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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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單位職責
1、承擔保障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統籌管理全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工作。
4、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5、承擔規范全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全區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的責任。
8、研究擬訂全區城市建設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監管城鎮市政公用事業、燃氣、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和建設檔案等方面工作;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等工作;綜合協調城鎮建設中有關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市容、園林綠化、土地、供電、通信等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和測量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審查。
9、承擔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10、承擔推進全區建筑節能和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工作的責任。
11、承擔柳江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后的施工協調、服務、監督、管理、指導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和審查工作;承擔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12、會同區計劃、財政部門制訂城鎮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劃;歸口管理城鎮道路占用費、挖掘費和污水處理費等專項城建資金。
1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工作。
14、負責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負責區地震局日常工作。
16、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17、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住建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有直屬單位15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4個,非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事業單位5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5個。行政單位是局機關本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分別是:柳江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柳江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柳江區地震局、柳江區城市建設檔案室。非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事業單位分別是:柳江區園林所、柳江區房地產管理所、柳江區燃氣管理所、柳江區路燈管理所、柳江區市政設施維護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分別是:柳江區房產所、柳江區城鄉規劃服務中心、柳江區招標站、柳江區造價管理所、柳江區建筑管理站
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本級設12個職能股(室):辦公室、人事科技教育股、計劃財務股、規劃股(行政審批股)、用地規劃管理股、建筑業管理股(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政策法規稽查股、村鎮建設股、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股(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公用事業管理股、新興工業園建設服務股、城建檔案室。
(二)編制情況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參公、事業單位編制159名,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參公事業單位編制22名,事業單位編制117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三)人員構成情況
我局人員編制總數為159人,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18人,機關工勤編2人,各下屬參公編制22人、事業編制117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數140人,退休人員57人。具體情況如下:
1.局機關行政編制數18人,工勤編制數2人、事業編制數41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57人,退休人員16人。 ??
2.柳江區地震局參公編制數2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2人。
3.柳江縣路燈管理所事業編制8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8人。
4.柳江縣工程質量監督站參公編制數13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15人,退休人員1人。
5.柳江縣市政維護所事業編制15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12人。
6.柳江縣園林管理所事業編制33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31人,退休人員18人。
?7.柳江縣燃氣管理所事業編制8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8人,退休人員4人。
?8.柳江縣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參公編制數5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5人,退休人員2人。
9.柳江縣城市建設檔案室參公編制數2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2人。
10.柳江縣房地產管理所事業編制數12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12人,財政供養退休人員1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2017年,我局將繼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探索和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十三五”規劃,以“撤區建區”為契機,穩步推進各項建設工作,扎實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將著重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1.繼續深化規劃編制管理,強化規劃的指導地位
2017年繼續加強規劃編制工作,力爭完成各鎮總體規劃編制修編工作及部分鎮控制性規劃編制工作,并加強規劃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規委會、規委辦的審議制度,增強規劃引領作用。
2.進一步加大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功能服務設施配套
繼續抓好區城區舊區基礎設施建設。一是繼續加快區城區一些新建道路的建設,打通西一路、西二路;將建設路延長至樂都大道,不斷改善區城擁擠的交通狀況。二是加強對區城老城區、鄉鎮污水設施進行建設改造,主要對柳東路、柳北路、柳中路等道路的改造工作,對老街片區、建都片區、基隆片區排水排污的升級改造工作。三是繼續對區城一些道路的貫通建設工作,解決區城區的擁堵。協助新城區搞好新城的開發建設,拓展城市框架,重點推進柳江大道、興柳路、西一路、西二路、東四路、東五路的建設,配套實施建都、高村安置回建房和河道整治,新建河邊公園綠地等。
3.加大城市景觀改造和環境整治,提升城市品質
計劃推進柳江區城風貌改造和綜合整治工程,為進一步提升柳堡路的景觀和交通狀況,繼續推進區城區、鄉鎮亮化工程建設,繼續推進區城區綠化工作,做到見縫插針,繼續對一些道路人行道的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我區的整體形象。
4.堅持以人為本,繼續抓好民生工程建設
繼續抓好保障性住房工程,解決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繼續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解決農村民生工程;繼續做好便民為民工程建設,把綠化、美化、亮化、硬化工程向社區、村屯、支路延伸。
5.進一步加快社會服務和公用設施建設
進一步完善老城區社會服務設施水平,重點做好柳西新城、盛世花園、農貿市場等房地產改造升級項目的建設。同時,結合舊城改造、新城建設及房地產開發,加快改造城區公廁、垃圾中轉站等建設,完成一批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改造項目;進一步加快新城區的建設,拓展城市的構架,進一步提升柳江幸福宜居指數。
6.加大對各鎮的開發指導,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決定,做好鄉鎮新型城鎮化項目的策劃和實施,重點推進百朋、穿山、洛滿三鎮的開發建設,利用百朋鎮被列入全區新型城鎮化“百鎮”建設的契機,加快推進百朋“鄉約.藕遇”和新城開發,打造人居休閑旅游示范鄉鎮。按照自治區“十三五”
規劃要求,不斷完善各鎮的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推進洛滿、三都和白沙3個鎮的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部分村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并先行做好其他鎮區相關項目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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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8648.53萬元,同比增49.76萬元,同比增長0.58%。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68.23萬元,同比減171.28萬元,同比下降5.64%。
2、政府性基金撥款4980.30萬元,同比減578.96萬元,同比下降10.41%。
3、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資金800萬元,同比增800萬元,同比增長10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8648.53萬元,同比增49.76萬元,同比增長0.5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七類,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22.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41%,同比增5.78萬元,同比增長4.96%;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45.6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53%,同比增7.88萬元,同比增長20.88%;
(3)城鄉社會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567.4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7.50%,同比減687.02萬元,同比下降8.32%;
(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30%,同比減1174萬元,同比下降97.83%;
