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政辦發〔2018〕82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柳江區322國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市容貌和人居環境,提升主干道城市形象,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柳州市柳江區322國道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緊落實。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柳州市柳江區322國道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市容貌和人居環境,優化公路沿線環境,提升主干道城市形象,按照柳州市有關工作要求以及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決定對我區322國道柳堡路拉堡鎮至六道路口路段進行集中整治,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圍和整治目標
1. 本次整治工作以322國道拉堡鎮高速路口到百朋六道路口沿線道路兩邊8米以內為整治范圍。
2. 規范沿路門店經營。柳堡路及322國道沿路門店一律嚴加管理,無相關證照門店一律取締;沿路各廢舊回收站、石材加工廠、木材加工廠一律取締;散亂污企業一律取締關停。
3. 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對道路兩邊的亂搭亂蓋、亂擺亂賣亂堆亂放等違法建設、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整治取締。
4. 嚴厲查處超載超重等違法行為。
二、工作機構
1.領導機構
為統籌做好柳堡路及322國道整治工作,特成立322國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劉明信 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副組長:楊 喆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吉富美 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成 員:李培綠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韋周學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秋明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法制辦主任
覃海蘭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曉斌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陳思李 區國土資源局局長
韋獻高 區住建局局長
吳永造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覃炳學 區林業局局長
梁建清 區環保局局長
韋建枝 區安監局局長
謝懷忠 區工商質量監局局長
黃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長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長、市交警支
隊柳江大隊大隊長
梁 胤 拉堡鎮鎮長
周立永 成團鎮鎮長
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整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系電話0772-7215858,辦公室主任由韋周學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張曉斌同志兼任。辦公室負責對整治行動進行檢查、指導、督促、協調以及集中整治期間的信息收集、報送等日常工作。
2.整治機構
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成立322國道整治聯合執法組,各部門積極配合,選派專職工作人員,并確定選派人員負責人至區城管執法局。
三、職責分工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巡查和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區國土局:負責對非法占用、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
區住建局:依照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是否經過規劃審批進行審查認定。
區安監局:對沿路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檢查,規范經營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做好商戶提升與清退等各項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對沿路加工廠、門店等違法排放,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林業局:負責對沿路木材加工廠的木材來源進行調查,對有非法來源的門店進行查處。
市公安交警支隊柳江大隊:聯合區交通局對規定路段的超載超重車輛進行查處。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負責在調查、清理拆除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干擾執法、阻擾執法行政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置。
區工商質監局:負責依法定職責查處柳堡路及322國道沿路門店相關證照,對無相關證照的門店一律取締。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沿線各汽修、汽車美容等門店進行調查,摸清門店數量、持證經營情況等,對無相關證照的門店一律取締。對沿路的有安全隱患的和破損的路口進行排查和修復。
成團鎮、拉堡鎮:按照《城鄉規劃法》和《村莊行政管理條例》的要求,落實鄉鎮在鄉、村建設規劃中的執法主體資格。負責轄區巡查發現和首控工作,做好宣傳、教育、引導工作,動員違法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與各有關單位相互聯動、密切配合,做好拆除所在地群眾思想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階段(7月31日至8月6日)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整治路段內各汽修、汽車美容等門店進行調查,摸清門店數量、持證經營情況等,對沿路路口路面的損壞程度進行排查。
區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整治路段內經營戶類別、數量及持照情況。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沿路兩旁違法建設、違規堆放物品情況進行調查取證。
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整治路段所涉及土地利用規劃情況進行核實,對違法用地情況進行調查取證。
區林業局負責對沿路木材加工廠的木材來源進行調查。
各部門、鄉鎮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好聯合執法的前期工作,并向沿線群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并于8月6日將開展工作的情況匯報領導小組。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6日至8月15日)
在前期調查、宣傳部署的基礎上區城管執法局組織聯合執法組,堅決取締群眾反應強烈、影響交通、影響市容、媒體曝光的各類行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主要整治內容如下:
1. 對沿路違法建設、違法堆放物品的單位和個人下發清理通知,責令相關單位和個人對相關建筑、物品自行進行清理,對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立即組織人員依法進行清理整治。
2. 對沿路各無證經營門店進行取締;對散亂污企業進行清理取締;對沿路違法占用農地、林地等違法用地情況進行查處;對無證照的石材、木材加工廠進行取締。
3. 對損壞的路口道路進行修復,按規定做好路口建設工作。
4. 對沿線的超重超載車輛進行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選派人員,組織聯合執法組,共同整治國道環境。對不服從安排的工作人員,通報其本人及抽調單位的領導。
(二)強化聯動,合力推進。相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大聯合執法整治力度,對不配合治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整治工作涉及報批的部門要加強溝通,積極履職,加快審批,確保治理工作順利推進。
(三)持之以恒,鞏固成果。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加大宣傳教育,要持之以恒地開展執法,努力鞏固整治成果。
