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答:凡具有我縣行政轄區內常住戶口,且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請享受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80至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90至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100周歲以上(含100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
常見錯誤示例:如:認為80歲以下也是高齡老人
解答:凡具有我縣行政轄區內常住戶口,且年滿8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請享受高齡老年人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80至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50元;90至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100周歲以上(含100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
常見錯誤示例:如:認為80歲以下也是高齡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