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政辦發〔2018〕78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機關各有關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精神及自治區2018年政務服務工作要求,以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為目標,大力推行政務服務集中辦理,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全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要點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15 號)要求,應集中辦理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是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以及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行政權力事項,即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
二、集中辦理要求
(一)積極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區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設立獨立窗口、納入綜合服務窗口管理等方式,將本部門7類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統一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凡屬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受理的業務,一律不得在原部門業務股室受理。各進駐窗口部門不得擅自撤出政務服務事項或搞“體外循環”。
(二)充分授權服務窗口。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辦理權限進行明確界定,按照“權責統一、便民高效”的原則,落實措施,完善審批機制,以授權書的方式充分授權服務窗口,提高現場辦結率。對無法當場辦結的事項,由服務窗口轉交、協調、督促限時辦結。
(三)優化再造辦事流程。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動態調整工作,精簡申請材料,削減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并逐一編制辦事指南或流程圖,向社會公布。
(四)全面推行網上辦事。區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本部門網上辦理事項清單,做到“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同時登錄自治區政務服務通用軟件,將網上辦理事項設置為允許在線辦理。2018年12月底前,全區80%以上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要實現網上辦理。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強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區政管辦的溝通對接,協調解決政務服務窗口設置、人員進駐等事宜,統籌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工作。
(二)梳理公布目錄。請各有關部門認真核對本部門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填寫《柳江區XX單位進廳辦理事項總表》(見附件1),蓋章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報送區政管辦(郵箱:bzdt7223969@163.com,聯系電話:7260508)。區政管辦整理形成《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及辦理事項指導目錄》,于8月下旬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加強動態管理。區級各有關部門新增、取消、下放或調整權力事項,應及時報區審改辦(區編辦)確認,并抄送區政管辦。區政管辦定期對《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及辦理事項指導目錄》進行清理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四)加強督查問責。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工作納入2018年督查計劃,由區人民政府督查室、區政管辦及相關單位組織開展督查,定期對存在政務服務事項“應進未進”的部門進行通報。對不嚴格落實首問負責、限時辦結、責任追究“三項制度”的窗口部門,將嚴肅問責。
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參照區本級的做法,積極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工作,于8月底前編制并公布本級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和辦理事項指導目錄,將本級所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及其收費統一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附件:1.柳江區XX單位進廳辦理事項總表
2.需報送材料單位名單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3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發
附件1
柳江區XX單位進廳辦理事項總表
序號 |
類別 |
事項名稱及數量 |
備注 |
合計 |
X項 |
|
|
1 |
例:其他行政權力 |
例:旅行社設立分社、服務網點備案 |
|
2 |
例:行政許可 |
例: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審批 |
|
3 |
例:行政獎勵 |
例:對經查證屬實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的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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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需報送材料單位名單
序號 |
單位名稱 |
序號 |
單位名稱 |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區旅游局 |
15 |
區住建局 |
29 |
區統計局 |
2 |
區民宗局 |
16 |
區人防辦 |
30 |
區安監局 |
3 |
區發改局 |
17 |
區地震局 |
31 |
區地方志辦 |
4 |
區糧食局 |
18 |
區城管局 |
32 |
區水庫移民局 |
5 |
區物價局 |
19 |
區交通局 |
33 |
區檔案局 |
6 |
區科工貿局 |
20 |
區水利局 |
34 |
區農機局 |
7 |
區教育局 |
21 |
區農業局 |
35 |
區殘聯 |
8 |
區民政局 |
22 |
區水產畜牧局 |
36 |
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9 |
區司法局 |
23 |
區林業局 |
37 |
區信訪局 |
10 |
區財政局 |
24 |
區文體新廣局 |
38 |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含交通警察大隊) |
11 |
區人社局 |
25 |
區衛計局 |
39 |
區公安消防大隊 |
12 |
區國土局 |
26 |
區工商質監局 |
40 |
稅務局 |
13 |
區環保局 |
27 |
區食藥監局 |
41 |
煙草局 |
14 |
氣象局 |
28 |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柳江管理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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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辦發〔2018〕78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
