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政辦發〔2018〕134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柳江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
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8年柳江區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促進資源利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氣十條”)、《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廣西“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規范〔2017〕4號)等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保護大氣環境和搞好農村環境治理為目標,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清查相結合、行政推動與技術服務相結合,全面提高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層次和水平,高質量完成2018年秸稈禁燒工作任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工作原則,嚴防死守,實現禁燒工作全面覆蓋、全程監管,建立完善以各級政府為主體的網格化監管體系。要多途徑、多層次探索秸稈綜合利用方式,全面實現“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屬地管理、全面禁燒”的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禁燒宣傳
1.加大對蔗農的宣傳。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為柳江區甘蔗榨季甘蔗葉焚燒期,要充分利用制糖企業、鎮、村屯等召開的榨季工作會等,廣泛宣傳焚燒甘蔗葉對環境污染的危害、甘蔗葉綜合利用的好處等;鄉村干部、蔗管員與蔗農面對面宣傳,做好蔗農思想工作。同時,協調制糖企業在甘蔗砍運票上印制相關宣傳內容。
2廣泛增強全區秸稈禁燒意識。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載體和微博、微信、APP 等新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多層次、多角度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貼近生活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教育活動。各鎮要采取村內宣傳廣播、村口懸掛橫幅標語、移動宣傳車和發放宣傳冊、簽訂責任書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性,宣傳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調動群眾監督、舉報和制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積極性,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到禁燒工作中來。
3.宣傳扶持政策及懲罰措施。政府應投入一定的補助資金支持甘蔗葉的綜合利用,宣傳甘蔗葉的綜合利用的相關扶持政策,建立獎勵制度等措施。
(二)突出禁燒管理
1.落實網格化管理。堅持“市督導、縣(區、新區)負責、鄉(鎮)為主、村落實、屯管片、戶聯防”的禁燒機制,強化鄉(鎮)、村、屯三級管理網格職能。按照秋冬季禁燒和常態管理要求,切實發揮三級網格在宣傳教育、政策落實、困難幫扶、監督管理、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職責。甘蔗榨季期間,各級管理網格責任人和監管人要加大巡查盯守力度,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時處置秸稈焚燒現象。
2.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通力協作,合力推進,齊抓共管。區農業、糖辦等部門要加強對甘蔗葉綜合利用工作的督導,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進甘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部門組成督查小組,在秋冬季(榨季)期間開展禁燒督查工作。
(三)推進綜合利用
確立、推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 “五化”項目,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上解決秸稈焚燒帶來的環境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等問題。
1. 推進秸稈肥料化。以糧食、甘蔗、玉米等農作物種植為重點,開展秸稈肥料化示范,通過運用腐熟劑,對秸稈就地還田、還土或集中收集堆漚處理。通過財政補貼、企業或農民自籌等方式,鼓勵企業或農民購置秸稈粉碎還田機等秸稈利用機具,有效提高秸稈還田率。開展秸稈生物炭還田改土技術和農業循環經濟試點示范,探索秸稈綜合利用方式的合理搭配和有機耦合模式,推動區域秸稈全量利用。
2. 推進秸稈飼料化。通過 “企業+基地+農戶”等模式,采取財政補貼、企業或農民自籌等方式,鼓勵農戶大力發展青儲玉米等作物,鼓勵養殖場(戶、小區)和秸稈飼料加工企業制作青貯、氨化、微貯或顆粒等秸稈飼料。
3. 推進秸稈基料化。大力推廣秸稈基料食用菌種植技術和秸稈栽培基質技術,扶持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推廣企業加農戶的經營模式用秸稈制訂食用菌基料,建設一批秸稈栽培食用菌生產基地。鼓勵農業部門或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用秸稈制作農作物栽培基質,促進農業生態平衡,加快建設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
4. 推進秸稈原料化。加大扶持力度,鼓勵造紙、板材、包裝材料等加工企業,擴大利用秸稈原料。
5. 推進秸稈能源化。加大利用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生產沼氣扶持力度, 開展秸稈固化成型燃料、配套專用爐具等試點,就地消化秸稈,減少能源消耗和秸稈焚燒污染。
四、職責分工
(一)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職責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是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農業和環保工作的負責人是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監管人,直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完成區政府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負責秸稈禁燒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區直有關部門職責
1. 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做好農作物秸稈堆肥還田、基料化(食用菌)等綜合利用新技術的引進、示范、推廣工作,切實提高秸稈直接利用率,做好農作物秸稈禁燒的宣傳工作。
2. 區環保局:負責督促、指導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落實各級責任體系。負責秸稈禁燒的宣傳教育工作。
3. 區發改局:配合相關部門制定秸稈綜合利用和扶持政策,聯合財政、農業、環保等部門共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
4.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配合秸稈禁燒工作組開展執法,打擊蓄意焚燒秸稈構成犯罪的行為。
