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柳江區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空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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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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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區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
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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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關于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柳州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度柳州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評分細則的通知》(柳鄉村指辦發〔2022〕27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我區從農村基礎設施中選擇農村飲水設施管護作為試點,推動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專業化,鼓勵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有序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個牢牢把握”和“五個更大”重要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立市場化專業化管護制度,完善鼓勵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有序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的政策措施,保障管護主體合理收益,形成多元化管護格局。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農村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定位,強化政府投入和主導責任,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管護領域,提高建設和管護市場化、專業化程度。
建管并重、統籌推進。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合理確定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投融資模式和運行方式。推進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與建設管護機制創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有機結合,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機制初步建立,管護主體和責任明晰,管護標準和規范健全,管護經費較好落實,管護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到2035年,城鄉一體化管護體制基本健全,權責明確、主體多元、保障有力的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形成,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基本到位。
二、構建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參與機制
(一)建立健全管護模式
明確區政府事權和投入責任,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區級統籌、鄉鎮負責的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體系。區人民政府是農村基礎實施管護的責任主體。為了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的作用,建立健全農村基礎設施管護長效機制,積極借助社會力量,推行建立社會化、專業化運作機制,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管理模式:
一是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的模式,落實專業化企業作為農村基礎設施管護主體,負責承擔農村基礎設施的日常運行管護(包括管護人員聘請及工資支付)和維修養護工作。二是通過出讓收費權、冠名權、廣告權等方式,引入專業化企業進行管護。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將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開發建設管護。(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各鎮人民政府)
(二)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按照“公益性項目、市場化運作”理念,創新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模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鼓勵和引導具備法人資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涉農社會組織、公益性服務機構,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承接政府購買農村飲水公益性服務。提高農村飲水公益事業由公共財政負擔的比例。政府將農村飲水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運營補償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飲水基礎設施項目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采取財政獎勵、運營補貼、投資補貼、融資費用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對于符合要求的農村基礎設施投資PPP項目,可按規定享受自治區財政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
(三)充分調動農民參與積極性
堅持執行和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加強宣傳教育,發揮其在農村基礎設施決策、投入、建設、管護等方面作用。堅持“群眾自愿、量力而行、積極而為、務求實效”的原則,建立政策引導、民主決策和監督制約機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合理確定村集體和村民的籌資籌勞限額,加大財政獎補力度。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開展村內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區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
(四)推行農村基礎設施管護信用體系建設
1. 推行農村基礎設施管護公示制度。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管護信息和資金來源納入村務公開目錄,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監督機構、村民理事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監督作用,保障農民知情權和監督權。(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
2. 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機制,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加強工作考核;建立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共享長效機制,有效整合各部門掌握的農村信用信息,健全信息共享應用機制;開展農村信用評價,指導金融機構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積極做好信用企業評定工作,加大對誠信主體支持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有效提升專業化企業信用意識。(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柳江支行,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
(五)切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 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強推廣合法合規直接融資政策,拓寬農村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農村基礎設施類金融產品及模式,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收費權、特許經營權等權益的質押類貸款業務。支持收益較好、能夠市場化運作的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建立并規范發展融資擔保、保險等多種形式的增信機制,提高各類投資建設主體的融資能力。完善風險分散機制,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提高貸款可得性與便利性。(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柳江支行,區財政局)
2.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推動大中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落地見效,為農村安全飲水基礎設施管護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鼓勵地方金融機構圍繞脫貧攻堅戰略部署,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落實農村基礎設施管護資金,與此同時增加信貸規模。(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柳江支行、區財政局)
(六)激發社會各界意愿
1. 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建設和管護。鼓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個人通過捐資捐物、結對幫扶、包村包項目等形式,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引導國內外機構、基金會、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依托公益捐助平臺,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籌資籌物。(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
2. 經營收益可以彌補建設和運營成本的經營性設施,由運營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護。區人民政府應完善相關支持政策,鼓勵各類企業、專業機構從事運營管護。鼓勵運營企業與村級組織開展管護合作,聘用村民參與管護。(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各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專業管護機制
(一)加快推進農村飲水設施產權制度改革
按照“供水商品化、服務社會化、管理專業化、經營企業化”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進一步推進農村供水設施產權制度改革。由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村飲水工程所形成的資產,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由集體投資建設的農村飲水工程所形成的資產,其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由單戶或聯戶農村供水基礎設施,國家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歸受益農戶所有;由社會資本投資興建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所形成的資產歸投資者所有,或依據投資者意愿確定產權歸屬。農村供水設施可按照所有權和管護權分離的原則,由產權所有者或經營者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 ?
