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發揮價值導向和示范引領作用,根據《中共柳州市柳江區委員會、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印發<柳州市柳江區關于加快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江發〔2020〕3號)文件精神(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結合柳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人才分類認定標準
1.我區H類(含H類)以上的人才分類和認定按《柳州市人才分類認定和獎勵補貼實施細則(試行)》(柳人社規〔2019〕1號)規定的程序申報,即以柳州市人社局認定的結果為依據,不再另行分類和認定。
2.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的認定以申報年當年柳州市、柳江區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為依據。人才目錄編制要求按《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分類認定和獎勵補貼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柳人社規〔2019〕1號)第十一條執行。
3.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認證以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柳江區認定為依據。
二、人才生活補貼
(一)補貼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二條第(一)、(二)、(三)款規定的個人。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附有關證明材料交用人單位匯總初審;用人單位初審同意后蓋章確認,并填寫《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報主管部門復核蓋章后報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批。
2.區人社局審核后將擬發放補貼人員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單位填寫《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在柳州市(市本級)或柳江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證明(可在網上打印);
3.企事業單位新錄用的人才,需提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一份;來柳江區創業的人才;
4.上一季度已申報過生活補貼的,只需由用人單位提交本季度的《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即可。
(四)時限要求
1.申報時限:本補貼每季度辦理一次,用人單位應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逾期不報的,本季度不予審核,順延至下一季度。
2.辦結時限:各主管部門應于每季度5日后7個工作日內將申報人員名單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由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匯總后報區人社局,區人社局在收到名單并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按資金撥付程序辦理。
(五)補貼發放
1.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補貼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后報區財政局核定補貼資金,區財政按申報途徑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對應主管部門;各主管部門將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人賬戶。
2.人才生活補貼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發。
3.在柳江區內調動工作的,可累計享受補貼,由新的用人單位負責申報。
三、引才留才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二條第(一)款的企業。
(二)申報程序
1.申請單位填寫《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表》(附件3)和《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4),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報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2.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表》(附件3)和《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4)一式兩份;
2.營業執照副本;
3.引進或推薦的人才的《柳州市人才類別認定審核表》;
4.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四)時限要求
1.申報時限:本獎勵每半年辦理一次,引才留才單位應于6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逾期不報的,本次不予審核,順延至下次。
2.辦結時限:區人社局在收到申報材料并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按資金撥付程序辦理。
(五)獎勵發放
1.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后報區財政局核定獎勵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引才留才單位。
2.本獎勵資金用于申請單位引才育才工作,專款專用。
四、“優秀人才激勵”工程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第三條第(八)款執行。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表》(附件5),附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單位初審;用人單位初審同意后蓋章確認,并填寫《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6),報主管部門復核。
2.各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員材料審核后,將《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表》(附件5)、《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6)以及《審核材料情況說明》(附件12),報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3.區人社局將擬獎勵人員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表》(附件5)、《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6)一式兩份;
2.申請人的學位證書、身份證、在柳居住證明(戶口簿、居住證或租房合同等其中之一)。
(四)時限要求
1.申報時限:本獎勵每季度辦理一次,用人單位應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對應部門,逾期不報的,本季度不予審核,順延至下一季度。
2.辦結時限:各單位、各主管部門應于每季度5日后7個工作日內將申報人員名單送至區人社局(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區人社局在收到名單并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按資金撥付程序辦理。
(五)獎勵發放
1.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按申報途徑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對應主管部門;各主管部門將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人賬戶。
2.獎勵從申請人取得學位后在柳工作滿三年之日起計發。
五、在崗職工技能提升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的個人。
(二)申報程序
申請人填寫《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表》(附件7),由申請單位匯總加蓋公章,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區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復核(現場核驗);獎勵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表》(附件7)一式2份;
2.與所在單位簽訂的3年以上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3.職業資格證書原件(供現場核對)、復印件1份;
4.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提供:自獲得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繳費證明1份;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一冊,并加蓋騎縫章,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
(四)獎勵發放
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用人單位。
(五)申報時限
每季度辦理一次,用人單位應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對應部門。逾期不報的,本季度不予審核,順延至下一季度。
六、“技能大師工作室”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單位。
(二)申報程序
申請單位填寫《XX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備案)表》(附件8)、《柳江區各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附件9)申報表一式五份加蓋公章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一并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區人社組織有關部門于15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現場核驗);獎勵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XX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備案)表》(附件8)申報表;
2.《柳江區各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附件9);
3.依托企業、培訓機構或職業技能實訓基地申報的提供有關情況說明,(含場地租(借)情況、人員及設備配備情況等);
4.申報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5.技能大師的身份證、相關技能佐證材料證明的復印件;
6.工作室成員(徒弟)名單、相關技能佐證材料證明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冊,一式5冊,每份加蓋騎縫章,并報送電子版。