5. 區財政局:統籌安排資金保障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和秸稈禁燒工作開展并對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6.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督促各城區城管執法局對轄區內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7. 市公安消防支隊柳江大隊:負責做好秋冬季的防火宣傳、巡查和消除火災工作,依法處理火災事故。
8. 區林業局:負責引導做好林業規范種植工作,避免在林業種植過程中發生計劃“燒除”(煉山) 情況。負責對護林員進行禁燒工作的培訓、宣傳。協助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9. 區教育局:負責以多種形式在中、小學生中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增強學生意識。
10. 其他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完善鄉(鎮)、村、組三級管理網格隊伍,設立禁燒舉報電話,切實做到縣(區、新區)領導包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干部包到村、村屯干部包到戶、田塊包干到人。成立秸稈焚燒巡查組,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發現火點要及時撲滅、及時查處,防止秸稈焚燒現象。
(二)強化禁燒關鍵環節。區城管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轄區內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違法行為,結合無人機技術加大市區巡查力度。加大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露天焚燒秸稈行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聯動、大氣污染會商、區域聯防聯控、宣傳引導、違法懲處和責任追究等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機制,細化完善禁燒網格化管理,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工作;加強對中心城區征而未用地、河渠灘涂地、城市上風方向、機場航空通道、重點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國省干線公路沿線、與相鄰市交界及縣、區、城區之間區域和重大活動期間的督查,結合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實現禁燒監控“立體化”,發現焚燒火點及時處理,做到時間上不留空檔,空間上不留死角。對焚燒秸稈責任人,由轄區城管執法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拒絕、阻礙秸稈禁燒及禁止燒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三)發揮綜合利用示范作用。區農業局在本方案及《柳州市大氣污染防2018年度實施計劃》基礎上,2018年底前制定綜合利用專項工作方案,啟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作,并逐步推進。示范點內全面推進秸稈堆肥還田、基料化(食用菌)的綜合利用模式。組織農技骨干深入示范區的田間地頭,采取現場觀摩、技術培訓等措施,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引進示范,并確保2018年度示范點無農作物秸稈焚燒現象。到2020年底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同時,在專項工作方案中要明確秸稈綜合利用補助具體細則,鼓勵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制度。在秋冬季(榨季)期間,柳江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大氣聯席辦)組織督查組,對各鎮、管委會的秸稈禁燒情況進行暗訪或不定期督查,對措施不到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的立即責令整改,定期進行通報。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氣污染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由區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根據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結果和省、市兩級督查巡查情況,各轄區內每發現1個焚燒火點按績效扣分比例扣分;對于出現大面積秸稈焚燒現象,造成惡劣影響的,加倍扣分。對因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柳江區2018 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
實施方案分工表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發
附件:
柳江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分工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督查單位 |
責任單位 |
備注 |
強 化 禁 燒 宣 傳 |
加大對蔗農的宣傳 |
榨季期間,充分利用制糖企業、鄉(鎮)、村屯等召開的榨季工作會等,廣泛宣傳焚燒甘蔗葉對環境污染的危害、甘蔗葉綜合利用的好處等;鄉村干部、蔗管員與蔗農面對面宣傳,做好蔗農思想工作。同時,協調制糖企業在甘蔗砍運票上印制相關宣傳內容。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農業局組織,各縣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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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增強全市秸稈禁燒意識 |
各單位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載體和微博、微信、APP 等新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貼近生活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教育活動。 |
由區環保局組織,區農業局、城管執法局、發改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區財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隊柳江大隊、區林業局、教育局及其它大氣辦成員單位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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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利用村內宣傳廣播、村口懸掛橫幅標語、移動宣傳車和發放宣傳冊、簽訂責任書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性,宣傳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調動群眾監督、舉報和制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積極性,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到禁燒工作中來。 |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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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扶持政策及懲罰措施 |
投入一定的補助資金支持甘蔗葉的綜合利用,宣傳甘蔗葉的綜合利用的相關扶持政策,建立獎勵制度等措施。 |
區農業局、財政局負責落實補助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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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出 禁 燒 管 理 |
