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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辦發〔2018〕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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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行政許可和
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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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有通知》(國發〔2016〕30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自治區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桂發改財金〔2018〕717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工作(簡稱“雙公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雙公示”工作的重要意義
“雙公示”信息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體現,是實現“放管服”、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的有效手段。做好“雙公示”工作,有利于完善社會主體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利于發揮政務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有效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托全國、全區、全市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進我區“雙公示”信息收集、共享及公示工作,有利于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對“放管服”的支撐作用,進一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國家“雙公示”工作的要求,國家發改委自2018年開始實行“雙公示”工作第三方季度評估工作,對全國各地“雙公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季度評估、檢查。由于“雙公示”工作影響范圍廣、涉及領域多、社會關注度高,并且關系到柳江乃至柳州、廣西的工作形象,因此各鎮、區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雙公示”工作。
二、“雙公示”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開設專欄
根據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雙公示”工作的部署要求,縣級以上(含縣級)產生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的部門和單位(簡稱信源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必須在本級本部門門戶網站、本級信用門戶網站上開設“雙公示”專欄,將“雙公示”目錄及信息進行專欄公示。對此,由區信息中心負責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開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欄—“信用公示”欄目,用于公示我區各鎮、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目錄及信息;同時以外鏈的形式鏈接到“信用柳州”網站信用公示頁面,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
(二)規范目錄編制及公示工作
1. 編制要求。請各信源單位(各鎮、各部門及各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權責清單,經保密審查后,將本單位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事項按照統一格式編制“雙公示”目錄。應包含:行政決定單位、行政職權類別(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項目名稱、設定依據、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等內容;編制范圍應涵蓋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具體格式要求及范例(詳見附件1、附件2)。
各信源單位要建立靈活高效的“雙公示”信息動態管理機制,根據政審批制度改革、機構職能調整及相關法律法規變化等,對“雙公示”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2. 公示要求。請各信源單位將“雙公示”目錄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及本級本部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具體工作流程為:各信源單位將本單位“雙公示”目錄推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進行匯總,形成我區“雙公示”目錄清單匯總后推送給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由區信息中心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由區發改局上報市發改委。
各信源單位“雙公示”目錄涉及調整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推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由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匯總后推送給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由區信息中心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由區發改局上報市發改委。
(三)嚴格規范“雙公示”臺賬數據上報格式
根據國家、自治區最新“雙公示”工作的要求,“雙公示”臺賬應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文號、項目(案件)名稱、行政決定日期、向本級或上級信用平臺報送日期、本級本部門網站“雙公示”系統推送日期或掛網公示日期等內容,編制格式要求及范例參照附件3。同時,對部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臺賬信息的部分數據項、數據項填寫進行了規范、調整和增加。具體調整規范內容如下。
1. 調整規范內容。一是即行政許可信息內容調整,“許可生效期”調整為“許可決定日期”。二是行政處罰信息內容調整,“案件名稱”調整為“處罰名稱”;“處罰生效期”調整為“處罰決定日期”;同時規范“處罰結果”數據項填報要求。
2. 增加內容。一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臺賬增加“向本級信用平臺推送時間”、“本級本部門政府網站掛網公示日期”的數據項;二是行政處罰臺賬增加“公示期限”數據項,該數據項由行政處罰決定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填寫。
請各信源單位按最新“雙公示”臺賬報送格式(詳見附件3)并按規定及時、規范填報“雙公示”信息。
(四)信息公示
1. 公示要求。請各信源單位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的信息外,其他所有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必須在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和本級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并在公示頁面明確顯示公示時間戳,做到“雙公示”信息“應公示盡公示”。
2.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行政處罰信息在網站的公示期限暫定為一年,其中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暫定為三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示期限起始時間以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計算,公示期限屆滿的,公示網站應當撤下相關信息,不再對外公示。
涉及嚴重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適用范圍:一是因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裁判或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行為等被行政處罰的信息。二是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作出的行政處罰,以及因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傳銷、無證照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被行政處罰的信息。三是經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定的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四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可列為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五)信息報送要求
請各信源單位根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報送格式范例(詳見附件4、附件5)填報“雙公示”信息,并及時推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進行匯總,由區信息中心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確保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實現公示。
