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工作,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通過數據共享、在線核驗等方式,實現政務服務“免證辦”,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
2023年9月25日,經柳江區人民政府同意,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柳州市柳江區政務服務“免證辦”改革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行。
二、基本原則
(一)應用為先。
1.對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自發布之日起不再收取。
2.對實行數據共享的證明材料,實行“免于提交”,以電子證照替代紙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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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步發放。逐步實現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的同步發放和變更,確保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的信息一致,保障電子證照數據準確、有效。
(三)分步推進。圍繞與企業、群眾生產生活最密切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確定首批政務服務“免證辦”事項清單,按照“成熟一批、發布一批”原則,先易后難、以點帶面推進政務服務“免證辦”。
(四)互通互認。建立健全電子證照制發機制,企業和群眾常用證照逐步實現電子化并做到標準統一、互通互認,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廣泛應用。
三、實現目標
(一)2023年8月15日前,擴大直接取消和告知承諾范圍,推進“減證辦”。全面開展事項證照證明清理,對自行增設的事項證照證明一律取消,全面消除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對無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
(二)2023年9月10日前,強化證照證明數據應用共享,推廣“免證辦”。通過數據共享、部門核驗、告知承諾等方式核查的證照證明的原則上免于提供,發布第一批“免證辦”事項清單,試行首批“免證辦”事項。
(三)2023年8月底前,各證照制發部門完成向自治區電子證照庫推送證照工作,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有效期存量實體證照全量轉換電子證照,后續實時制證推送。
(四)持續拓展政務服務“免證辦”應用。持續推出第二批第三批等政務服務“免證辦”事項,持續擴大“免證辦”事項范圍,推動服務事項直接關聯電子證照及相關數據資源,逐步實現政務服務領域全域“免證辦”。
一是拓展個人電子證照證明應用服務。圍繞個人出生、教育、就業、就醫、養老等全生命周期,加快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結(離)婚證、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個人常用證照證明電子化應用,能夠通過電子證照證明、數據共享方式查詢、核驗相關信息的,不再要求個人提供實體證照證明或紙質復印件,實現辦事所需相關信息免填寫。
二是拓展企業電子證照證明應用服務。圍繞企業開辦、經營、投資、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推動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測認證等企業常用證照證明電子化應用,能夠通過電子證照、數據共享方式查詢、核驗企業辦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實體證照證明或紙質材料。
四、辦事流程
(一)傳統辦事流程:
現場申辦:大廳窗口-遞交紙質材料-審核-辦結
網上申辦:廣西數字一體化平臺-上傳材料掃描件-線上審核
-線上辦結
(二)“免證辦”事項辦事流程:
現場申辦:大廳窗口-遞交其他紙質材料(電子證照替代紙質證照,申請人無需提交證照材料)-審核-辦結
網上申辦:廣西數字一體化平臺-上傳其他材料掃描件(電子證照替代紙質證照,申請人無需提交證照材料)-線上審核-線上辦結
一、起草背景及過程
按照《關于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國辦發〔2022〕3號)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工作,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通過數據共享、在線核驗等方式,實現政務服務“免證辦”,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
2023年9月25日,經柳江區人民政府同意,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柳州市柳江區政務服務“免證辦”改革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開始實行。
二、基本原則
(一)應用為先。
1.對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自發布之日起不再收取。
2.對實行數據共享的證明材料,實行“免于提交”,以電子證照替代紙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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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步發放。逐步實現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的同步發放和變更,確保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的信息一致,保障電子證照數據準確、有效。
(三)分步推進。圍繞與企業、群眾生產生活最密切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確定首批政務服務“免證辦”事項清單,按照“成熟一批、發布一批”原則,先易后難、以點帶面推進政務服務“免證辦”。
(四)互通互認。建立健全電子證照制發機制,企業和群眾常用證照逐步實現電子化并做到標準統一、互通互認,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廣泛應用。
三、實現目標
(一)2023年8月15日前,擴大直接取消和告知承諾范圍,推進“減證辦”。全面開展事項證照證明清理,對自行增設的事項證照證明一律取消,全面消除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對無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
(二)2023年9月10日前,強化證照證明數據應用共享,推廣“免證辦”。通過數據共享、部門核驗、告知承諾等方式核查的證照證明的原則上免于提供,發布第一批“免證辦”事項清單,試行首批“免證辦”事項。
(三)2023年8月底前,各證照制發部門完成向自治區電子證照庫推送證照工作,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有效期存量實體證照全量轉換電子證照,后續實時制證推送。
(四)持續拓展政務服務“免證辦”應用。持續推出第二批第三批等政務服務“免證辦”事項,持續擴大“免證辦”事項范圍,推動服務事項直接關聯電子證照及相關數據資源,逐步實現政務服務領域全域“免證辦”。
一是拓展個人電子證照證明應用服務。圍繞個人出生、教育、就業、就醫、養老等全生命周期,加快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結(離)婚證、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等個人常用證照證明電子化應用,能夠通過電子證照證明、數據共享方式查詢、核驗相關信息的,不再要求個人提供實體證照證明或紙質復印件,實現辦事所需相關信息免填寫。
二是拓展企業電子證照證明應用服務。圍繞企業開辦、經營、投資、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推動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檢測認證等企業常用證照證明電子化應用,能夠通過電子證照、數據共享方式查詢、核驗企業辦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實體證照證明或紙質材料。
四、辦事流程
(一)傳統辦事流程:
現場申辦:大廳窗口-遞交紙質材料-審核-辦結
網上申辦:廣西數字一體化平臺-上傳材料掃描件-線上審核
-線上辦結
(二)“免證辦”事項辦事流程:
現場申辦:大廳窗口-遞交其他紙質材料(電子證照替代紙質證照,申請人無需提交證照材料)-審核-辦結
網上申辦:廣西數字一體化平臺-上傳其他材料掃描件(電子證照替代紙質證照,申請人無需提交證照材料)-線上審核-線上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