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政辦發〔2019〕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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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柳江區2019-2020年秸稈禁燒及綜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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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柳江區2019-2020年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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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區2019-2020年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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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問題,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打贏藍天保衛戰,推進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走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道路。疏堵結合,綜合施策,提高秸稈多元化綜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稈露天禁燒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禁止秸稈露天焚燒。通過實施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提升至90%,逐步實現秸稈全量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蔗葉,確保“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改善因蔗葉焚燒造成的環境空氣污染。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管控機制
1.柳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秸稈露天禁燒區劃定通告前,城區轄區內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發布秸稈露天禁燒區劃定通告后,按通告確定的區域和要求執行。秸稈露天禁燒區域內任何時間、任何氣象條件及空氣質量狀況下都不允許進行秸稈露天焚燒。
2.實行網格化管理,按照“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強化各部門、鎮政府、開發區管委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主體責任,各鎮、開發區管委對轄區內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負總責,各部門、開發區管委主要領導為本轄區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村委主要負責人為禁燒工作直接責任人。完善和強化“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工作機制,區、鄉、村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各網格責任人和監管人,將監管責任具體落實到點到人,形成監管任務責任一覽表,按責任區域設立責任標牌,確保每塊蔗地都有監管責任人。
?3.鎮、村成立專職巡查隊,加大巡查密度,對露天焚燒火點進行快速處置,要求5分鐘內出動、2 0分鐘內快速處置完畢并拍照取證。
4.?每個行政村設立不少于1個露天焚燒監控點(可使用視頻監控),落實專人負責,大氣污染應急響應期間,實行2 4小時全天候監控,發現露天焚燒火點,第一時間報告并前往處置。
5.?采取多渠道加大對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依法懲治的強大震懾力。對在秸稈露天禁燒區露天焚燒的行為,由柳江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拒絕、阻礙秸稈禁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拓寬露天焚燒火點發現舉報渠道。充分發動群眾監督蔗葉禁燒工作,鼓勵舉報焚燒蔗葉行為,并對焚燒嚴重的鄉村予以曝光。
?7.?區本級要加強督導檢查,在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露天焚燒火點,第一時間通知相關鎮、開發區進行處置,及時拍照取證,并倒查網格管理機制及責任落實情況,報請區政府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約談或問責。
(二)完善秸稈資源綜合利用體系
一是發展秸稈燃料化利用,推廣秸稈能源化利用,減少一次性能源消耗和污染。積極引進秸稈固化成型、秸稈炭化、秸稈熱解氣化項目建設,發揮節能減排功效。
二是促進秸稈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確定還田方式,重點推廣秸稈翻埋還田、碎混還田和免耕覆蓋還田,建立科學合理的耕作制度,充分利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滅茬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旋耕機、鋇草機、秸稈撿拾機、打捆機等秸稈綜合利用機械進行補貼,加大秸稈機械化還田新機具、新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推進衣機與農藝融合,在露天禁燒區聯合收割機必須加裝秸稈切碎裝置才能進田作業,實現秸稈粉碎就地還田。
三是培育秸稈飼料化利用,抓好種植業和養殖業在農作物飼化利用的對接,創新探索秸稈飼料化應用新模式,支持種養大戶或專業合作社開展秸稈飼料化商品化生產,提高秸稈飼料化應用比倒。大力推廣秸稈“三貯一化”(青貯、黃貯、微貯、氦化)技術和秸稈養殖技術,探索多種形式的秸稈貯存使用方式。積極培育秸稈飼料加工企業,促進秸稈飼料規模化利用,鼓勵養殖戶利用秸稈發展牛羊草食畜牧業生產。加大對養殖戶利用秸稈加工機械的補貼力度,對部分重點企業收儲秸稈的運輸費用、貯存庫房建設費用給予一定補助。
四是推進秸稈基料化利用,因地制宜選擇栽培品種、設施類型和栽培模式,引導秸稈基料食用菌規模化生產,培育壯大秸稈基料食用菌龍頭企業,積極發展專業作組織、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積極探索代料栽培技術,利用農作物秸稈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菌,重點扶持建設一批秸稈機械自動一體化基料化利用加工,促進秸稈粉碎后的基料化或無土栽培的原料利用。