各信源單位如當月未產生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信息,應在每個自然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和區發改局推送“零推送”月報。
三、我區“雙公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報送格式不符合國家要求
行政許可信息報送格式存在的問題:審批類別不按規定填寫;許可截止期、許可生效期為空;行政相對人名稱為空,等等。
行政處罰信息報送格式存在的問題:處罰類別不按規定填寫;當前狀態不按規定填寫;處罰截止期、處罰生效期為空或不在有效日期范圍內;處罰相對人名稱為空、處罰事由為空,等等。
自治區通報柳州市各縣(區)、各部門“雙公示”信息報送格式存在問題統計情況詳見附件7。
(二)“雙公示”信息報送不及時
一是未報送“雙公示”信息。當前,我區仍有個別部門和單位,3個月(含)以上未報送“雙公示”信息。二是逾期報送“雙公示”信息。目前,我區大部分部門和單位均存在逾期報送“雙公示”信息的問題,造成部門所報送的“雙公示”信息無法在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嚴重影響了柳州市“雙公示”第三方季度評估成效及柳州市的整體工作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信源單位根據附件2格式編制“雙公示”目錄(各部門可依據《柳江區2017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目錄》進行調整修改,詳見附件6),務必在7月30日(星期一)下午報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匯總后于7月31日(星期二)上午報送至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須在7月31日前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并通過電子政務外網FTP方式上傳至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郵箱:bzdt7223969@126.com)
(二)請各信源單位必須嚴格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臺賬“填寫說明”的內容及格式填寫信息數據,要求每一項基礎數據項必須填寫完整,不得缺項漏項;否則,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將退回無效數據。
(三)請各信源單位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務必將“雙公示”臺賬報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由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歸集匯總后推送給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必須在當日內(工作日)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并通過電子政務外網FTP方式上傳到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四)請各鎮、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雙公示”工作。國家已實行第三方季度評估制度,并將“雙公示”工作列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能否做好“雙公示”工作,將直接影響到柳州市及柳江區的信用體系建設的排名。對此,我區將采取不定期抽查“雙公示”臺賬等方式,并組織區績效辦、區發改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信息中心聯合開展督查工作,如發現漏報或超時報送,以及報送質量差,將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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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雙公示”目錄(模板)
2.? “雙公示”匯總目錄(模板)
3.? “雙公示”臺賬及范例(模板)
4. 行政許可報送格式范例
5. 行政處罰報送格式范例
6.《柳江區2017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目錄》
7. 柳江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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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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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法院, 區檢察院;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
柳州市柳江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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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辦發〔2018〕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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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行政許可和
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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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有通知》(國發〔2016〕30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自治區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完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桂發改財金〔2018〕717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歸集公示工作(簡稱“雙公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雙公示”工作的重要意義
“雙公示”信息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體現,是實現“放管服”、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的有效手段。做好“雙公示”工作,有利于完善社會主體信用記錄,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有利于發揮政務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有效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托全國、全區、全市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進我區“雙公示”信息收集、共享及公示工作,有利于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公開公示對“放管服”的支撐作用,進一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國家“雙公示”工作的要求,國家發改委自2018年開始實行“雙公示”工作第三方季度評估工作,對全國各地“雙公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季度評估、檢查。由于“雙公示”工作影響范圍廣、涉及領域多、社會關注度高,并且關系到柳江乃至柳州、廣西的工作形象,因此各鎮、區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推進“雙公示”工作。
二、“雙公示”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開設專欄
根據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雙公示”工作的部署要求,縣級以上(含縣級)產生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的部門和單位(簡稱信源單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必須在本級本部門門戶網站、本級信用門戶網站上開設“雙公示”專欄,將“雙公示”目錄及信息進行專欄公示。對此,由區信息中心負責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開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欄—“信用公示”欄目,用于公示我區各鎮、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目錄及信息;同時以外鏈的形式鏈接到“信用柳州”網站信用公示頁面,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
(二)規范目錄編制及公示工作
1. 編制要求。請各信源單位(各鎮、各部門及各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權責清單,經保密審查后,將本單位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事項按照統一格式編制“雙公示”目錄。應包含:行政決定單位、行政職權類別(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項目名稱、設定依據、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等內容;編制范圍應涵蓋本單位所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具體格式要求及范例(詳見附件1、附件2)。
各信源單位要建立靈活高效的“雙公示”信息動態管理機制,根據政審批制度改革、機構職能調整及相關法律法規變化等,對“雙公示”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2. 公示要求。請各信源單位將“雙公示”目錄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及本級本部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具體工作流程為:各信源單位將本單位“雙公示”目錄推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進行匯總,形成我區“雙公示”目錄清單匯總后推送給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由區信息中心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由區發改局上報市發改委。
