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政發〔2018〕12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柳江區關于加快
旅游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柳江區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組織實施。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柳江區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決定》(桂發〔2013〕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發〔2013〕35號)、《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建設旅游名城獎勵辦法>的通知》(柳政發〔2016〕6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財政扶持
(一)2017年至2020年,加大柳江區財政支持旅游業發展的力度,多渠道籌集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其中2017年柳江區財政安排500萬元,以后年度根據財力情況逐年增加。
(二)2017年至2020年,柳江區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進德片區、成團片區、百朋片區重大旅游項目建設,以及“一鎮一景”旅游項目建設。
(三)鼓勵旅游景區積極參與國家級景區創建,提高旅游景區吸引力。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國家3A級以上景區給予一次性扶持:獲評國家5A級景區扶持10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0萬元,柳州市扶持200萬元);獲評國家4A級景區扶持5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萬元,柳州市扶持80萬元);獲評國家3A級景區扶持20萬元(柳州市扶持30萬元)。
獎金用于景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維護以及旅游宣傳促銷等工作。
(四)鼓勵鄉村旅游區和農家樂積極參與廣西星級鄉村旅游區和農家樂創建工作,擴大鄉村旅游產品影響力,促進農民增收。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廣西三星級以上鄉村旅游區給予一次性扶持:獲評廣西五星級鄉村旅游區扶持3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萬元,柳州市扶持40萬元);獲評廣西四星級鄉村旅游區扶持15萬元(自治區扶持50萬元,柳州市扶持20萬元);獲評廣西三星級鄉村旅游區扶持5萬元(柳州市扶持10萬元)。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廣西三星級以上農家樂給予一次性扶持:獲評廣西五星級農家樂扶持15萬元(自治區扶持20萬元,柳州市扶持30萬元);獲評廣西四星級農家樂扶持8萬元(自治區扶持10萬元,柳州市扶持15萬元);獲評廣西三星級農家樂扶持3萬元(柳州市扶持5萬元)。
獎金用于鄉村旅游區和農家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維護以及旅游宣傳促銷等工作。
(五)鼓勵旅游企業提升旅游接待設施水平。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自治區四星級以上飯店(或酒店,下同)給予一次性扶持:新評定為五星級的飯店給予扶持5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萬元),新評定為四星級的飯店給予扶持30萬元(自治區柳州市暫不扶持)。
獎金用于飯店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維護、市場宣傳促銷等。
(六)鼓勵工業企業、鄉村旅游區(點)積極創建自治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擴大工(農)業產品影響力及鄉村旅游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對上一年度獲自治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扶持5萬元。
獎金用于示范點設施的更新維護、旅游宣傳促銷等。
(七)鼓勵企業開展互聯網+旅游大數據平臺建設。利用互聯網信息平臺或自主開發平臺,建立柳江景點、農家樂、農業休閑觀光、工業旅游、農家旅館、民宿、旅游服務公司、來訪游客信息等旅游大數據。
上一年度建立大數據平臺對全區旅游業發揮引導作用的,給予一次性扶持5萬元。
獎金主要用于平臺開發費用等。
二、土地政策
(八)柳江區對重點旅游項目用地優先列入年度用地計劃,統籌分類予以支持。
(九)旅游景區以外的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廁所、游客休憩站點、旅游停車場、景觀綠化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可按劃撥方式提供。
(十)規范發展大型主題公園等,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并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前提下,加強引導,合理布局。對使用荒山、荒坡、灘涂、廢棄礦山、石漠化土地發展旅游業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十一)充分利用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積極發展鄉村旅游。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自主開發旅游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除外);在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明確的前提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人利用非耕農用地、林權、集體土地承包權,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作價出資、投資入股、租賃方式與開發商合作開發旅游項目;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旅游項目,在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使用權。
(十二)屬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旅游項目的,企業在旅游項目用地報批、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國有土地使用權期限、農村土地流轉等方面,柳江區相關審批部門可采取更加靈活政策。
三、產業融合政策
(十三)大力推進旅游與文化、體育、農業、商業、工業等相關產業和行業的融合發展。重點支持發展生態旅游、鄉村旅游、休閑農業、康體旅游等。充分發揮文化在旅游業全面發展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大力發展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購物在旅游消費中的比重。
(十四)大力推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凡是申報獲批國家級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或先導區的,給予扶持100萬元;獲批自治區級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或先導區的,給予扶持50萬元,扶持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前期規劃設計、編制和項目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加強旅游與其他發展規劃的銜接。旅游主管部門積極參與交通建設、土地利用、生態宜居等各行業規劃的編制工作。交通、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工業、農業、水利、林業、文化體育等行業在編制規劃時,需征求旅游主管部門的意見。
(十六)加大資金整合支持力度,通過整合旅游、文化、工業、農業、城建等相關專項資金,拉動和促進旅游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十七)柳江區新聞媒體要將旅游宣傳作為重要內容,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柳江新聞電臺、雜志刊物等官方平臺加大旅游宣傳力度。各有關部門加大旅游宣傳投入力度,在機場、車站、城區重要出入口等公共場所設立旅游形象宣傳廣告,在交通主干線設立主要旅游景點景區指示標志,并納入相關市政建設規劃。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發
