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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⑴承辦上級黨政機關交辦和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及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信訪事項;
⑵受理和轉辦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
⑶對領導同志批示的信訪件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⑷協助縣領導做好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并負責對接訪日中領導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縣領導;
⑸對重要信訪案件進行督辦、查辦;
⑹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訪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⑺對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全縣信訪干部進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不斷提高信訪干部的業務能力;
⑻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我局所屬全額機關單位,無下屬事業單位。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局編制6名,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我局實有人數8人,其中,行政人員7人、機關后勤人員1人。離退休人員5人,其中,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⑴規范信訪部門履職行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業務規范化建設,每年至少開展區級專題培訓2次,提高基層信訪部門在接訪、辦信、辦理網上投訴等業務工作中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對信訪事項久拖不決、辦理不規范、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強化督查督辦,提高信訪公信力,增加群眾滿意度。
⑵規范信訪群眾信訪行為。通過專題普法活動、典型案例宣傳等方式,廣泛開展信訪法制宣傳,積極引導信訪群眾正確行使權利、依法有序維權,防止發生進京到省越級上訪,防止出現纏訪鬧訪、進京非訪等涉訪違法行為。
⑶深化“陽光信訪”的推廣運用。依托“互聯網+”,進一步加大網上信訪的推廣運用,引導信訪群眾多上網、少走訪。
⑷深化權益保障卡的規范施行。深入推進群眾依法逐級走訪制度。
?、缮罨诸愄幚硇旁L投訴的制度落實。相關部門研究形成各自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的法定途徑清單,在行政體系內部進一步厘清信訪途徑與行政復議、仲裁、勞動監察等其他法定途徑的界限,繼續推進訪訴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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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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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8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總預算111.52萬元,同比增加7.42萬元,增長7.13%。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1.52萬元,同比增加7.42萬元,增長7.13%。
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總預算111.52萬元,同比增加7.42萬元,增長7.13%。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4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90.54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1.19%,同比增7.74萬元,同比增長9.35%;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7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9.68%,同比減少0.05萬元;
(3)醫療衛生支出3.9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3.52%,同比減少0.11萬元,同比減少2.73%;
(4)住房保障支出6.2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5.63%,同比減少0.16萬元,減少2.48%。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93.7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4.07%,同比增3.70萬元,同比增長4.11%。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78.67萬元,占基本支出83.91%,同比增7.40萬元,同比增長10.38%;
商品和服務支出15.09萬元,占基本支出16.09%,同比增2.76萬元,同比增長22.3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006萬元,占基本支出0%,同比減少6.46萬元,同比減少99.99%。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17.7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5.93%,同比增3.72萬元,同比增長26.50%。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2.64萬元,占項目支出71.17%,同比增1.60萬元,同比增長14.49%。
資本性支出5.12萬元,占項目支出28.83%,同比增5.12萬元,同比增長100%。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111.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1.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90.54萬元;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10.79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3.92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6.28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0.55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5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0.55萬元,同比增減少0.01萬元,同比下降1.79%。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0.55萬元,同比增減少0.01萬元,同比下降1.79%。原因是接待量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0萬元,同比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經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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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2.1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1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47臺(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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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本單位2018年無預算績效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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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⑴承辦上級黨政機關交辦和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及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交辦的信訪事項;
⑵受理和轉辦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
⑶對領導同志批示的信訪件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⑷協助縣領導做好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并負責對接訪日中領導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縣領導;
⑸對重要信訪案件進行督辦、查辦;
⑹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訪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⑺對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全縣信訪干部進行業務培訓,總結交流信訪工作經驗,不斷提高信訪干部的業務能力;
⑻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我局所屬全額機關單位,無下屬事業單位。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局編制6名,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我局實有人數8人,其中,行政人員7人、機關后勤人員1人。離退休人員5人,其中,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⑴規范信訪部門履職行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業務規范化建設,每年至少開展區級專題培訓2次,提高基層信訪部門在接訪、辦信、辦理網上投訴等業務工作中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對信訪事項久拖不決、辦理不規范、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強化督查督辦,提高信訪公信力,增加群眾滿意度。
⑵規范信訪群眾信訪行為。通過專題普法活動、典型案例宣傳等方式,廣泛開展信訪法制宣傳,積極引導信訪群眾正確行使權利、依法有序維權,防止發生進京到省越級上訪,防止出現纏訪鬧訪、進京非訪等涉訪違法行為。
⑶深化“陽光信訪”的推廣運用。依托“互聯網+”,進一步加大網上信訪的推廣運用,引導信訪群眾多上網、少走訪。
⑷深化權益保障卡的規范施行。深入推進群眾依法逐級走訪制度。
⑸深化分類處理信訪投訴的制度落實。相關部門研究形成各自處理信訪投訴請求的法定途徑清單,在行政體系內部進一步厘清信訪途徑與行政復議、仲裁、勞動監察等其他法定途徑的界限,繼續推進訪訴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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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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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8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總預算111.52萬元,同比增加7.42萬元,增長7.13%。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1.52萬元,同比增加7.42萬元,增長7.13%。
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總預算111.52萬元,同比增加7.42萬元,增長7.13%。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4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90.54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1.19%,同比增7.74萬元,同比增長9.35%;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7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9.68%,同比減少0.05萬元;
(3)醫療衛生支出3.9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3.52%,同比減少0.11萬元,同比減少2.73%;
(4)住房保障支出6.2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的5.63%,同比減少0.16萬元,減少2.48%。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93.7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4.07%,同比增3.70萬元,同比增長4.11%。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78.67萬元,占基本支出83.91%,同比增7.40萬元,同比增長10.38%;
商品和服務支出15.09萬元,占基本支出16.09%,同比增2.76萬元,同比增長22.3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006萬元,占基本支出0%,同比減少6.46萬元,同比減少99.99%。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17.7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5.93%,同比增3.72萬元,同比增長26.50%。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2.64萬元,占項目支出71.17%,同比增1.60萬元,同比增長14.49%。
資本性支出5.12萬元,占項目支出28.83%,同比增5.12萬元,同比增長100%。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111.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11.5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90.54萬元;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10.79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3.92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6.28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0.55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5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0.55萬元,同比增減少0.01萬元,同比下降1.79%。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0.55萬元,同比增減少0.01萬元,同比下降1.79%。原因是接待量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0萬元,同比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經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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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2.1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1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47臺(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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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本單位2018年無預算績效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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