五是拓展秸稈原料化利用。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一批企業開展秸稈原料化利用,鼓勵秸稈纖維代木技術創新,發展制漿造紙、板材、活性炭等新技術的產業化友展;鼓勵秸稈代糧生產酒精、木糖醇等。完善配套產業及下游產品開發,延伸產業鏈。
(三)引導建立秸稈收儲市場體系
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企業為龍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骨干、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農作物秸稈收儲運網絡。根據不同區域主要農作物秸稈產量、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特點等,按照合理半徑規劃建設經濟實用的農作物秸稈收儲點。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組建專業化農作物秸稈收儲運機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鼓勵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購買農作物收獲機械時,配備秸稈粉碎還田或撿拾打捆設備,促進秸稈應收盡收。切實發揮秸稈收儲體系建設的引導作用,培育壯大秸稈收集產業,確保秸稈收集和儲運暢通。
(四)出臺禁燒和綜合利用配套鼓勵政策
認真落實國家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的各項稅收優惠、投融資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積極招商引資,簡化審批手續,提高項目落地效率,在現有資金渠道內,統籌各方面資金,用于支持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加大秸稈有機肥、秸稈還田、秸稈養畜補貼力度,加大秸稈收儲運各環節及項目的支持力度,開展農機作業補貼試點。研究對建設秸稈收儲運中心(點)和加工場地租用地實施地租補貼,將秸稈初加工及產品運輸納入綠色通,實施運輸路費減免。對秸稈撿拾、打捆、切割、粉碎,壓塊等初加工用電納入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范圍,降低秸稈初加工成本,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安排財政資金引導和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領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秸稈綜合利用領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是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加強領導,健全機制,結合生產實際,制定符合本區域特點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模式,加大扶持力度,落實管控措施,抓好統籌規劃、動員部署、組織協調、督查落實、考核獎懲等工作,在推進綜合利用的基礎上,切實做好秸稈禁燒管控。
各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如下:柳江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鎮、開發區依法做好秸稈露天焚燒管控,統籌、協調各各相關部門、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做好秸稈禁燒區域聯防聯控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開展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技術示范和推廣工作,全面實施甘蔗機械化收割、甘蔗秸稈破碎還田和綜合利用;區發展改革局同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規劃指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項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秸稈生物質發電、生物質鍋爐、秸稈原料加工等領域合利用;區財政局負責相關資金籌措,整合現有各類資金,支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區自然資源局加大秸稈貯存和綜合利用用地支持力度,負責對林區范圍樹枝、落葉禁止焚燒監督執法;區教育局負責全區中小學秸稈綜合利用扣禁燒工作的宣傳教育;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負責依法處理拒絕或妨礙秸稈禁燒監督管理人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秸稈、落葉、生活廢棄物等垃圾禁燒工作,加大管控執法力度;區投資促進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招商的規劃,組織開展相關招商引資活動;區氣象局負責做好相關氣象信息發布,做好人工增雨降雨工作;區科技局負責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推動成果轉移轉化。
(二)落實補貼經費。區財政局對露天禁燒區內實施秸稈碎還田和生物質發電的給予適當補貼,補貼資金由市人民政府協籌下撥到各城區人民政府,再由區政府按種植面積、還田情況、禁燒情況將補貼資金分批撥給各鎮。區人民政府按照“誰還田、誰收儲、補給誰”的原則,直接補助給實施秸稈機械化粉碎還田的專業戶(含企業、合作社)以及參與收儲秸稈用于生物質能源發電的企業。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鎮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加強輿論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張貼通告、標語條幅、宣傳欄、流動宣傳車、發送手機短信等方式開展宣傳,大力宣傳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焚燒危害和綜合利用益處,促使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項規定政策家喻戶曉,提高群眾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經濟、社會、生態環境效益的認識,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考核獎懲。建立健全完善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考核獎懲機制,對未建立秸稈焚燒防控工作機制的、未能履職盡責的、未能有效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以及發生露天焚燒情形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負責人員和責任人員相關責任;對因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組織不力、監管不嚴、處置不當、失職瀆職,造成大面積秸稈焚燒導致嚴重后果,對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問責。