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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單位職責
柳江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直工委)的單位職責是:
(1)按照區委的要求,制定區直屬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縣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搞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促進直屬機關的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為實現加快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服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宣傳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省市區委決議,統一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思想和行動,保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3)負責審批區直屬機關各黨組織的設置和直屬機關各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的考核、任免、培訓及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工作。搞好黨風,嚴肅紀律,保證黨組織的先進性。
(4)指導區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抓好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定期了解縣直屬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部門領導干部的意見,及時向縣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
(5)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工作,負責制定區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縣直各部門機關及直屬事業、企業單位黨的
建設工作。
(6)配合區委組織部對直屬機關各級行政領導干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
(7)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實施對發展黨員工作的宏觀指導,審批直屬機關總支、支部的發展黨員工作,處理有關黨籍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審議和審批黨員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
(9)領導區直機關人武部等工作。
(10)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1、機構設置
我委屬區委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建設工作,屬全額撥款的正科級單位。
2.編制情況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委行政及事業單位編制6名,其中,機關行政編制5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3.人員構成情況
我委實有機關行政人數7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退休人員6名,其中副處1人,正科4名,事業編制工人1名。
其中,編制內實有人數6人(行政人員5人,機關后勤服務事業編人員1人),占75%;編外在職實有人數2人,占25%。
行政人員及事業編制8人中,科級以上7人,占87.5%;其他人員1人,占12.5%。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和措施
主要工作目標:
做好對黨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審批縣直機關黨組織設置工作。認真抓好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和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
工作措施:
制定2018年機關黨建工作規劃,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做好發展黨員工作。2018年發展新黨員計劃指標50人,積極分子培訓按2:1的標準培訓人數為100人,培訓時間不少于3天(黨章規定)。
積極開展黨務干部培訓。由于本委所轄的機關單位黨組織各單位性質多樣化,機關、事業、“兩新”組織等負責黨務人員都是兼職人員及經常有崗位變動而調整,加上各基層黨支部每兩或三年要進行換屆選舉工作,2018年是新換屆后的1年,需要進行全面培訓共279人(2018年所屬機關黨委6個,黨總支21個,黨支部252個,黨員總數5260人),培訓時間2天。
籌備開展慶祝“七一”紀念慰問活動。開展慰問困難黨員、老黨員活動,慰問共60人;開展評先評優活動,全區機關所轄252個黨支部5260名黨員,參照江直工字(2016)5號文,評比先進基層黨組織25個,優秀黨員75名,優秀黨務工作者50名。
舉辦入黨宣誓和機關黨建推進示范現場會5000元;開展知識競賽一場、文體活動比賽一場。
開展機關黨建規范化建設。創建國稅局機關黨委、司法局黨總支、環保局支部、黨校支部、機關事務局支部等共5個機關黨建規范化示范點建設(建立活動室,完善制度、設施,拍攝影像資料和黨建宣傳品牌冊子)。打造“小個專”、“毅德”“超仁律師所”等非公黨建“兩新”組織(設黨務宣傳欄、影像資料、宣傳資料等)。
加強對黨費收繳工作的檢查與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制度。嚴格按照中組部關于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文件要求收繳黨費,對所轄黨組織的黨費交納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校對,督促交納黨費工作。并要求基層黨組織在黨費收繳中做到臺賬、票據、黨員手冊、黨員花名冊“四對口”。嚴把收繳標準,進一步規范了黨費收繳制度。
加強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立足宣傳教育,著眼防范,開展形勢多樣的黨風廉政教育活動,著力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筑牢黨員干部的思想廉政防線。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8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總預算104.14萬元,同比增12.30萬元,同比增長13.39%。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14萬元,同比增12.30萬元,同比增長13.39%。
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總預算104.14萬元,同比增12.30萬元,同比增長13.3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6.47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3.43%,同比增5.20萬元,同比增加7.30%;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18.6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7.88%,同比增加8.14萬元,同比增長77.67%;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3.48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3.34%,同比減少0.40萬元,同比減少10.31%;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5.56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5.34%,同比減少0.65萬元,同比減少10.47%;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100.1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6.12%,同比增11.76萬元,同比增長13.31%。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76.4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6.37%,同比增7.66萬元,同比增長11.14%;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3.8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3.83%,同比增1.16萬元,同比增長9.15%;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9.81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9.80%,同比增2.93萬元,同比增長42.59%;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4.04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88%,同比增0.54萬元,同比增長15.43%。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2.5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61.8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0.5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2.38%。
資本性支出預算1.04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5.74%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104.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4.14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6.47萬元;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18.62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3.48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5.56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0.24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2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0.24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0.24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黨務學習活動相對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0萬元,同比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經費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6.7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1.0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19臺(套)。
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本單位2018年無預算績效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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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單位職責