江政發〔2018〕12號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柳江區關于加快
旅游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區直各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柳江區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組織實施。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柳江區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決定》(桂發〔2013〕9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發〔2013〕35號)、《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建設旅游名城獎勵辦法>的通知》(柳政發〔2016〕6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財政扶持
(一)2017年至2020年,加大柳江區財政支持旅游業發展的力度,多渠道籌集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其中2017年柳江區財政安排500萬元,以后年度根據財力情況逐年增加。
(二)2017年至2020年,柳江區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進德片區、成團片區、百朋片區重大旅游項目建設,以及“一鎮一景”旅游項目建設。
(三)鼓勵旅游景區積極參與國家級景區創建,提高旅游景區吸引力。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國家3A級以上景區給予一次性扶持:獲評國家5A級景區扶持10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0萬元,柳州市扶持200萬元);獲評國家4A級景區扶持5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萬元,柳州市扶持80萬元);獲評國家3A級景區扶持20萬元(柳州市扶持30萬元)。
獎金用于景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維護以及旅游宣傳促銷等工作。
(四)鼓勵鄉村旅游區和農家樂積極參與廣西星級鄉村旅游區和農家樂創建工作,擴大鄉村旅游產品影響力,促進農民增收。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廣西三星級以上鄉村旅游區給予一次性扶持:獲評廣西五星級鄉村旅游區扶持3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萬元,柳州市扶持40萬元);獲評廣西四星級鄉村旅游區扶持15萬元(自治區扶持50萬元,柳州市扶持20萬元);獲評廣西三星級鄉村旅游區扶持5萬元(柳州市扶持10萬元)。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廣西三星級以上農家樂給予一次性扶持:獲評廣西五星級農家樂扶持15萬元(自治區扶持20萬元,柳州市扶持30萬元);獲評廣西四星級農家樂扶持8萬元(自治區扶持10萬元,柳州市扶持15萬元);獲評廣西三星級農家樂扶持3萬元(柳州市扶持5萬元)。
獎金用于鄉村旅游區和農家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維護以及旅游宣傳促銷等工作。
(五)鼓勵旅游企業提升旅游接待設施水平。
對上一年度評定為自治區四星級以上飯店(或酒店,下同)給予一次性扶持:新評定為五星級的飯店給予扶持50萬元(自治區扶持100萬元),新評定為四星級的飯店給予扶持30萬元(自治區柳州市暫不扶持)。
獎金用于飯店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維護、市場宣傳促銷等。
(六)鼓勵工業企業、鄉村旅游區(點)積極創建自治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擴大工(農)業產品影響力及鄉村旅游發展,促進農民增收。
對上一年度獲自治區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扶持5萬元。
獎金用于示范點設施的更新維護、旅游宣傳促銷等。
(七)鼓勵企業開展互聯網+旅游大數據平臺建設。利用互聯網信息平臺或自主開發平臺,建立柳江景點、農家樂、農業休閑觀光、工業旅游、農家旅館、民宿、旅游服務公司、來訪游客信息等旅游大數據。
上一年度建立大數據平臺對全區旅游業發揮引導作用的,給予一次性扶持5萬元。
獎金主要用于平臺開發費用等。
二、土地政策
(八)柳江區對重點旅游項目用地優先列入年度用地計劃,統籌分類予以支持。
(九)旅游景區以外的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廁所、游客休憩站點、旅游停車場、景觀綠化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可按劃撥方式提供。
(十)規范發展大型主題公園等,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并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前提下,加強引導,合理布局。對使用荒山、荒坡、灘涂、廢棄礦山、石漠化土地發展旅游業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十一)充分利用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積極發展鄉村旅游。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自主開發旅游項目(房地產開發項目除外);在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明確的前提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人利用非耕農用地、林權、集體土地承包權,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作價出資、投資入股、租賃方式與開發商合作開發旅游項目;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旅游項目,在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使用權。
(十二)屬自治區統籌推進重大旅游項目的,企業在旅游項目用地報批、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國有土地使用權期限、農村土地流轉等方面,柳江區相關審批部門可采取更加靈活政策。
三、產業融合政策
(十三)大力推進旅游與文化、體育、農業、商業、工業等相關產業和行業的融合發展。重點支持發展生態旅游、鄉村旅游、休閑農業、康體旅游等。充分發揮文化在旅游業全面發展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大力發展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購物在旅游消費中的比重。
(十四)大力推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凡是申報獲批國家級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或先導區的,給予扶持100萬元;獲批自治區級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或先導區的,給予扶持50萬元,扶持資金主要用于項目前期規劃設計、編制和項目基礎設施建設。
(十五)加強旅游與其他發展規劃的銜接。旅游主管部門積極參與交通建設、土地利用、生態宜居等各行業規劃的編制工作。交通、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工業、農業、水利、林業、文化體育等行業在編制規劃時,需征求旅游主管部門的意見。
(十六)加大資金整合支持力度,通過整合旅游、文化、工業、農業、城建等相關專項資金,拉動和促進旅游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十七)柳江區新聞媒體要將旅游宣傳作為重要內容,在柳江政府門戶網站、微博、微信、柳江新聞電臺、雜志刊物等官方平臺加大旅游宣傳力度。各有關部門加大旅游宣傳投入力度,在機場、車站、城區重要出入口等公共場所設立旅游形象宣傳廣告,在交通主干線設立主要旅游景點景區指示標志,并納入相關市政建設規劃。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
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