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江區財政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單位職責
1.貫徹國家、自治區、柳州市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區財政分配政策,參與制定本區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
2.依法依規提出區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規范性文件立項的建議,根據區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
3.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4.負責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
5.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區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6.負責制定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7.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8.負責管理和監督區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區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0.制定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財政風險。管理本區政府外債。
11.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2.監督檢查區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13.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機構設置如下表: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行政、參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柳江區財政局 | 行政 |
柳江區國庫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 參公 |
柳江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 參公 |
柳江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 參公 |
柳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中心 | 全額撥款 |
全區12個鎮財政所 | 參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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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機構和人員如下表:
單位:人
項 目 | 合 計 | 行政 單位 |
| 財政補助 事業單位 ? |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 |||||
編制數 | 139 | 32 | 91 |
| 16 | ? | ||||
實有人數 | 132 | 32 | 88 | ? | 12 | ? | ||||
在職人數 | 132 | 32 | 88 |
| 12? | ? | ||||
其中:在崗在編人數 | 132 | 32 | 88 |
| 12? | ? | ||||
在崗超編人數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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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離退休人數 | 53 | 22 | 33 |
| ? | ? | ||||
其中:離休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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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退休人數 | 53 | 22 | 3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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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1、精心組織收入,增強財政保障能力;
2、緊抓支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
3、加強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做好我區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5、做好財政改革,強化財政精細化管理;
6、強化財政監督,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7、培養新風正氣,著力加強財政團隊建設。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2072.65萬元,同比增167.93萬元,同比增長8.82%。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72.65萬元,同比增167.93萬元,同比增長8.82%。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2072.65萬元,同比增167.93萬元,同比增長8.8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767.6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5.28%,同比增759.97萬元,同比增長75.42%;
(2)社會保障各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55.7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51%,同比減66.3萬元,同比下降29.86%;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56.5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73%,同比增8.96萬元,同比增長18.84%;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92.73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47%,同比增15.31萬元,同比增長19.78%。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1328.7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4.11%,同比增217.92萬元,同比增長19.62%。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1044.3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8.6%,同比增303.68萬元,同比增長41.00%;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89.5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4.26%,同比增120.18萬元,同比增長173.27%;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94.8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14%,同比減205.93萬元,同比下降68.47%。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743.93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5.89%,同比減50萬元,同比下降6.3%。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494.83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66.52%;
其他資本性支出預算2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69%;
其他支出預算229.1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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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2072.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67.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預算支出155.75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預算支出56.5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支出92.73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767.65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55.75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56.52萬元;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92.73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63.25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61.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1.8萬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63.25萬元,同比減9.57萬元,同比下降13.14%(三公經費總比)。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項支出安排;
2、公務接待費61.45萬元,同比減9.57萬元,同比下降13.48%(公務接待費總比),原因是縮減公務接待規模和嚴控接待標準;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1.8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保持上年公務用車保有量;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項支出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81.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51.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1.59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1輛,其他辦公設備共477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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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區財政局2017年部門預算及
“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單位職責
1.貫徹國家、自治區、柳州市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擬訂區財政分配政策,參與制定本區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
2.依法依規提出區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規范性文件立項的建議,根據區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
3.承擔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本級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4.負責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
5.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區政府采購制度并監督管理。
6.負責制定我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7.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8.負責管理和監督區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區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9.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0.制定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財政風險。管理本區政府外債。
11.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12.監督檢查區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13.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本部門機構設置如下表: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行政、參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柳江區財政局 | 行政 |
柳江區國庫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 參公 |
柳江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 | 參公 |
柳江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 參公 |
柳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中心 | 全額撥款 |
全區12個鎮財政所 | 參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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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機構和人員如下表:
單位:人
項 目 | 合 計 | 行政 單位 |
| 財政補助 事業單位 ? |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 |||||
編制數 | 139 | 32 | 91 |
| 16 | ? | ||||
實有人數 | 132 | 32 | 88 | ? | 12 | ? | ||||
在職人數 | 132 | 32 | 88 |
| 12? | ? | ||||
其中:在崗在編人數 | 132 | 32 | 88 |
| 12? | ? | ||||
在崗超編人數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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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人數 | 53 | 22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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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離休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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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數 | 53 | 22 | 3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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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1、精心組織收入,增強財政保障能力;
2、緊抓支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
3、加強民生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做好我區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
5、做好財政改革,強化財政精細化管理;
6、強化財政監督,保障資金使用安全;
7、培養新風正氣,著力加強財政團隊建設。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2072.65萬元,同比增167.93萬元,同比增長8.82%。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72.65萬元,同比增167.93萬元,同比增長8.82%。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2072.65萬元,同比增167.93萬元,同比增長8.8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767.6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5.28%,同比增759.97萬元,同比增長75.42%;
(2)社會保障各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55.7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51%,同比減66.3萬元,同比下降29.86%;
(3)醫療衛生類科目支出預算56.5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73%,同比增8.96萬元,同比增長18.84%;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92.73萬元,占支出總預算4.47%,同比增15.31萬元,同比增長19.78%。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1328.7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64.11%,同比增217.92萬元,同比增長19.62%。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1044.3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8.6%,同比增303.68萬元,同比增長41.00%;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89.5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4.26%,同比增120.18萬元,同比增長173.27%;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94.8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14%,同比減205.93萬元,同比下降68.47%。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743.93萬元,占支出總預算35.89%,同比減50萬元,同比下降6.3%。其中: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494.83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66.52%;
其他資本性支出預算2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69%;
其他支出預算229.1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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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2072.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67.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預算支出155.75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預算支出56.5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支出92.73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767.65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55.75萬元;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56.52萬元;
4、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92.73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63.25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61.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1.8萬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63.25萬元,同比減9.57萬元,同比下降13.14%(三公經費總比)。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項支出安排;
2、公務接待費61.45萬元,同比減9.57萬元,同比下降13.48%(公務接待費總比),原因是縮減公務接待規模和嚴控接待標準;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1.8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保持上年公務用車保有量;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項支出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81.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51.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1.59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1輛,其他辦公設備共477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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