落實網格化管理落實網格化管理 |
1.各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完善鄉(鎮)、村、組三級管理網格隊伍,設立禁燒舉報電話,切實做到縣(區、新區)領導包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干部包到村、村屯干部包到戶、田塊包干到人。 2.成立秸稈焚燒巡查組,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發現火點要及時撲滅、及時查處,防止秸稈焚燒現象。 |
區環保局 |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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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部門 聯動 |
農業、糖辦等部門要加強對甘蔗葉綜合利用工作的督導,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進甘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部門組成督查小組,在秋冬季(榨季)期間開展禁燒督查工作。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農業局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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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查處轄區內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違法行為,結合無人機技術加大市區巡查力度。 |
區城管執法部門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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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露天焚燒秸稈行為;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聯動、大氣污染會商、區域聯防聯控、宣傳引導、違法懲處和責任追究等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機制,細化完善禁燒網格化管理,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工作;要加強對中心城區征而未用地、河渠灘涂地、城市上風方向、機場航空通道、重點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國省干線公路沿線、與相鄰市交界及縣、區、城區之間區域和重大活動期間的督查,結合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實現禁燒監控“立體化”,發現焚燒火點及時處理。 |
由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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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焚燒秸稈責任人,由轄區城管執法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拒絕、阻礙秸稈禁燒及禁止燒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
區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負責協調各轄區職能部門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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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 綜合 利用 |
推進“五化”利用 |
確立、推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 “五化”項目,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上解決秸稈焚燒帶來的環境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等問題。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農業局組織,區發改局以及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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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試點管理 |
區農業局在本方案及《柳州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度實施計劃》基礎上,2018 年底前制定綜合利用專項工作方案,啟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作,并逐步推進。示范點內要全面推進秸稈堆肥還田、基料化(食用菌)的綜合利用模式。組織農技骨干深入示范區的田間地頭,采取現場觀摩、技術培訓等措施,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引進示范,并確保2018年度示范點無農作物秸稈焚燒現象。 |
由區農業局組織,各鎮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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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 督查 考核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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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冬季(榨季)期間,組織督查組,對各鎮的秸稈禁燒情況進行暗訪或不定期督查,對措施不到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的立即責令整改,定期進行通報。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氣污染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由區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環保局召集督 查,農業局、城管執法局、發改局等組成督察組開展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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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結果和省、市兩級督查巡查情況,各轄區內每發現 1 個焚燒火點按績效扣分比例扣分;對于出現大面積秸稈焚燒現象,造成惡劣影響的,加倍扣分。 |
由區環保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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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因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由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公安消防支隊柳江大隊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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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辦發〔2018〕134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柳江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