(四)獎勵發放
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工作室。
(五)申報時限
每2年組織申報一次,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七、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三條第(六)款規定的單位。
(二)申報程序
由申請單位填寫《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申報表》(附件10)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一并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區人社組織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現場核驗);獎勵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申報表》(附件10);
2.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方案;
3.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費用依據、清單等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冊一式2份,并加蓋騎縫章。
(四)獎勵發放
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單位。
(五)申報時限
每年11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對應部門,12月20日前發放到位。
八、管理和監督
(一)本方法由區人社局、各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區財政局負責資金的撥付和監督,各類補貼和獎勵發放時間從《中共柳州市柳江區委員會、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印發<柳州市柳江區關于加快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江發〔2020〕3號)執行之日起算。
(二)人才獎勵補貼資金專款專用,資金日常管理、項目績效評價由各主管部門和區人社局負責。各主管部門和區人社局應在收到資金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申請人。
(三)對有服務期限要求的補貼獎勵,享受人期限未滿因本人原因調離我區的,由主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將發放的補貼及獎勵資金按比例(以月為單位計算)退還至原發放賬戶。
(四)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和冒領獎勵情況,一經查實,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在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名單存在異議,可向區人社局實名書面反饋。
九、其他
(一)本方案所需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用人單位初審后,原件退還申請人,復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確認。
(二)凡申請人才獎勵補貼的單位,應與所引進的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并明確在柳江區服務期限(詳見《若干措施》第十六條)。期間在區內變更用人單位的,申請人30日內憑與原單位的解聘合同和新單位簽定的聘用合同,到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辦理用人單位變更登記手續。
(三)人才獎勵補貼均為稅后所得。申報人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由用人單位核對確定。
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772-7212460,郵箱:7212460@163.com;
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聯系電話:0772-7215257,郵箱:lj7215257@163.com。
附件:1.《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2.《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
3.《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表》;
4.《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匯總表》;
5.《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工程補貼或獎勵申請表》;
6.《柳江區人才在職學歷深造獎勵申請匯總表》;
7.《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表》;
8.《XX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備案)表》;
9.《柳州市柳江區各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
10.《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申報表》;
11.公示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12.審核材料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柳州市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20年8月10日
(此頁無正文)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 2020年8月10日印發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發揮價值導向和示范引領作用,根據《中共柳州市柳江區委員會、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印發<柳州市柳江區關于加快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江發〔2020〕3號)文件精神(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結合柳江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人才分類認定標準
1.我區H類(含H類)以上的人才分類和認定按《柳州市人才分類認定和獎勵補貼實施細則(試行)》(柳人社規〔2019〕1號)規定的程序申報,即以柳州市人社局認定的結果為依據,不再另行分類和認定。
2.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的認定以申報年當年柳州市、柳江區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為依據。人才目錄編制要求按《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分類認定和獎勵補貼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柳人社規〔2019〕1號)第十一條執行。
3.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認證以國家、自治區、柳州市、柳江區認定為依據。
二、人才生活補貼
(一)補貼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二條第(一)、(二)、(三)款規定的個人。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附有關證明材料交用人單位匯總初審;用人單位初審同意后蓋章確認,并填寫《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報主管部門復核蓋章后報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審批。
2.區人社局審核后將擬發放補貼人員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單位填寫《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附件1)、《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在柳州市(市本級)或柳江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證明(可在網上打印);
3.企事業單位新錄用的人才,需提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一份;來柳江區創業的人才;
4.上一季度已申報過生活補貼的,只需由用人單位提交本季度的《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附件2)即可。
(四)時限要求
1.申報時限:本補貼每季度辦理一次,用人單位應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逾期不報的,本季度不予審核,順延至下一季度。
2.辦結時限:各主管部門應于每季度5日后7個工作日內將申報人員名單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由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匯總后報區人社局,區人社局在收到名單并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按資金撥付程序辦理。
(五)補貼發放
1.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補貼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后報區財政局核定補貼資金,區財政按申報途徑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對應主管部門;各主管部門將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人賬戶。
2.人才生活補貼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計發。
3.在柳江區內調動工作的,可累計享受補貼,由新的用人單位負責申報。
三、引才留才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二條第(一)款的企業。
(二)申報程序
1.申請單位填寫《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表》(附件3)和《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4),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報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2.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表》(附件3)和《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4)一式兩份;
2.營業執照副本;
3.引進或推薦的人才的《柳州市人才類別認定審核表》;
4.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復印件。
(四)時限要求
1.申報時限:本獎勵每半年辦理一次,引才留才單位應于6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逾期不報的,本次不予審核,順延至下次。
2.辦結時限:區人社局在收到申報材料并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按資金撥付程序辦理。
