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改法規(2021〕24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3〕567號)有關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對依法招標項目突出事中事后監管,深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我局于2025年6月24日進行2025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第一次“雙隨機、一公開”專項抽查,現將抽查情況分析報告如下:
一、抽查時間
我局于2025年6月20日發出《關于開展2025年柳州市柳江區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第一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的通知》并通過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2025年6月24日開展檢查。
二、抽查內容
對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文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和合同文件等關鍵載體、環節開展事中事后隨機抽查。重點檢查規避招標、未招先建、未依法進場交易,招標程序不規范、弄虛作假、圍標串標,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招投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操控,招標投標過程中設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將國家已經明令取消的資質資格作為投標條件、加分條件、中標條件,評標專家打分畸高或畸低且無法說明正當理由,訂立的書面合同不符合法規制度要求等社會關注度高、市場主體反映強烈以及對營商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
三、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的范圍為依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柳州市江區2024年11月1日—2025年5月31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抽查范圍內共完成4個項目,按抽查數量不低于監管項目總數的10%的要求,隨機抽查2個項目。檢查人員從柳州市級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與被檢查對象無利害關系。我局對檢查人員檢查情況進行復核。
從抽查的情況看:抽查項目招標公告的內容、發布時間和發布媒介符合要求;招標文件完全按范本編制,評標辦法合理,沒有設置明顯超出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發的過高的資質條件、技術、商務條件或者業績、獎項、將國家已經明令取消的資質資格作為投標條件、加分條件、中標條件等不合理的限制條件和壁壘;評標委員會組成符合要求,評標專家打分沒有畸高或畸低的情況;中標候選人公示內容齊全,中標價、中標候選人與評標報告一致,進行了中標公告的發布,中標人均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招標投標流程符合法律規定。
四、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檢查發現,部分被檢項目資料歸檔完整性及法規政策執行方面仍存在不足,具體問題如下:
1、項目段劃分不合理;
2、投標人信用查詢結果未存檔;
3、項目評標委員否決投標原因描述不清、理由不充分,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未對否決原因進行認真審查。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將檢查發現的問題反饋給相關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及時完成檢查發現主要問題的整改。同時,應對照本次檢查發現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舉一反三,積極建立長效機制防范招標投標活動風險。
根據《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改法規(2021〕24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3〕567號)有關部署,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對依法招標項目突出事中事后監管,深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我局于2025年6月24日進行2025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第一次“雙隨機、一公開”專項抽查,現將抽查情況分析報告如下:
一、抽查時間
我局于2025年6月20日發出《關于開展2025年柳州市柳江區房屋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域第一次“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的通知》并通過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告。2025年6月24日開展檢查。
二、抽查內容
對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文件、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和合同文件等關鍵載體、環節開展事中事后隨機抽查。重點檢查規避招標、未招先建、未依法進場交易,招標程序不規范、弄虛作假、圍標串標,領導干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招投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操控,招標投標過程中設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將國家已經明令取消的資質資格作為投標條件、加分條件、中標條件,評標專家打分畸高或畸低且無法說明正當理由,訂立的書面合同不符合法規制度要求等社會關注度高、市場主體反映強烈以及對營商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問題。
三、抽查情況
本次抽查的范圍為依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6號)和《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范圍規定》(發改法規規〔2018〕843號),柳州市江區2024年11月1日—2025年5月31日完成交易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建市政工程項目。抽查范圍內共完成4個項目,按抽查數量不低于監管項目總數的10%的要求,隨機抽查2個項目。檢查人員從柳州市級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檢查人員與被檢查對象無利害關系。我局對檢查人員檢查情況進行復核。
從抽查的情況看:抽查項目招標公告的內容、發布時間和發布媒介符合要求;招標文件完全按范本編制,評標辦法合理,沒有設置明顯超出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發的過高的資質條件、技術、商務條件或者業績、獎項、將國家已經明令取消的資質資格作為投標條件、加分條件、中標條件等不合理的限制條件和壁壘;評標委員會組成符合要求,評標專家打分沒有畸高或畸低的情況;中標候選人公示內容齊全,中標價、中標候選人與評標報告一致,進行了中標公告的發布,中標人均為第一中標候選人;招標投標流程符合法律規定。
四、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檢查發現,部分被檢項目資料歸檔完整性及法規政策執行方面仍存在不足,具體問題如下:
1、項目段劃分不合理;
2、投標人信用查詢結果未存檔;
3、項目評標委員否決投標原因描述不清、理由不充分,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未對否決原因進行認真審查。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將檢查發現的問題反饋給相關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單位和招標代理機構及時完成檢查發現主要問題的整改。同時,應對照本次檢查發現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舉一反三,積極建立長效機制防范招標投標活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