政府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抄送:區委辦。 |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1日印發 |
江政辦發〔2018〕82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柳江區322國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市容貌和人居環境,提升主干道城市形象,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柳州市柳江區322國道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緊落實。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柳州市柳江區322國道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城市容貌和人居環境,優化公路沿線環境,提升主干道城市形象,按照柳州市有關工作要求以及區委、區政府的工作部署,決定對我區322國道柳堡路拉堡鎮至六道路口路段進行集中整治,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圍和整治目標
1. 本次整治工作以322國道拉堡鎮高速路口到百朋六道路口沿線道路兩邊8米以內為整治范圍。
2. 規范沿路門店經營。柳堡路及322國道沿路門店一律嚴加管理,無相關證照門店一律取締;沿路各廢舊回收站、石材加工廠、木材加工廠一律取締;散亂污企業一律取締關停。
3. 清理整治違法建設。對道路兩邊的亂搭亂蓋、亂擺亂賣亂堆亂放等違法建設、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整治取締。
4. 嚴厲查處超載超重等違法行為。
二、工作機構
1.領導機構
為統籌做好柳堡路及322國道整治工作,特成立322國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劉明信 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副組長:楊 喆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吉富美 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
成 員:李培綠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韋周學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秋明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法制辦主任
覃海蘭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曉斌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陳思李 區國土資源局局長
韋獻高 區住建局局長
吳永造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覃炳學 區林業局局長
梁建清 區環保局局長
韋建枝 區安監局局長
謝懷忠 區工商質量監局局長
黃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長
覃 云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長、市交警支
隊柳江大隊大隊長
梁 胤 拉堡鎮鎮長
周立永 成團鎮鎮長
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整治,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系電話0772-7215858,辦公室主任由韋周學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張曉斌同志兼任。辦公室負責對整治行動進行檢查、指導、督促、協調以及集中整治期間的信息收集、報送等日常工作。
2.整治機構
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成立322國道整治聯合執法組,各部門積極配合,選派專職工作人員,并確定選派人員負責人至區城管執法局。
三、職責分工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巡查和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區國土局:負責對非法占用、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
區住建局:依照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在建和已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是否經過規劃審批進行審查認定。
區安監局:對沿路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執法檢查,規范經營和消除安全生產隱患,做好商戶提升與清退等各項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對沿路加工廠、門店等違法排放,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查處。
區林業局:負責對沿路木材加工廠的木材來源進行調查,對有非法來源的門店進行查處。
市公安交警支隊柳江大隊:聯合區交通局對規定路段的超載超重車輛進行查處。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負責在調查、清理拆除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干擾執法、阻擾執法行政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置。
區工商質監局:負責依法定職責查處柳堡路及322國道沿路門店相關證照,對無相關證照的門店一律取締。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沿線各汽修、汽車美容等門店進行調查,摸清門店數量、持證經營情況等,對無相關證照的門店一律取締。對沿路的有安全隱患的和破損的路口進行排查和修復。
成團鎮、拉堡鎮:按照《城鄉規劃法》和《村莊行政管理條例》的要求,落實鄉鎮在鄉、村建設規劃中的執法主體資格。負責轄區巡查發現和首控工作,做好宣傳、教育、引導工作,動員違法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與各有關單位相互聯動、密切配合,做好拆除所在地群眾思想工作。
四、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和宣傳動員階段(7月31日至8月6日)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整治路段內各汽修、汽車美容等門店進行調查,摸清門店數量、持證經營情況等,對沿路路口路面的損壞程度進行排查。
區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整治路段內經營戶類別、數量及持照情況。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沿路兩旁違法建設、違規堆放物品情況進行調查取證。
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對整治路段所涉及土地利用規劃情況進行核實,對違法用地情況進行調查取證。
區林業局負責對沿路木材加工廠的木材來源進行調查。
各部門、鄉鎮要結合實際情況,做好聯合執法的前期工作,并向沿線群眾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并于8月6日將開展工作的情況匯報領導小組。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6日至8月15日)
在前期調查、宣傳部署的基礎上區城管執法局組織聯合執法組,堅決取締群眾反應強烈、影響交通、影響市容、媒體曝光的各類行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主要整治內容如下:
1. 對沿路違法建設、違法堆放物品的單位和個人下發清理通知,責令相關單位和個人對相關建筑、物品自行進行清理,對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立即組織人員依法進行清理整治。
2. 對沿路各無證經營門店進行取締;對散亂污企業進行清理取締;對沿路違法占用農地、林地等違法用地情況進行查處;對無證照的石材、木材加工廠進行取締。
3. 對損壞的路口道路進行修復,按規定做好路口建設工作。
4. 對沿線的超重超載車輛進行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選派人員,組織聯合執法組,共同整治國道環境。對不服從安排的工作人員,通報其本人及抽調單位的領導。
(二)強化聯動,合力推進。相關部門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大聯合執法整治力度,對不配合治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整治工作涉及報批的部門要加強溝通,積極履職,加快審批,確保治理工作順利推進。
(三)持之以恒,鞏固成果。整治活動結束后,要加大宣傳教育,要持之以恒地開展執法,努力鞏固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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