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23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二)支出預算說明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部門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五)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二層單位)
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基本職能、主要工作目標等)。
柳江區民政局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社會救助股、區劃地名和基層政權股、婚姻登記股(對外使用婚姻登記中心名稱)、社會事務股。
基本職能和工作目標: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于民政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區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2、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貫徹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指導全區各鎮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5、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鎮村(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區村(居)民委員會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擬訂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6、負責全區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編繪和審定全區標準行政區劃圖,承辦全區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范全區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全區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9、擬訂本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貫徹落實各類福利設施標準,對全區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宏觀管理。
11、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12、貫徹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14、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鎮、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15、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1、柳江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實際人數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2、柳江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公室,屬事業編制10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主管部門兼),職工14人,實際人數14名。
4、柳江區殯葬管理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4名。
5、柳江區養老服務促進中心屬于事業編制6名,實際人數1人。
(一)加強基層保障能力建設,解決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問題,按時完成民政系統常規工作任務。繼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入戶核查和建設好鄉鎮社工站,緩解基層民政工作經辦服務缺人員、缺經費、缺手段等問題,切實加強基層民政工作保障能力建設,推進民政工作有序開展和完成。
(二)健全和完善托底性社會救助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主動發現困難對象并及時救助,有效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配合各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社會救助工作。
(三)積極推進各項社會福利工作。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繼續抓好全區殘疾人補貼補助資格審定及發放管理工作,同時健全完善復核機制,落實定期復核制度,實現動態化管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加強法制宣傳、督促指導,組織社工組織開展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
(四)規范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辦事窗口行風建設,健全和落實服務承諾制,優化工作流程,繼續完善和落實好便民措施。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杜絕出現非法社會組織。在婚姻登記、殯葬管理等方面進一步創新舉措,加強管理,強化服務。做好社區和村委的建設工作,繼續做好提高補貼和辦公經費的落實和督促工作。
(五)繼續推動柳江區行政區劃變更工作;做好地名信息補充更新工作;完成相關道路和建筑物的命名和更名工作。
(六)建立健全監管與核查機制。一是加大對民政政策落實情況和民政扶貧領域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社會救助申請、監督渠道、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投訴舉報核查制度;二是對在享的民政對象嚴格核查管理,繼續開展生物建模和認證工作,結合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全面建立對象精準、進出有序、規范有效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會救助規范化、動態化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表1:部門預算收支預算總表
表2:收入預算總表
表3:支出預算總表
表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表(分部門經濟分類科目)
表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10:“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11:政府采購預算表
表12: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表13:績效目標申報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23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23年收入總預算2776.66萬元,同比減716.89萬元,同比下降20.52%。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92.10萬元,同比減781.45萬元,同比下降23.16%。
2、政府性基金撥款42.5萬元,同比增42.5萬元,同比增長100%。
3、事業收入142.06萬元,同比增22.06萬元,同比增長18.33%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23年支出總預算2776.66萬元,同比減781.45萬元,同比下降23.1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2670.77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6.19%,同比減773.27萬元,同比下降22.45%;
(2)衛生健康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25.07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9%,同比增2.46萬元,同比增長12.54%;
(3)城鄉社區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42.5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53%,同比增42.5萬元,同比增長100%。
(3)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38.3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38%,同比增8.42萬元,同比增長28.16%。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613.1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2.08%,同比減32.46萬元,同比下降5.0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469.9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6.64%,同比減42.35萬元,同比下降8.27%;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81.2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3.25%,同比增2.72萬元,同比增長3.46%;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預算61.97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0.11%,同比增7.17萬元,同比增長13.08%。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2163.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7.92%,同比增減684.43萬元,同比下降24.0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7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2.85%;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88.0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8.69%;
對個人和家庭支出預算169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78.35%;
基本性支出-基本建設預算2.4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11%。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2634.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592.0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42.5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528.7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5.07萬元;
3、城鄉社區支出預算42.5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8.32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2.08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0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1.08萬元,同比減2萬元,同比下降64.94%。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2、公務接待費1.08萬元,同比減2萬元,同比下降64.94%,原因是節約開支,減少不必要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公車改革,不保留公務用車。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公車改革,不采購公務用車。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部門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本部門的運行經費預算共45.13萬元,同比增0.26萬元,同比增長0.5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部門的政府采購預算共66.91萬元,同比增減176.69萬元,同比下降72.53%。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66.91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2023年本部門的政府購買預算共0萬元,同比減132萬元,同比下降100%。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共有在編公務用車2輛,其他辦公設備共135臺(套)。