對自治區和柳州市曝光的遙感監測到焚燒火點情況,按照火點個數對相關鎮政府、開發區實施績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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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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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柳江區2019-2020年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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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區2019-2020年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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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解決秸稈露天焚燒問題,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打贏藍天保衛戰,推進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和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走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道路。疏堵結合,綜合施策,提高秸稈多元化綜合利用水平,形成秸稈露天禁燒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
禁止秸稈露天焚燒。通過實施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提升至90%,逐步實現秸稈全量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蔗葉,確保“不見煙霧、不見火光、不見黑斑”,改善因蔗葉焚燒造成的環境空氣污染。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管控機制
1.柳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秸稈露天禁燒區劃定通告前,城區轄區內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發布秸稈露天禁燒區劃定通告后,按通告確定的區域和要求執行。秸稈露天禁燒區域內任何時間、任何氣象條件及空氣質量狀況下都不允許進行秸稈露天焚燒。
2.實行網格化管理,按照“屬地管理、源頭控制”的原則,強化各部門、鎮政府、開發區管委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主體責任,各鎮、開發區管委對轄區內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負總責,各部門、開發區管委主要領導為本轄區禁燒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村委主要負責人為禁燒工作直接責任人。完善和強化“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工作機制,區、鄉、村三級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各網格責任人和監管人,將監管責任具體落實到點到人,形成監管任務責任一覽表,按責任區域設立責任標牌,確保每塊蔗地都有監管責任人。
?3.鎮、村成立專職巡查隊,加大巡查密度,對露天焚燒火點進行快速處置,要求5分鐘內出動、2 0分鐘內快速處置完畢并拍照取證。
4.?每個行政村設立不少于1個露天焚燒監控點(可使用視頻監控),落實專人負責,大氣污染應急響應期間,實行2 4小時全天候監控,發現露天焚燒火點,第一時間報告并前往處置。
5.?采取多渠道加大對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依法懲治的強大震懾力。對在秸稈露天禁燒區露天焚燒的行為,由柳江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拒絕、阻礙秸稈禁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拓寬露天焚燒火點發現舉報渠道。充分發動群眾監督蔗葉禁燒工作,鼓勵舉報焚燒蔗葉行為,并對焚燒嚴重的鄉村予以曝光。
?7.?區本級要加強督導檢查,在督導檢查中發現的露天焚燒火點,第一時間通知相關鎮、開發區進行處置,及時拍照取證,并倒查網格管理機制及責任落實情況,報請區政府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約談或問責。
(二)完善秸稈資源綜合利用體系
一是發展秸稈燃料化利用,推廣秸稈能源化利用,減少一次性能源消耗和污染。積極引進秸稈固化成型、秸稈炭化、秸稈熱解氣化項目建設,發揮節能減排功效。
二是促進秸稈肥料化利用,因地制宜確定還田方式,重點推廣秸稈翻埋還田、碎混還田和免耕覆蓋還田,建立科學合理的耕作制度,充分利用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滅茬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旋耕機、鋇草機、秸稈撿拾機、打捆機等秸稈綜合利用機械進行補貼,加大秸稈機械化還田新機具、新技術推廣應用力度,推進衣機與農藝融合,在露天禁燒區聯合收割機必須加裝秸稈切碎裝置才能進田作業,實現秸稈粉碎就地還田。
三是培育秸稈飼料化利用,抓好種植業和養殖業在農作物飼化利用的對接,創新探索秸稈飼料化應用新模式,支持種養大戶或專業合作社開展秸稈飼料化商品化生產,提高秸稈飼料化應用比倒。大力推廣秸稈“三貯一化”(青貯、黃貯、微貯、氦化)技術和秸稈養殖技術,探索多種形式的秸稈貯存使用方式。積極培育秸稈飼料加工企業,促進秸稈飼料規模化利用,鼓勵養殖戶利用秸稈發展牛羊草食畜牧業生產。加大對養殖戶利用秸稈加工機械的補貼力度,對部分重點企業收儲秸稈的運輸費用、貯存庫房建設費用給予一定補助。
四是推進秸稈基料化利用,因地制宜選擇栽培品種、設施類型和栽培模式,引導秸稈基料食用菌規模化生產,培育壯大秸稈基料食用菌龍頭企業,積極發展專業作組織、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積極探索代料栽培技術,利用農作物秸稈部分代替木料栽培木腐菌,重點扶持建設一批秸稈機械自動一體化基料化利用加工,促進秸稈粉碎后的基料化或無土栽培的原料利用。
五是拓展秸稈原料化利用。建立利益導向機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進一批企業開展秸稈原料化利用,鼓勵秸稈纖維代木技術創新,發展制漿造紙、板材、活性炭等新技術的產業化友展;鼓勵秸稈代糧生產酒精、木糖醇等。完善配套產業及下游產品開發,延伸產業鏈。
(三)引導建立秸稈收儲市場體系