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機關各有關辦、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精神及自治區2018年政務服務工作要求,以企業和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為目標,大力推行政務服務集中辦理,經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集中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全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要點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15 號)要求,應集中辦理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是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以及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行政權力事項,即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及其他行政權力事項。
二、集中辦理要求
(一)積極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區級各有關部門要通過設立獨立窗口、納入綜合服務窗口管理等方式,將本部門7類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統一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凡屬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受理的業務,一律不得在原部門業務股室受理。各進駐窗口部門不得擅自撤出政務服務事項或搞“體外循環”。
(二)充分授權服務窗口。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本部門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辦理權限進行明確界定,按照“權責統一、便民高效”的原則,落實措施,完善審批機制,以授權書的方式充分授權服務窗口,提高現場辦結率。對無法當場辦結的事項,由服務窗口轉交、協調、督促限時辦結。
(三)優化再造辦事流程。區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動態調整工作,精簡申請材料,削減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并逐一編制辦事指南或流程圖,向社會公布。
(四)全面推行網上辦事。區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梳理本部門網上辦理事項清單,做到“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同時登錄自治區政務服務通用軟件,將網上辦理事項設置為允許在線辦理。2018年12月底前,全區80%以上的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要實現網上辦理。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強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區政管辦的溝通對接,協調解決政務服務窗口設置、人員進駐等事宜,統籌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工作。
(二)梳理公布目錄。請各有關部門認真核對本部門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其他行政權力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填寫《柳江區XX單位進廳辦理事項總表》(見附件1),蓋章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報送區政管辦(郵箱:bzdt7223969@163.com,聯系電話:7260508)。區政管辦整理形成《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及辦理事項指導目錄》,于8月下旬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加強動態管理。區級各有關部門新增、取消、下放或調整權力事項,應及時報區審改辦(區編辦)確認,并抄送區政管辦。區政管辦定期對《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及辦理事項指導目錄》進行清理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四)加強督查問責。政務服務事項集中辦理工作納入2018年督查計劃,由區人民政府督查室、區政管辦及相關單位組織開展督查,定期對存在政務服務事項“應進未進”的部門進行通報。對不嚴格落實首問負責、限時辦結、責任追究“三項制度”的窗口部門,將嚴肅問責。
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參照區本級的做法,積極推進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集中辦理工作,于8月底前編制并公布本級政務服務中心進駐單位和辦理事項指導目錄,將本級所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及其收費統一納入本級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附件:1.柳江區XX單位進廳辦理事項總表
2.需報送材料單位名單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3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柳州市柳江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發
附件1
柳江區XX單位進廳辦理事項總表
序號 |
類別 |
事項名稱及數量 |
備注 |
合計 |
X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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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例:其他行政權力 |
例:旅行社設立分社、服務網點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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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例:行政許可 |
例:在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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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例:行政獎勵 |
例:對經查證屬實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的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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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需報送材料單位名單
序號 |
單位名稱 |
序號 |
單位名稱 |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區旅游局 |
15 |
區住建局 |
29 |
區統計局 |
2 |
區民宗局 |
16 |
區人防辦 |
30 |
區安監局 |
3 |
區發改局 |
17 |
區地震局 |
31 |
區地方志辦 |
4 |
區糧食局 |
18 |
區城管局 |
32 |
區水庫移民局 |
5 |
區物價局 |
19 |
區交通局 |
33 |
區檔案局 |
6 |
區科工貿局 |
20 |
區水利局 |
34 |
區農機局 |
7 |
區教育局 |
21 |
區農業局 |
35 |
區殘聯 |
8 |
區民政局 |
22 |
區水產畜牧局 |
36 |
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9 |
區司法局 |
23 |
區林業局 |
37 |
區信訪局 |
10 |
區財政局 |
24 |
區文體新廣局 |
38 |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含交通警察大隊) |
11 |
區人社局 |
25 |
區衛計局 |
39 |
區公安消防大隊 |
12 |
區國土局 |
26 |
區工商質監局 |
40 |
稅務局 |
13 |
區環保局 |
27 |
區食藥監局 |
41 |
煙草局 |
14 |
氣象局 |
28 |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柳江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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