(五)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1)柳江區民政局:農村低保資金220萬元;
(2)柳江區民政局: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救助資金250萬元;
(3)柳江區民政局:兩殘補貼資金160萬元;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五、支出類常用科目的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知識產權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港澳臺僑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等。
2.國防 反映政府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現役部隊、國防動員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裝警察部隊、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國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況。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教育、特殊教育、進修及培訓、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學技術 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社會科學、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交流與合作等。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影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體育、新聞出版電影等。
7.社會保障和就業 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等。
8.衛生健康 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中醫藥、計劃生育事務等。
9.節能環保 反映政府環境保護支出。主要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環境監測與監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風沙荒漠治理、退牧還草、已墾草原退耕還草等。
10.城鄉社區 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主要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農林水 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主要包括:農業、林業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調、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
12.交通運輸反映政府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鐵路運輸支出、民用航空運輸支出和郵政業支出等。
1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支出。具體包括:資源勘探業開發、制造業、建筑業、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業服務業等反映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的支出。具體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涉外發展事務支出等。
1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自然資源事務、海洋管理事務、測繪事務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等。
17.糧油物資儲備 反映政府用于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糧油事務、物資事務、能源儲備、糧油儲備等。
1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應急管理事務、消防食物、地震事務支出等。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編制現狀、人員構成情況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務等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23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二)支出預算說明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部門運行經費情況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政府購買服務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五)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包括主管部門及所屬二層單位)
主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基本職能、主要工作目標等)。
柳江區民政局設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社會救助股、區劃地名和基層政權股、婚姻登記股(對外使用婚姻登記中心名稱)、社會事務股。
基本職能和工作目標: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于民政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區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區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2、負責全區社團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3、負責全區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4、貫徹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指導全區各鎮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5、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鎮村(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依法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區村(居)民委員會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擬訂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社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6、負責全區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編繪和審定全區標準行政區劃圖,承辦全區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規范全區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全區行政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9、擬訂本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貫徹落實各類福利設施標準,對全區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宏觀管理。
11、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生活無著落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12、貫徹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14、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鎮、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15、有關職責分工。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貫徹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1、柳江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實際人數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2、柳江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公室,屬事業編制10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主管部門兼),職工14人,實際人數14名。
4、柳江區殯葬管理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編制4名。
5、柳江區養老服務促進中心屬于事業編制6名,實際人數1人。
(一)加強基層保障能力建設,解決基層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問題,按時完成民政系統常規工作任務。繼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機構,開展入戶核查和建設好鄉鎮社工站,緩解基層民政工作經辦服務缺人員、缺經費、缺手段等問題,切實加強基層民政工作保障能力建設,推進民政工作有序開展和完成。
(二)健全和完善托底性社會救助體系。采取多種方式主動發現困難對象并及時救助,有效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配合各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社會救助工作。
(三)積極推進各項社會福利工作。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繼續抓好全區殘疾人補貼補助資格審定及發放管理工作,同時健全完善復核機制,落實定期復核制度,實現動態化管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加強法制宣傳、督促指導,組織社工組織開展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
(四)規范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辦事窗口行風建設,健全和落實服務承諾制,優化工作流程,繼續完善和落實好便民措施。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杜絕出現非法社會組織。在婚姻登記、殯葬管理等方面進一步創新舉措,加強管理,強化服務。做好社區和村委的建設工作,繼續做好提高補貼和辦公經費的落實和督促工作。
(五)繼續推動柳江區行政區劃變更工作;做好地名信息補充更新工作;完成相關道路和建筑物的命名和更名工作。
(六)建立健全監管與核查機制。一是加大對民政政策落實情況和民政扶貧領域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社會救助申請、監督渠道、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投訴舉報核查制度;二是對在享的民政對象嚴格核查管理,繼續開展生物建模和認證工作,結合家庭經濟狀況核查機制,全面建立對象精準、進出有序、規范有效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會救助規范化、動態化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部門預算公開表
表1:部門預算收支預算總表
表2:收入預算總表
表3:支出預算總表