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18年柳江區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促進資源利用,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氣十條”)、《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廣西“十三五”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規范〔2017〕4號)等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保護大氣環境和搞好農村環境治理為目標,堅持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相結合、全面防控與重點清查相結合、行政推動與技術服務相結合,全面提高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層次和水平,高質量完成2018年秸稈禁燒工作任務,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的工作原則,嚴防死守,實現禁燒工作全面覆蓋、全程監管,建立完善以各級政府為主體的網格化監管體系。要多途徑、多層次探索秸稈綜合利用方式,全面實現“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屬地管理、全面禁燒”的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禁燒宣傳
1.加大對蔗農的宣傳。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為柳江區甘蔗榨季甘蔗葉焚燒期,要充分利用制糖企業、鎮、村屯等召開的榨季工作會等,廣泛宣傳焚燒甘蔗葉對環境污染的危害、甘蔗葉綜合利用的好處等;鄉村干部、蔗管員與蔗農面對面宣傳,做好蔗農思想工作。同時,協調制糖企業在甘蔗砍運票上印制相關宣傳內容。
2廣泛增強全區秸稈禁燒意識。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載體和微博、微信、APP 等新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多層次、多角度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貼近生活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教育活動。各鎮要采取村內宣傳廣播、村口懸掛橫幅標語、移動宣傳車和發放宣傳冊、簽訂責任書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性,宣傳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調動群眾監督、舉報和制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積極性,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到禁燒工作中來。
3.宣傳扶持政策及懲罰措施。政府應投入一定的補助資金支持甘蔗葉的綜合利用,宣傳甘蔗葉的綜合利用的相關扶持政策,建立獎勵制度等措施。
(二)突出禁燒管理
1.落實網格化管理。堅持“市督導、縣(區、新區)負責、鄉(鎮)為主、村落實、屯管片、戶聯防”的禁燒機制,強化鄉(鎮)、村、屯三級管理網格職能。按照秋冬季禁燒和常態管理要求,切實發揮三級網格在宣傳教育、政策落實、困難幫扶、監督管理、應急處置、責任追究等方面的職責。甘蔗榨季期間,各級管理網格責任人和監管人要加大巡查盯守力度,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全面防控和及時處置秸稈焚燒現象。
2.強化部門聯動。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通力協作,合力推進,齊抓共管。區農業、糖辦等部門要加強對甘蔗葉綜合利用工作的督導,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進甘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部門組成督查小組,在秋冬季(榨季)期間開展禁燒督查工作。
(三)推進綜合利用
確立、推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 “五化”項目,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上解決秸稈焚燒帶來的環境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等問題。
1. 推進秸稈肥料化。以糧食、甘蔗、玉米等農作物種植為重點,開展秸稈肥料化示范,通過運用腐熟劑,對秸稈就地還田、還土或集中收集堆漚處理。通過財政補貼、企業或農民自籌等方式,鼓勵企業或農民購置秸稈粉碎還田機等秸稈利用機具,有效提高秸稈還田率。開展秸稈生物炭還田改土技術和農業循環經濟試點示范,探索秸稈綜合利用方式的合理搭配和有機耦合模式,推動區域秸稈全量利用。
2. 推進秸稈飼料化。通過 “企業+基地+農戶”等模式,采取財政補貼、企業或農民自籌等方式,鼓勵農戶大力發展青儲玉米等作物,鼓勵養殖場(戶、小區)和秸稈飼料加工企業制作青貯、氨化、微貯或顆粒等秸稈飼料。
3. 推進秸稈基料化。大力推廣秸稈基料食用菌種植技術和秸稈栽培基質技術,扶持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推廣企業加農戶的經營模式用秸稈制訂食用菌基料,建設一批秸稈栽培食用菌生產基地。鼓勵農業部門或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用秸稈制作農作物栽培基質,促進農業生態平衡,加快建設高效生態的現代農業。
4. 推進秸稈原料化。加大扶持力度,鼓勵造紙、板材、包裝材料等加工企業,擴大利用秸稈原料。
5. 推進秸稈能源化。加大利用作物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生產沼氣扶持力度, 開展秸稈固化成型燃料、配套專用爐具等試點,就地消化秸稈,減少能源消耗和秸稈焚燒污染。
四、職責分工
(一)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職責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是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農業和環保工作的負責人是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監管人,直接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完成區政府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負責秸稈禁燒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區直有關部門職責
1. 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開展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做好農作物秸稈堆肥還田、基料化(食用菌)等綜合利用新技術的引進、示范、推廣工作,切實提高秸稈直接利用率,做好農作物秸稈禁燒的宣傳工作。
2. 區環保局:負責督促、指導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落實各級責任體系。負責秸稈禁燒的宣傳教育工作。
3. 區發改局:配合相關部門制定秸稈綜合利用和扶持政策,聯合財政、農業、環保等部門共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
4.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配合秸稈禁燒工作組開展執法,打擊蓄意焚燒秸稈構成犯罪的行為。