柳江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直工委)的單位職責是:
(1)按照區委的要求,制定區直屬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縣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搞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促進直屬機關的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為實現加快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服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宣傳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省市區委決議,統一全體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思想和行動,保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3)負責審批區直屬機關各黨組織的設置和直屬機關各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的考核、任免、培訓及黨員發展、預備黨員轉正工作。搞好黨風,嚴肅紀律,保證黨組織的先進性。
(4)指導區直屬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抓好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定期了解縣直屬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部門領導干部的意見,及時向縣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
(5)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工作,負責制定區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指導縣直各部門機關及直屬事業、企業單位黨的
建設工作。
(6)配合區委組織部對直屬機關各級行政領導干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
(7)做好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實施對發展黨員工作的宏觀指導,審批直屬機關總支、支部的發展黨員工作,處理有關黨籍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審議和審批黨員違反黨紀的處理決定。
(9)領導區直機關人武部等工作。
(10)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1、機構設置
我委屬區委派出機構,負責領導區直機關黨的建設工作,屬全額撥款的正科級單位。
2.編制情況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委行政及事業單位編制6名,其中,機關行政編制5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3.人員構成情況
我委實有機關行政人數7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退休人員6名,其中副處1人,正科4名,事業編制工人1名。
其中,編制內實有人數6人(行政人員5人,機關后勤服務事業編人員1人),占75%;編外在職實有人數2人,占25%。
行政人員及事業編制8人中,科級以上7人,占87.5%;其他人員1人,占12.5%。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標和措施
主要工作目標:
做好對黨員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審批縣直機關黨組織設置工作。認真抓好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和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著力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
工作措施:
制定2018年機關黨建工作規劃,加強對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做好發展黨員工作。2018年發展新黨員計劃指標50人,積極分子培訓按2:1的標準培訓人數為100人,培訓時間不少于3天(黨章規定)。
積極開展黨務干部培訓。由于本委所轄的機關單位黨組織各單位性質多樣化,機關、事業、“兩新”組織等負責黨務人員都是兼職人員及經常有崗位變動而調整,加上各基層黨支部每兩或三年要進行換屆選舉工作,2018年是新換屆后的1年,需要進行全面培訓共279人(2018年所屬機關黨委6個,黨總支21個,黨支部252個,黨員總數5260人),培訓時間2天。
籌備開展慶祝“七一”紀念慰問活動。開展慰問困難黨員、老黨員活動,慰問共60人;開展評先評優活動,全區機關所轄252個黨支部5260名黨員,參照江直工字(2016)5號文,評比先進基層黨組織25個,優秀黨員75名,優秀黨務工作者50名。
舉辦入黨宣誓和機關黨建推進示范現場會5000元;開展知識競賽一場、文體活動比賽一場。
開展機關黨建規范化建設。創建國稅局機關黨委、司法局黨總支、環保局支部、黨校支部、機關事務局支部等共5個機關黨建規范化示范點建設(建立活動室,完善制度、設施,拍攝影像資料和黨建宣傳品牌冊子)。打造“小個專”、“毅德”“超仁律師所”等非公黨建“兩新”組織(設黨務宣傳欄、影像資料、宣傳資料等)。
加強對黨費收繳工作的檢查與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黨費收繳制度。嚴格按照中組部關于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文件要求收繳黨費,對所轄黨組織的黨費交納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校對,督促交納黨費工作。并要求基層黨組織在黨費收繳中做到臺賬、票據、黨員手冊、黨員花名冊“四對口”。嚴把收繳標準,進一步規范了黨費收繳制度。
加強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立足宣傳教育,著眼防范,開展形勢多樣的黨風廉政教育活動,著力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筑牢黨員干部的思想廉政防線。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8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8年收入總預算104.14萬元,同比增12.30萬元,同比增長13.39%。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14萬元,同比增12.30萬元,同比增長13.39%。
2、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支出總預算104.14萬元,同比增12.30萬元,同比增長13.3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6.47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3.43%,同比增5.20萬元,同比增加7.30%;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18.6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7.88%,同比增加8.14萬元,同比增長77.67%;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3.48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3.34%,同比減少0.40萬元,同比減少10.31%;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5.56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5.34%,同比減少0.65萬元,同比減少10.47%;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100.1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6.12%,同比增11.76萬元,同比增長13.31%。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76.4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6.37%,同比增7.66萬元,同比增長11.14%;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3.8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3.83%,同比增1.16萬元,同比增長9.15%;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9.81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9.80%,同比增2.93萬元,同比增長42.59%;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4.04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88%,同比增0.54萬元,同比增長15.43%。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2.5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61.88%;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0.5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2.38%。
資本性支出預算1.04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5.74%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104.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04.14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6.47萬元;
2、社會就業與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18.62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3.48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5.56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0.24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2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8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0.24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公務活動。
2、公務接待費0.24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黨務學習活動相對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減0萬元,同比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經費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6.7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1.0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0輛,其他辦公設備共19臺(套)。
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本部門機關及所屬二層單位2018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本單位2018年無預算績效項目。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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