各信源單位“雙公示”目錄涉及調整的,須在5個工作日內推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由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匯總后推送給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由區信息中心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由區發改局上報市發改委。
(三)嚴格規范“雙公示”臺賬數據上報格式
根據國家、自治區最新“雙公示”工作的要求,“雙公示”臺賬應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文號、項目(案件)名稱、行政決定日期、向本級或上級信用平臺報送日期、本級本部門網站“雙公示”系統推送日期或掛網公示日期等內容,編制格式要求及范例參照附件3。同時,對部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臺賬信息的部分數據項、數據項填寫進行了規范、調整和增加。具體調整規范內容如下。
1. 調整規范內容。一是即行政許可信息內容調整,“許可生效期”調整為“許可決定日期”。二是行政處罰信息內容調整,“案件名稱”調整為“處罰名稱”;“處罰生效期”調整為“處罰決定日期”;同時規范“處罰結果”數據項填報要求。
2. 增加內容。一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臺賬增加“向本級信用平臺推送時間”、“本級本部門政府網站掛網公示日期”的數據項;二是行政處罰臺賬增加“公示期限”數據項,該數據項由行政處罰決定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填寫。
請各信源單位按最新“雙公示”臺賬報送格式(詳見附件3)并按規定及時、規范填報“雙公示”信息。
(四)信息公示
1. 公示要求。請各信源單位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個人隱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的信息外,其他所有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必須在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柳江”門戶網站)和本級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并在公示頁面明確顯示公示時間戳,做到“雙公示”信息“應公示盡公示”。
2.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行政處罰信息在網站的公示期限暫定為一年,其中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限暫定為三年;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公示期限起始時間以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計算,公示期限屆滿的,公示網站應當撤下相關信息,不再對外公示。
涉及嚴重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適用范圍:一是因嚴重損害自然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裁判或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的行為等被行政處罰的信息。二是在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作出的行政處罰,以及因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惡意拖欠貨款或服務費、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合同欺詐、傳銷、無證照經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故意侵犯知識產權、出借和借用資質投標、圍標串標、虛假廣告、侵害消費者或證券期貨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被行政處罰的信息。三是經行政處罰決定部門認定的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四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可列為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
(五)信息報送要求
請各信源單位根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報送格式范例(詳見附件4、附件5)填報“雙公示”信息,并及時推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進行匯總,由區信息中心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確保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實現公示。
各信源單位如當月未產生行政許可或行政處罰信息,應在每個自然月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和區發改局推送“零推送”月報。
三、我區“雙公示”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報送格式不符合國家要求
行政許可信息報送格式存在的問題:審批類別不按規定填寫;許可截止期、許可生效期為空;行政相對人名稱為空,等等。
行政處罰信息報送格式存在的問題:處罰類別不按規定填寫;當前狀態不按規定填寫;處罰截止期、處罰生效期為空或不在有效日期范圍內;處罰相對人名稱為空、處罰事由為空,等等。
自治區通報柳州市各縣(區)、各部門“雙公示”信息報送格式存在問題統計情況詳見附件7。
(二)“雙公示”信息報送不及時
一是未報送“雙公示”信息。當前,我區仍有個別部門和單位,3個月(含)以上未報送“雙公示”信息。二是逾期報送“雙公示”信息。目前,我區大部分部門和單位均存在逾期報送“雙公示”信息的問題,造成部門所報送的“雙公示”信息無法在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嚴重影響了柳州市“雙公示”第三方季度評估成效及柳州市的整體工作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請各信源單位根據附件2格式編制“雙公示”目錄(各部門可依據《柳江區2017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目錄》進行調整修改,詳見附件6),務必在7月30日(星期一)下午報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匯總后于7月31日(星期二)上午報送至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須在7月31日前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并通過電子政務外網FTP方式上傳至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郵箱:bzdt7223969@126.com)
(二)請各信源單位必須嚴格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臺賬“填寫說明”的內容及格式填寫信息數據,要求每一項基礎數據項必須填寫完整,不得缺項漏項;否則,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將退回無效數據。
(三)請各信源單位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務必將“雙公示”臺賬報送給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由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歸集匯總后推送給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區信息中心和區發改局必須在當日內(工作日)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并通過電子政務外網FTP方式上傳到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四)請各鎮、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雙公示”工作。國家已實行第三方季度評估制度,并將“雙公示”工作列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能否做好“雙公示”工作,將直接影響到柳州市及柳江區的信用體系建設的排名。對此,我區將采取不定期抽查“雙公示”臺賬等方式,并組織區績效辦、區發改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信息中心聯合開展督查工作,如發現漏報或超時報送,以及報送質量差,將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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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雙公示”目錄(模板)
2.? “雙公示”匯總目錄(模板)
3.? “雙公示”臺賬及范例(模板)
4. 行政許可報送格式范例
5. 行政處罰報送格式范例
6.《柳江區2017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目錄》
7. 柳江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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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法院, 區檢察院;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市公安局柳江分局。 |
柳州市柳江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18年7月26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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