5. 區財政局:統籌安排資金保障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和秸稈禁燒工作開展并對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6.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督促各城區城管執法局對轄區內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7. 市公安消防支隊柳江大隊:負責做好秋冬季的防火宣傳、巡查和消除火災工作,依法處理火災事故。
8. 區林業局:負責引導做好林業規范種植工作,避免在林業種植過程中發生計劃“燒除”(煉山) 情況。負責對護林員進行禁燒工作的培訓、宣傳。協助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9. 區教育局:負責以多種形式在中、小學生中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增強學生意識。
10. 其他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完善鄉(鎮)、村、組三級管理網格隊伍,設立禁燒舉報電話,切實做到縣(區、新區)領導包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干部包到村、村屯干部包到戶、田塊包干到人。成立秸稈焚燒巡查組,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發現火點要及時撲滅、及時查處,防止秸稈焚燒現象。
(二)強化禁燒關鍵環節。區城管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轄區內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違法行為,結合無人機技術加大市區巡查力度。加大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露天焚燒秸稈行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聯動、大氣污染會商、區域聯防聯控、宣傳引導、違法懲處和責任追究等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機制,細化完善禁燒網格化管理,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工作;加強對中心城區征而未用地、河渠灘涂地、城市上風方向、機場航空通道、重點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國省干線公路沿線、與相鄰市交界及縣、區、城區之間區域和重大活動期間的督查,結合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實現禁燒監控“立體化”,發現焚燒火點及時處理,做到時間上不留空檔,空間上不留死角。對焚燒秸稈責任人,由轄區城管執法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拒絕、阻礙秸稈禁燒及禁止燒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三)發揮綜合利用示范作用。區農業局在本方案及《柳州市大氣污染防2018年度實施計劃》基礎上,2018年底前制定綜合利用專項工作方案,啟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作,并逐步推進。示范點內全面推進秸稈堆肥還田、基料化(食用菌)的綜合利用模式。組織農技骨干深入示范區的田間地頭,采取現場觀摩、技術培訓等措施,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引進示范,并確保2018年度示范點無農作物秸稈焚燒現象。到2020年底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同時,在專項工作方案中要明確秸稈綜合利用補助具體細則,鼓勵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四)嚴格督查考核制度。在秋冬季(榨季)期間,柳江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區大氣聯席辦)組織督查組,對各鎮、管委會的秸稈禁燒情況進行暗訪或不定期督查,對措施不到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的立即責令整改,定期進行通報。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氣污染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由區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根據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結果和省、市兩級督查巡查情況,各轄區內每發現1個焚燒火點按績效扣分比例扣分;對于出現大面積秸稈焚燒現象,造成惡劣影響的,加倍扣分。對因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柳江區2018 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
實施方案分工表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發
附件:
柳江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分工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督查單位 |
責任單位 |
備注 |
強 化 禁 燒 宣 傳 |
加大對蔗農的宣傳 |
榨季期間,充分利用制糖企業、鄉(鎮)、村屯等召開的榨季工作會等,廣泛宣傳焚燒甘蔗葉對環境污染的危害、甘蔗葉綜合利用的好處等;鄉村干部、蔗管員與蔗農面對面宣傳,做好蔗農思想工作。同時,協調制糖企業在甘蔗砍運票上印制相關宣傳內容。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農業局組織,各縣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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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增強全市秸稈禁燒意識 |
各單位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載體和微博、微信、APP 等新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貼近生活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宣傳教育活動。 |
由區環保局組織,區農業局、城管執法局、發改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區財政局、市公安消防支隊柳江大隊、區林業局、教育局及其它大氣辦成員單位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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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利用村內宣傳廣播、村口懸掛橫幅標語、移動宣傳車和發放宣傳冊、簽訂責任書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性,宣傳秸稈禁燒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充分調動群眾監督、舉報和制止露天焚燒秸稈行為的積極性,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到禁燒工作中來。 |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組織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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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扶持政策及懲罰措施 |
投入一定的補助資金支持甘蔗葉的綜合利用,宣傳甘蔗葉的綜合利用的相關扶持政策,建立獎勵制度等措施。 |
區農業局、財政局負責落實補助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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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出 禁 燒 管 理 |