(二)鼓勵開展農村供水設施產權交易
通過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經營等方式將農村供水設施一定期限內的管護權、收益權劃歸社會投資者。(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項目管理和績效評價方式
1. 優化投資項目管理。建立涵蓋需求決策、投資管理、建設運營、后續管護等全過程、多層次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綜合評價體系。對具備條件的項目,依法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多種方式選擇專業化的第三方機構,參與項目前期論證、招投標、建設監理、效益評價等,建立務實管用的監督、激勵和評價機制。(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
2. 強化監督管理。強化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完善監管體系,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行業信用“紅黑”名單,并實行擇優錄用、市場禁入、負面清單等制度,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嚴格合同管理,強化項目參與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規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
(四)合理確定農村飲水價格
嚴格執行水價管理制度。在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促進節約用水的基礎上,完善農村飲水水價形成機制。制定指導水價,水價要達到供水建設和管護成本,適當考慮利潤。鼓勵執行“基本水價+計量水價”的兩部制水價和階梯水價。探索以村委會、村集體、用水戶協會等協商確定計價方式。對自然地理條件復雜、水資源稟賦較差、經濟欠發達的“農村特殊地區”,遠距離引調水、高揚程輸配水、凈化處理工藝復雜的“農村特殊工程”以及監測戶、脫貧戶、五保戶等低收入“農村特殊群體”,給予財政補助。對于水費收入不能覆蓋飲水管護成本的工程,地方財政要足額補齊,兜住底線。推進有條件的建制鎮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對農村集中式飲水實行有償服務、分類計量收費,按照“節約用水、補償成本、合理收費、公平負擔”的原則確定生活用水價格,按照適當盈利的原則確定非生活用水價格。(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各鎮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強化規劃引領和法治保障
編制區域鄉村建設規劃。按照城鄉融合發展和“多規合一”要求,銜接協調各類規劃,全面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強化村級公共設施建設,加大集中取水點建設力度。貫徹落實相關法規規章。堅決執行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投資環境,為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
(二)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領導為組長的管理領導小組,各相關責任單位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局,辦公室要切實承擔好統籌協調、整體推進、調查研究、督查落實等日常工作,加強與成員單位的工作對接,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工作任務,細化方案,分解任務。
(三)加大各鎮各部門宣傳引導
各鎮各部門要大力宣傳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引入社會資本體制機制的意義和政策措施,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快專業化公司對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步伐。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激發各鎮各相關部門參與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改善,為實現鄉村振興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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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2022年11月14日印發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柳江區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空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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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區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
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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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印發〈關于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柳州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度柳州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評分細則的通知》(柳鄉村指辦發〔2022〕27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我區從農村基礎設施中選擇農村飲水設施管護作為試點,推動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專業化,鼓勵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有序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個牢牢把握”和“五個更大”重要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立市場化專業化管護制度,完善鼓勵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有序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的政策措施,保障管護主體合理收益,形成多元化管護格局。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農村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定位,強化政府投入和主導責任,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管護領域,提高建設和管護市場化、專業化程度。
建管并重、統籌推進。堅持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合理確定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投融資模式和運行方式。推進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與建設管護機制創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有機結合,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機制初步建立,管護主體和責任明晰,管護標準和規范健全,管護經費較好落實,管護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到2035年,城鄉一體化管護體制基本健全,權責明確、主體多元、保障有力的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形成,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基本到位。
二、構建引入社會資本和專業化企業參與機制
(一)建立健全管護模式
明確區政府事權和投入責任,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區級統籌、鄉鎮負責的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體系。區人民政府是農村基礎實施管護的責任主體。為了充分發揮政府主導的作用,建立健全農村基礎設施管護長效機制,積極借助社會力量,推行建立社會化、專業化運作機制,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管理模式:
一是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參與的模式,落實專業化企業作為農村基礎設施管護主體,負責承擔農村基礎設施的日常運行管護(包括管護人員聘請及工資支付)和維修養護工作。二是通過出讓收費權、冠名權、廣告權等方式,引入專業化企業進行管護。支持有條件的鄉鎮將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開發建設管護。(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各鎮人民政府)
(二)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機制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鼓勵按照“公益性項目、市場化運作”理念,創新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模式。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鼓勵和引導具備法人資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涉農社會組織、公益性服務機構,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承接政府購買農村飲水公益性服務。提高農村飲水公益事業由公共財政負擔的比例。政府將農村飲水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運營補償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飲水基礎設施項目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采取財政獎勵、運營補貼、投資補貼、融資費用補貼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對于符合要求的農村基礎設施投資PPP項目,可按規定享受自治區財政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鎮人民政府)