表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表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表(分部門經濟分類科目)
表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10:“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11:政府采購預算表
表12: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表
表13:績效目標申報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部門預算及“三公”經費預算報表說明
一、2023年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23年收入總預算2776.66萬元,同比減716.89萬元,同比下降20.52%。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92.10萬元,同比減781.45萬元,同比下降23.16%。
2、政府性基金撥款42.5萬元,同比增42.5萬元,同比增長100%。
3、事業收入142.06萬元,同比增22.06萬元,同比增長18.33%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23年支出總預算2776.66萬元,同比減781.45萬元,同比下降23.1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劃分,共分為四類,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2670.77萬元,占支出總預算96.19%,同比減773.27萬元,同比下降22.45%;
(2)衛生健康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25.07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0.9%,同比增2.46萬元,同比增長12.54%;
(3)城鄉社區支出類科目支出預算42.5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53%,同比增42.5萬元,同比增長100%。
(3)住房保障類科目支出預算38.32萬元, 占支出總預算1.38%,同比增8.42萬元,同比增長28.16%。
2、按支出結構分類劃分,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613.16萬元,占支出總預算22.08%,同比減32.46萬元,同比下降5.0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469.95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76.64%,同比減42.35萬元,同比下降8.27%;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81.24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3.25%,同比增2.72萬元,同比增長3.46%;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預算61.97萬元,占基本支出預算10.11%,同比增7.17萬元,同比增長13.08%。
(2)項目支出預算
項目支出2163.5萬元,占支出總預算77.92%,同比增減684.43萬元,同比下降24.03%。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預算278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12.85%;
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188.0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8.69%;
對個人和家庭支出預算169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78.35%;
基本性支出-基本建設預算2.45萬元,占項目支出預算0.11%。
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財政撥款支出2634.5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592.0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42.5萬元。具體支出預算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528.7萬元;
2、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5.07萬元;
3、城鄉社區支出預算42.5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8.32萬元。
三、“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的說明
(一)2023年部門預算全口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預算共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2.08萬元(全口徑),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0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0萬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3年部門預算中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共計1.08萬元,同比減2萬元,同比下降64.94%。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
2、公務接待費1.08萬元,同比減2萬元,同比下降64.94%,原因是節約開支,減少不必要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其中: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公車改革,不保留公務用車。
(2)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同比增(減)0萬元,同比增長(下降)0%,原因是公車改革,不采購公務用車。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部門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本部門的運行經費預算共45.13萬元,同比增0.26萬元,同比增長0.58%。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部門的政府采購預算共66.91萬元,同比增減176.69萬元,同比下降72.53%。其中: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66.91萬元,工程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
2023年本部門的政府購買預算共0萬元,同比減132萬元,同比下降100%。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目前,本部門共有在編公務用車2輛,其他辦公設備共135臺(套)。
(五)預算績效信息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預算績效目標如下(最終以區財政批復為準):
(1)柳江區民政局:農村低保資金220萬元;
(2)柳江區民政局:農村特困供養人員救助資金250萬元;
(3)柳江區民政局:兩殘補貼資金160萬元;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四、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捐贈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七、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經費:指各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五、支出類常用科目的說明
1.一般公共服務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務、政協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海關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知識產權事務、民族事務、宗教事務、港澳臺僑事務、市場監督管理事務等。
2.國防 反映政府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現役部隊、國防動員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裝警察部隊、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監獄、強制隔離戒毒、國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況。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務、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教育、特殊教育、進修及培訓、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學技術 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研究與開發、科技條件與服務、社會科學、科學技術普及、科技交流與合作等。
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影視、電影、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體育、新聞出版電影等。
7.社會保障和就業 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供養等。
8.衛生健康 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衛生健康管理事務、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中醫藥、計劃生育事務等。
9.節能環保 反映政府環境保護支出。主要包括: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環境監測與監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態保護、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風沙荒漠治理、退牧還草、已墾草原退耕還草等。
10.城鄉社區 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主要包括: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農林水 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主要包括:農業、林業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調、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
12.交通運輸反映政府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鐵路運輸支出、民用航空運輸支出和郵政業支出等。
1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支出。具體包括:資源勘探業開發、制造業、建筑業、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國有資產監管、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業服務業等反映商業服務業等事務的支出。具體包括:商業流通事務、旅游業管理與服務支出、涉外發展事務支出等。
1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自然資源事務、海洋管理事務、測繪事務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鄉社區住宅支出等。
17.糧油物資儲備 反映政府用于糧油物資儲備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糧油事務、物資事務、能源儲備、糧油儲備等。
1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反映用于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監管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應急管理事務、消防食物、地震事務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