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區醫療救助對象(以下簡稱救助對象)包括以下四個類別人員:
一類人員: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類人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以下稱城鄉低保對象)。
三類人員:城鄉困難低收入家庭成員(以下稱城鄉低收入對象)。
四類人員:享受相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其中,一、二、三類人員是重點救助對象,四類人員由各地根據籌資情況逐步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脫貧攻堅期間,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規定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并按對應類別給予醫療救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同時具有多個對象類別的,按可享受的最高類別標準進行救助。
我區醫療救助對象(以下簡稱救助對象)包括以下四個類別人員:
一類人員: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類人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以下稱城鄉低保對象)。
三類人員:城鄉困難低收入家庭成員(以下稱城鄉低收入對象)。
四類人員:享受相關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其中,一、二、三類人員是重點救助對象,四類人員由各地根據籌資情況逐步納入醫療救助范圍。
脫貧攻堅期間,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按規定全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并按對應類別給予醫療救助,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同時具有多個對象類別的,按可享受的最高類別標準進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