(5)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3.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16%,同比增4.41萬元,同比增長46.08%;
(6)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73.0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85%,同比增12.71萬元,同比增長21.05%;
(7)其他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80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25%,同比增800萬元,同比增長100%。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1014.8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1.73%,同比增183.81萬元,同比增長22.12%。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817.07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0.51%,同比增228.19萬元,同比增長38.75%;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24.32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2.25%,同比增58.89萬元,同比增長90%;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73.4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24%,同比減103.27萬元,同比下降58.44%;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7633.7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8.27%,同比減134.05萬元,同比下降1.7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570.81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7.48%;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757.44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3.02%;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33.4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44%;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預算21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28%;
基本建設支出預算12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5.72%;
其他資本性支出預算4050.9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53.06%。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8648.5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868.2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4980.3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22.36萬元;
2、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45.62萬元;
3、城鄉社區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567.48萬元;
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類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6萬元;
5、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3.98萬元;
6、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73.09萬元;
7、其他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800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24.67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9.0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15.6萬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24.67萬元,同比減0.99萬元,同比下降3.86%。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預算;
2、公務接待費9.07萬元,同比減0.99萬元,同比下降9.84%,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次數,無接待函不允許安排接待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15.6萬元,同比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6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嚴格控制業務用車的費用,社絕不必要的業務車輛費用開支。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預算。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4.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1.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15輛,其他辦公設備共227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市本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本級本級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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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
一、單位職責
1、承擔保障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
2、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
3、統籌管理全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工作。
4、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
5、承擔規范全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6、監督管理全區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7、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的責任。
8、研究擬訂全區城市建設的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監管城鎮市政公用事業、燃氣、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市政設施和建設檔案等方面工作;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等工作;綜合協調城鎮建設中有關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市容、園林綠化、土地、供電、通信等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和測量工作;參與城市規劃、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審查。
9、承擔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對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10、承擔推進全區建筑節能和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工作的責任。
11、承擔柳江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后的施工協調、服務、監督、管理、指導工作;參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論證和審查工作;承擔建設工程的抗震、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的管理工作。
12、會同區計劃、財政部門制訂城鎮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劃;歸口管理城鎮道路占用費、挖掘費和污水處理費等專項城建資金。
1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指導和管理建設系統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建設系統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工作。
14、負責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5、負責區地震局日常工作。
16、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合作。
17、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住建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有直屬單位15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4個,非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事業單位5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5個。行政單位是局機關本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分別是:柳江區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柳江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柳江區地震局、柳江區城市建設檔案室。非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事業單位分別是:柳江區園林所、柳江區房地產管理所、柳江區燃氣管理所、柳江區路燈管理所、柳江區市政設施維護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分別是:柳江區房產所、柳江區城鄉規劃服務中心、柳江區招標站、柳江區造價管理所、柳江區建筑管理站
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本級設12個職能股(室):辦公室、人事科技教育股、計劃財務股、規劃股(行政審批股)、用地規劃管理股、建筑業管理股(墻體材料改革辦公室)、政策法規稽查股、村鎮建設股、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股(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公用事業管理股、新興工業園建設服務股、城建檔案室。
(二)編制情況
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參公、事業單位編制159名,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參公事業單位編制22名,事業單位編制117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2名。
(三)人員構成情況
我局人員編制總數為159人,其中,局機關行政編制18人,機關工勤編2人,各下屬參公編制22人、事業編制117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數140人,退休人員57人。具體情況如下:
1.局機關行政編制數18人,工勤編制數2人、事業編制數41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57人,退休人員16人。 ??