(五)獎勵發放
1.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后報區財政局核定獎勵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引才留才單位。
2.本獎勵資金用于申請單位引才育才工作,專款專用。
四、“優秀人才激勵”工程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第三條第(八)款執行。
(二)申報程序
1.申請人填寫《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表》(附件5),附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用人單位初審;用人單位初審同意后蓋章確認,并填寫《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6),報主管部門復核。
2.各主管部門對申報人員材料審核后,將《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表》(附件5)、《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6)以及《審核材料情況說明》(附件12),報送至區人社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3.區人社局將擬獎勵人員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表》(附件5)、《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補貼或獎勵申請匯總表》(附件6)一式兩份;
2.申請人的學位證書、身份證、在柳居住證明(戶口簿、居住證或租房合同等其中之一)。
(四)時限要求
1.申報時限:本獎勵每季度辦理一次,用人單位應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對應部門,逾期不報的,本季度不予審核,順延至下一季度。
2.辦結時限:各單位、各主管部門應于每季度5日后7個工作日內將申報人員名單送至區人社局(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區人社局在收到名單并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按資金撥付程序辦理。
(五)獎勵發放
1.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按申報途徑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對應主管部門;各主管部門將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人賬戶。
2.獎勵從申請人取得學位后在柳工作滿三年之日起計發。
五、在崗職工技能提升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的個人。
(二)申報程序
申請人填寫《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表》(附件7),由申請單位匯總加蓋公章,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區人社局組織相關部門復核(現場核驗);獎勵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表》(附件7)一式2份;
2.與所在單位簽訂的3年以上勞動合同復印件1份;
3.職業資格證書原件(供現場核對)、復印件1份;
4.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提供:自獲得職業資格證書之日起,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繳費證明1份;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一冊,并加蓋騎縫章,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
(四)獎勵發放
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用人單位。
(五)申報時限
每季度辦理一次,用人單位應于每年3月5日、6月5日、9月5日、12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對應部門。逾期不報的,本季度不予審核,順延至下一季度。
六、“技能大師工作室”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單位。
(二)申報程序
申請單位填寫《XX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備案)表》(附件8)、《柳江區各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附件9)申報表一式五份加蓋公章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一并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區人社組織有關部門于15個工作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現場核驗);獎勵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XX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備案)表》(附件8)申報表;
2.《柳江區各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附件9);
3.依托企業、培訓機構或職業技能實訓基地申報的提供有關情況說明,(含場地租(借)情況、人員及設備配備情況等);
4.申報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文件復印件;
5.技能大師的身份證、相關技能佐證材料證明的復印件;
6.工作室成員(徒弟)名單、相關技能佐證材料證明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冊,一式5冊,每份加蓋騎縫章,并報送電子版。
(四)獎勵發放
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工作室。
(五)申報時限
每2年組織申報一次,具體申報時間另行通知。
七、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
(一)獎勵范圍及標準
依據《若干措施》符合第三條第(六)款規定的單位。
(二)申報程序
由申請單位填寫《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申報表》(附件10)連同其他申報材料一并報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區人社組織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現場核驗);獎勵名單在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
1.《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申報表》(附件10);
2.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方案;
3.職業技能競賽活動費用依據、清單等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按序號裝訂成冊一式2份,并加蓋騎縫章。
(四)獎勵發放
審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獎勵人員名單由區人社局審批報區財政局核定資金,從區財政將獎勵資金撥付到單位。
(五)申報時限
每年11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對應部門,12月20日前發放到位。
八、管理和監督
(一)本方法由區人社局、各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區財政局負責資金的撥付和監督,各類補貼和獎勵發放時間從《中共柳州市柳江區委員會、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印發<柳州市柳江區關于加快人才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江發〔2020〕3號)執行之日起算。
(二)人才獎勵補貼資金專款專用,資金日常管理、項目績效評價由各主管部門和區人社局負責。各主管部門和區人社局應在收到資金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申請人。
(三)對有服務期限要求的補貼獎勵,享受人期限未滿因本人原因調離我區的,由主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將發放的補貼及獎勵資金按比例(以月為單位計算)退還至原發放賬戶。
(四)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和冒領獎勵情況,一經查實,立即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在公示期間,如對公示名單存在異議,可向區人社局實名書面反饋。
九、其他
(一)本方案所需證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用人單位初審后,原件退還申請人,復印件需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確認。
(二)凡申請人才獎勵補貼的單位,應與所引進的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和聘用合同并明確在柳江區服務期限(詳見《若干措施》第十六條)。期間在區內變更用人單位的,申請人30日內憑與原單位的解聘合同和新單位簽定的聘用合同,到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辦理用人單位變更登記手續。
(三)人才獎勵補貼均為稅后所得。申報人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由用人單位核對確定。
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772-7212460,郵箱:7212460@163.com;
區人社局就業促進股聯系電話:0772-7215257,郵箱:lj7215257@163.com。
附件:1.《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
2.《柳江區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
3.《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表》;
4.《柳江區引才留才獎勵申請匯總表》;
5.《柳江區“優秀人才激勵”工程補貼或獎勵申請表》;
6.《柳江區人才在職學歷深造獎勵申請匯總表》;
7.《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獎勵申報表》;
8.《XX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備案)表》;
9.《柳州市柳江區各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
10.《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獎勵申報表》;
11.公示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12.審核材料情況說明(參考模板)。
??????????柳州市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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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 2020年8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