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江區突發固體廢物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柳州市柳江區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出臺的必要性
為適應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提高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高效有序地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安全,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柳政規〔2018〕14號)要求,特出臺此預案。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柳江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6年修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柳江區行政轄區內由固體廢物引發的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包括由固體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或處置過程中因交通運輸事故、非法處理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及自然災害等因素引發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放射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事件、固體廢物引起的飲用水污染環境事件不適用本預案,分別按照《柳江區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柳江區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放射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事件、固體廢物引起的飲用水污染環境事件不適用本預案。
本預案屬于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環境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
四、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由7部分組成,具體分別為總則、組織體系及職責、預警、應急處置、后期工作、應急保障、附則。
(1)第一部分總則。主要規定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事件分級及分類、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等。
(2)第二部分組織體系及職責。確定了區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及組成,明確了區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專家組等的職責及分工。
(3)第三部分預警。明確了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監測及相關預警預防措施、信息報告與處理的開展方式。
(4)第四部分應急處置。對發生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處置流程進行了說明。
(5)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對應急終止后的善后處置及調查評估程序進行了說明。
(6)第六部分應急保障。對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發生及預防工作所應提供的技術、通信、救援、物資、資金等多方面保障工作進行了明確。
(7)第七部分附則。主要明確《應急預案》的解釋權和實施日期。
《柳州市柳江區突發固體廢物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柳州市柳江區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出臺的必要性
為適應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勢和新任務,提高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高效有序地開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及環境安全,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柳政規〔2018〕14號)要求,特出臺此預案。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柳江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6年修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柳江區行政轄區內由固體廢物引發的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包括由固體廢物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或處置過程中因交通運輸事故、非法處理處置、生產安全事故及自然災害等因素引發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
放射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事件、固體廢物引起的飲用水污染環境事件不適用本預案,分別按照《柳江區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柳江區飲用水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放射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事件、固體廢物引起的飲用水污染環境事件不適用本預案。
本預案屬于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環境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
四、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由7部分組成,具體分別為總則、組織體系及職責、預警、應急處置、后期工作、應急保障、附則。
(1)第一部分總則。主要規定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事件分級及分類、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等。
(2)第二部分組織體系及職責。確定了區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應急組織體系及組成,明確了區政府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和專家組等的職責及分工。
(3)第三部分預警。明確了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監測及相關預警預防措施、信息報告與處理的開展方式。
(4)第四部分應急處置。對發生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處置流程進行了說明。
(5)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對應急終止后的善后處置及調查評估程序進行了說明。
(6)第六部分應急保障。對突發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事件的發生及預防工作所應提供的技術、通信、救援、物資、資金等多方面保障工作進行了明確。
(7)第七部分附則。主要明確《應急預案》的解釋權和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