2.柳江區地震局參公編制數2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2人。
3.柳江縣路燈管理所事業編制8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8人。
4.柳江縣工程質量監督站參公編制數13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15人,退休人員1人。
5.柳江縣市政維護所事業編制15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12人。
6.柳江縣園林管理所事業編制33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31人,退休人員18人。
?7.柳江縣燃氣管理所事業編制8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8人,退休人員4人。
?8.柳江縣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參公編制數5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5人,退休人員2人。
9.柳江縣城市建設檔案室參公編制數2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2人。
10.柳江縣房地產管理所事業編制數12人,實有財政供養在職人員12人,財政供養退休人員1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2017年,我局將繼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積極探索和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結合“十三五”規劃,以“撤區建區”為契機,穩步推進各項建設工作,扎實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將著重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1.繼續深化規劃編制管理,強化規劃的指導地位
2017年繼續加強規劃編制工作,力爭完成各鎮總體規劃編制修編工作及部分鎮控制性規劃編制工作,并加強規劃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規委會、規委辦的審議制度,增強規劃引領作用。
2.進一步加大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鎮功能服務設施配套
繼續抓好區城區舊區基礎設施建設。一是繼續加快區城區一些新建道路的建設,打通西一路、西二路;將建設路延長至樂都大道,不斷改善區城擁擠的交通狀況。二是加強對區城老城區、鄉鎮污水設施進行建設改造,主要對柳東路、柳北路、柳中路等道路的改造工作,對老街片區、建都片區、基隆片區排水排污的升級改造工作。三是繼續對區城一些道路的貫通建設工作,解決區城區的擁堵。協助新城區搞好新城的開發建設,拓展城市框架,重點推進柳江大道、興柳路、西一路、西二路、東四路、東五路的建設,配套實施建都、高村安置回建房和河道整治,新建河邊公園綠地等。
3.加大城市景觀改造和環境整治,提升城市品質
計劃推進柳江區城風貌改造和綜合整治工程,為進一步提升柳堡路的景觀和交通狀況,繼續推進區城區、鄉鎮亮化工程建設,繼續推進區城區綠化工作,做到見縫插針,繼續對一些道路人行道的提升改造工作,提升我區的整體形象。
4.堅持以人為本,繼續抓好民生工程建設
繼續抓好保障性住房工程,解決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繼續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解決農村民生工程;繼續做好便民為民工程建設,把綠化、美化、亮化、硬化工程向社區、村屯、支路延伸。
5.進一步加快社會服務和公用設施建設
進一步完善老城區社會服務設施水平,重點做好柳西新城、盛世花園、農貿市場等房地產改造升級項目的建設。同時,結合舊城改造、新城建設及房地產開發,加快改造城區公廁、垃圾中轉站等建設,完成一批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改造項目;進一步加快新城區的建設,拓展城市的構架,進一步提升柳江幸福宜居指數。
6.加大對各鎮的開發指導,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決定,做好鄉鎮新型城鎮化項目的策劃和實施,重點推進百朋、穿山、洛滿三鎮的開發建設,利用百朋鎮被列入全區新型城鎮化“百鎮”建設的契機,加快推進百朋“鄉約.藕遇”和新城開發,打造人居休閑旅游示范鄉鎮。按照自治區“十三五”
規劃要求,不斷完善各鎮的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推進洛滿、三都和白沙3個鎮的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部分村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并先行做好其他鎮區相關項目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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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17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收入總預算8648.53萬元,同比增49.76萬元,同比增長0.58%。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868.23萬元,同比減171.28萬元,同比下降5.64%。
2、政府性基金撥款4980.30萬元,同比減578.96萬元,同比下降10.41%。
3、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資金800萬元,同比增800萬元,同比增長100%。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7年支出總預算8648.53萬元,同比增49.76萬元,同比增長0.5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七類,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22.3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41%,同比增5.78萬元,同比增長4.96%;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45.6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53%,同比增7.88萬元,同比增長20.88%;
(3)城鄉社會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567.4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7.50%,同比減687.02萬元,同比下降8.32%;
(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30%,同比減1174萬元,同比下降97.83%;
(5)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3.98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16%,同比增4.41萬元,同比增長46.08%;
(6)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73.09萬元,占支出總預算0.85%,同比增12.71萬元,同比增長21.05%;
(7)其他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800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25%,同比增800萬元,同比增長100%。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1014.82萬元,占支出總預算11.73%,同比增183.81萬元,同比增長22.12%。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817.07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80.51%,同比增228.19萬元,同比增長38.75%;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24.32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2.25%,同比增58.89萬元,同比增長90%;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73.43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24%,同比減103.27萬元,同比下降58.44%;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7633.71萬元,占支出總預算88.27%,同比減134.05萬元,同比下降1.7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570.81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7.48%;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757.44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23.02%;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33.4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44%;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預算21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28%;
基本建設支出預算1200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5.72%;
其他資本性支出預算4050.9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53.06%。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8648.5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868.2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4980.3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科目支出預算122.36萬元;
2、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科目支出預算45.62萬元;
3、城鄉社區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7567.48萬元;
4、資源勘探電力信息類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26萬元;
5、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科目支出預算13.98萬元;
6、住房保障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73.09萬元;
7、其他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800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24.67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9.0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15.6萬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24.67萬元,同比減0.99萬元,同比下降3.86%。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預算;
2、公務接待費9.07萬元,同比減0.99萬元,同比下降9.84%,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次數,無接待函不允許安排接待開支。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15.6萬元,同比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5.6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嚴格控制業務用車的費用,社絕不必要的業務車輛費用開支。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無此項預算。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共74.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共1.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公務用車15輛,其他辦公設備共227臺(套)。
五、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納入市本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本級本級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