(三)充分調動農民參與積極性
堅持執行和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加強宣傳教育,發揮其在農村基礎設施決策、投入、建設、管護等方面作用。堅持“群眾自愿、量力而行、積極而為、務求實效”的原則,建立政策引導、民主決策和監督制約機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合理確定村集體和村民的籌資籌勞限額,加大財政獎補力度。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開展村內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區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
(四)推行農村基礎設施管護信用體系建設
1. 推行農村基礎設施管護公示制度。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管護信息和資金來源納入村務公開目錄,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監督機構、村民理事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監督作用,保障農民知情權和監督權。(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各鎮人民政府)
2. 加快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機制,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加強工作考核;建立農村信用信息采集共享長效機制,有效整合各部門掌握的農村信用信息,健全信息共享應用機制;開展農村信用評價,指導金融機構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積極做好信用企業評定工作,加大對誠信主體支持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有效提升專業化企業信用意識。(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柳江支行,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農業農村局)
(五)切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 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強推廣合法合規直接融資政策,拓寬農村基礎設施管護市場化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農村基礎設施類金融產品及模式,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收費權、特許經營權等權益的質押類貸款業務。支持收益較好、能夠市場化運作的農村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建立并規范發展融資擔保、保險等多種形式的增信機制,提高各類投資建設主體的融資能力。完善風險分散機制,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提高貸款可得性與便利性。(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柳江支行,區財政局)
2.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推動大中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落地見效,為農村安全飲水基礎設施管護提供中長期、低成本的資金支持。鼓勵地方金融機構圍繞脫貧攻堅戰略部署,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落實農村基礎設施管護資金,與此同時增加信貸規模。(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柳江支行、區財政局)
(六)激發社會各界意愿
1. 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建設和管護。鼓勵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個人通過捐資捐物、結對幫扶、包村包項目等形式,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引導國內外機構、基金會、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依托公益捐助平臺,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籌資籌物。(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局)
2. 經營收益可以彌補建設和運營成本的經營性設施,由運營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護。區人民政府應完善相關支持政策,鼓勵各類企業、專業機構從事運營管護。鼓勵運營企業與村級組織開展管護合作,聘用村民參與管護。(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各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專業管護機制
(一)加快推進農村飲水設施產權制度改革
按照“供水商品化、服務社會化、管理專業化、經營企業化”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進一步推進農村供水設施產權制度改革。由國家投資建設的農村飲水工程所形成的資產,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由集體投資建設的農村飲水工程所形成的資產,其所有權歸集體所有;由單戶或聯戶農村供水基礎設施,國家補助資金所形成的資產歸受益農戶所有;由社會資本投資興建的農村供水基礎設施,所形成的資產歸投資者所有,或依據投資者意愿確定產權歸屬。農村供水設施可按照所有權和管護權分離的原則,由產權所有者或經營者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 ?
(二)鼓勵開展農村供水設施產權交易
通過拍賣、租賃、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經營等方式將農村供水設施一定期限內的管護權、收益權劃歸社會投資者。(責任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
(三)完善項目管理和績效評價方式
1. 優化投資項目管理。建立涵蓋需求決策、投資管理、建設運營、后續管護等全過程、多層次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綜合評價體系。對具備條件的項目,依法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等多種方式選擇專業化的第三方機構,參與項目前期論證、招投標、建設監理、效益評價等,建立務實管用的監督、激勵和評價機制。(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利局)
2. 強化監督管理。強化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完善監管體系,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行業信用“紅黑”名單,并實行擇優錄用、市場禁入、負面清單等制度,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嚴格合同管理,強化項目參與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規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
(四)合理確定農村飲水價格
嚴格執行水價管理制度。在建立使用者付費制度、促進節約用水的基礎上,完善農村飲水水價形成機制。制定指導水價,水價要達到供水建設和管護成本,適當考慮利潤。鼓勵執行“基本水價+計量水價”的兩部制水價和階梯水價。探索以村委會、村集體、用水戶協會等協商確定計價方式。對自然地理條件復雜、水資源稟賦較差、經濟欠發達的“農村特殊地區”,遠距離引調水、高揚程輸配水、凈化處理工藝復雜的“農村特殊工程”以及監測戶、脫貧戶、五保戶等低收入“農村特殊群體”,給予財政補助。對于水費收入不能覆蓋飲水管護成本的工程,地方財政要足額補齊,兜住底線。推進有條件的建制鎮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對農村集中式飲水實行有償服務、分類計量收費,按照“節約用水、補償成本、合理收費、公平負擔”的原則確定生活用水價格,按照適當盈利的原則確定非生活用水價格。(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各鎮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強化規劃引領和法治保障
編制區域鄉村建設規劃。按照城鄉融合發展和“多規合一”要求,銜接協調各類規劃,全面推進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村莊建設規劃的編制,強化村級公共設施建設,加大集中取水點建設力度。貫徹落實相關法規規章。堅決執行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相關法律法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投資環境,為創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司法局)
(二)落實責任,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以區領導為組長的管理領導小組,各相關責任單位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發展改革局,辦公室要切實承擔好統籌協調、整體推進、調查研究、督查落實等日常工作,加強與成員單位的工作對接,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工作任務,細化方案,分解任務。
(三)加大各鎮各部門宣傳引導
各鎮各部門要大力宣傳創新農村基礎設施引入社會資本體制機制的意義和政策措施,進一步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快專業化公司對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步伐。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激發各鎮各相關部門參與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改善,為實現鄉村振興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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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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