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審核推薦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單位審核推薦。
1.?嚴格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充分考慮本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崗位空缺情況推薦申報人選。對推薦至評委會的申報材料,經審核發現存在問題的比例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總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達到或超過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評委會組建單位視問題情形和程度予以通報或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
2.?規范審核推薦程序。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并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二)主管部門審核。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評委會組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的,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參評,無需單獨進行破格審批。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答: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審核推薦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單位審核推薦。
1.?嚴格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充分考慮本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崗位空缺情況推薦申報人選。對推薦至評委會的申報材料,經審核發現存在問題的比例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總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達到或超過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評委會組建單位視問題情形和程度予以通報或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
2.?規范審核推薦程序。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并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二)主管部門審核。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評委會組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的,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參評,無需單獨進行破格審批。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