落實網格化管理落實網格化管理 |
1.各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完善鄉(鎮)、村、組三級管理網格隊伍,設立禁燒舉報電話,切實做到縣(區、新區)領導包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干部包到村、村屯干部包到戶、田塊包干到人。 2.成立秸稈焚燒巡查組,明確具體責任人,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發現火點要及時撲滅、及時查處,防止秸稈焚燒現象。 |
區環保局 |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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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部門 聯動 |
農業、糖辦等部門要加強對甘蔗葉綜合利用工作的督導,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進甘蔗葉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部門組成督查小組,在秋冬季(榨季)期間開展禁燒督查工作。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農業局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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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查處轄區內露天焚燒垃圾、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違法行為,結合無人機技術加大市區巡查力度。 |
區城管執法部門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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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巡查和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露天焚燒秸稈行為;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聯動、大氣污染會商、區域聯防聯控、宣傳引導、違法懲處和責任追究等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機制,細化完善禁燒網格化管理,強力推進秸稈禁燒工作;要加強對中心城區征而未用地、河渠灘涂地、城市上風方向、機場航空通道、重點旅游通道、高速公路及國省干線公路沿線、與相鄰市交界及縣、區、城區之間區域和重大活動期間的督查,結合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實現禁燒監控“立體化”,發現焚燒火點及時處理。 |
由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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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焚燒秸稈責任人,由轄區城管執法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查處。對拒絕、阻礙秸稈禁燒及禁止燒荒監督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
區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負責協調各轄區職能部門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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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 綜合 利用 |
推進“五化”利用 |
確立、推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 “五化”項目,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上解決秸稈焚燒帶來的環境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等問題。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農業局組織,區發改局以及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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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試點管理 |
區農業局在本方案及《柳州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度實施計劃》基礎上,2018 年底前制定綜合利用專項工作方案,啟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作,并逐步推進。示范點內要全面推進秸稈堆肥還田、基料化(食用菌)的綜合利用模式。組織農技骨干深入示范區的田間地頭,采取現場觀摩、技術培訓等措施,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推廣引進示范,并確保2018年度示范點無農作物秸稈焚燒現象。 |
由區農業局組織,各鎮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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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 督查 考核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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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冬季(榨季)期間,組織督查組,對各鎮的秸稈禁燒情況進行暗訪或不定期督查,對措施不到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的立即責令整改,定期進行通報。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氣污染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由區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
區政府 督查室 |
由區環保局召集督 查,農業局、城管執法局、發改局等組成督察組開展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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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結果和省、市兩級督查巡查情況,各轄區內每發現 1 個焚燒火點按績效扣分比例扣分;對于出現大面積秸稈焚燒現象,造成惡劣影響的,加倍扣分。 |
由區環保局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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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因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由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公安消防支隊柳江大隊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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