費預算共23.57萬元,同比增1.01萬元,同比增長4.4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51.42萬元,同比增41.42萬元,同比增長414.2%。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51.42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2019年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的政府購買預算共8.1萬元,同比增8.1萬元,同比增長100%。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374臺(套)。
(五)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9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無。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五、支出類常用科目的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知識產權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港澳臺僑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等。
2.國防 反映政府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現役部隊、國防動員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裝警察部隊、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國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況。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教育、特殊教育、進修及培訓、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學技術 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社會科學、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交流與合作等。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影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體育、新聞出版電影等。
7.社會保障和就業 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等。
8.衛生健康 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中醫藥、計劃生育事務等。
9.節能環保 反映政府環境保護支出。主要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環境監測與監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風沙荒漠治理、退牧還草、已墾草原退耕還草等。
10.城鄉社區 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主要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農林水 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主要包括:農業、林業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調、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
12.交通運輸 反映政府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鐵路運輸支出、民用航空運輸支出和郵政業支出等。
13.資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支出。具體包括:資源勘探業開發、制造業、建筑業、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業服務業等 反映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的支出。具體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涉外發展事務支出等。
1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自然資源事務、海洋管理事務、測繪事務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等。
17.糧油物資儲備 反映政府用于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糧油事務、物資事務、能源儲備、糧油儲備等。
1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應急管理事務、消防食物、地震事務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