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企業為龍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骨干、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農作物秸稈收儲運網絡。根據不同區域主要農作物秸稈產量、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特點等,按照合理半徑規劃建設經濟實用的農作物秸稈收儲點。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組建專業化農作物秸稈收儲運機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作物秸稈收儲運。鼓勵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購買農作物收獲機械時,配備秸稈粉碎還田或撿拾打捆設備,促進秸稈應收盡收。切實發揮秸稈收儲體系建設的引導作用,培育壯大秸稈收集產業,確保秸稈收集和儲運暢通。
(四)出臺禁燒和綜合利用配套鼓勵政策
認真落實國家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的各項稅收優惠、投融資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積極招商引資,簡化審批手續,提高項目落地效率,在現有資金渠道內,統籌各方面資金,用于支持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加大秸稈有機肥、秸稈還田、秸稈養畜補貼力度,加大秸稈收儲運各環節及項目的支持力度,開展農機作業補貼試點。研究對建設秸稈收儲運中心(點)和加工場地租用地實施地租補貼,將秸稈初加工及產品運輸納入綠色通,實施運輸路費減免。對秸稈撿拾、打捆、切割、粉碎,壓塊等初加工用電納入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范圍,降低秸稈初加工成本,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安排財政資金引導和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領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秸稈綜合利用領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是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加強領導,健全機制,結合生產實際,制定符合本區域特點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模式,加大扶持力度,落實管控措施,抓好統籌規劃、動員部署、組織協調、督查落實、考核獎懲等工作,在推進綜合利用的基礎上,切實做好秸稈禁燒管控。
各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如下:柳江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鎮、開發區依法做好秸稈露天焚燒管控,統籌、協調各各相關部門、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做好秸稈禁燒區域聯防聯控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開展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技術示范和推廣工作,全面實施甘蔗機械化收割、甘蔗秸稈破碎還田和綜合利用;區發展改革局同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規劃指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項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秸稈生物質發電、生物質鍋爐、秸稈原料加工等領域合利用;區財政局負責相關資金籌措,整合現有各類資金,支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區自然資源局加大秸稈貯存和綜合利用用地支持力度,負責對林區范圍樹枝、落葉禁止焚燒監督執法;區教育局負責全區中小學秸稈綜合利用扣禁燒工作的宣傳教育;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負責依法處理拒絕或妨礙秸稈禁燒監督管理人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秸稈、落葉、生活廢棄物等垃圾禁燒工作,加大管控執法力度;區投資促進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招商的規劃,組織開展相關招商引資活動;區氣象局負責做好相關氣象信息發布,做好人工增雨降雨工作;區科技局負責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推動成果轉移轉化。
(二)落實補貼經費。區財政局對露天禁燒區內實施秸稈碎還田和生物質發電的給予適當補貼,補貼資金由市人民政府協籌下撥到各城區人民政府,再由區政府按種植面積、還田情況、禁燒情況將補貼資金分批撥給各鎮。區人民政府按照“誰還田、誰收儲、補給誰”的原則,直接補助給實施秸稈機械化粉碎還田的專業戶(含企業、合作社)以及參與收儲秸稈用于生物質能源發電的企業。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鎮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加強輿論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張貼通告、標語條幅、宣傳欄、流動宣傳車、發送手機短信等方式開展宣傳,大力宣傳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焚燒危害和綜合利用益處,促使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項規定政策家喻戶曉,提高群眾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經濟、社會、生態環境效益的認識,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考核獎懲。建立健全完善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考核獎懲機制,對未建立秸稈焚燒防控工作機制的、未能履職盡責的、未能有效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以及發生露天焚燒情形的,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負責人員和責任人員相關責任;對因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組織不力、監管不嚴、處置不當、失職瀆職,造成大面積秸稈焚燒導致嚴重后果,對相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問責。對自治區和柳州市曝光的遙感監測到焚燒火點情況,按照火點個數對相關鎮政府、開發區實施績效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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