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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國房補〔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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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葛婆廟城中村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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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實施“柳州市柳江區葛婆廟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需要,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對該項目規劃定點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實施征收。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590號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柳政辦〔2012〕148號﹚等規章規定,結合該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一、總則
第一條??征收范圍
按照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柳州市柳江區葛婆廟城中村改造項目用地規劃意見的函》(柳資源規劃用地〔2024〕55號)規劃定點圖確定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
第二條??簽約及搬遷期限
簽約期限:自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正式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通知之日起60日內。
搬遷期限: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30日內。
第三條??征收當事人
?(一)征收主體: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門:柳州市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征收實施單位:柳州市柳江區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
(四)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
第四條??房屋征收補償內容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被征收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物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四)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五條??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和處理
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由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組織區發改、自然資源、住建、房產、綜合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的,給予補償;對認定為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適當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第六條??征收補償方式
征收補償方式有貨幣補償、房票安置和房屋產權調換。
第七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以下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新增或變更營業執照;
(四)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二、貨幣補償
第八條??被征收房屋價值的確定
(一)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規章規定,選定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對被征收人房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被征收房屋補償的依據。
(二)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及所占土地價值的補償(即被征收房屋房地產分戶評估總價值);
2.?被征收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物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4.?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5.?征收補助和獎勵。
(三)被征收房屋分戶評估價格低于整體評估價格的,按整體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三、產權調換
第九條??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源為: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提供以下產權調換安置房源供被征收人選擇:1.豐澤軒;2.金龍灣華庭3.譽遠家園。
第十條??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產權調換:
(一)結清同一估價時點的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二)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1:1.2產權調換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積,不結算差價。
(三)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1:1產權調換安置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不結算差價。
按(一)、(二)或(三)方式之一進行產權調換后,超出或不足部分,結算差價。超出應安置面積的部分,被征收人按政府采購價或市場價購買;產權調換后所選安置房建筑面積小于應安置建筑面積的,不應大于應安置面積的5%,經測算后,被征收房屋產權調換未使用的產權建筑面積按被征收房屋房地產評估價格進行貨幣補償。
四、房票安置
第十一條??房票是指被征拆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由城區人民政府出具給被征拆人用于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拆人選擇使用房票在全市城區(含新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或政府提供的住宅安置用房(不含市場二手住房)用于安置,是現有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式的一種補充形式。
(一)房票面值計算:在房屋征收部門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期限內簽約的,住宅房票面值=項目內新建安置房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應安置面積(被征收房屋有證或視為有證建筑面積×1.2)。
(二)房票轉讓:
1.?被征拆人滿足每戶至少擁有一套合法住宅的,可以轉讓房票,經城區人民政府核定登記變更,將原房票回收更換新房票登記變更完成視為對被征拆人已落實安置。
2.?房票僅限轉讓一次,轉讓后房票記載的原使用期限不變房票權利人出現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的,其繼承人、監護人應提供可認定其有權繼承、代管使用房票的相關證明,向城區人民政府申請房票繼承、代管使用。
(三)房票購房契稅減免:被征拆人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房票面值的,對新購房屋按規定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房票面值的,對超額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房票受讓人不享受前款的契稅減免政策)。
第十二條??被征拆人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的,室內裝修及其附著物補償費、搬遷獎勵費、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及其他補助費等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不計入房票面值。
第十三條??房票實行實名制管理,房票面值原則上可拆分或合并登記使用。自領取房票之日起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
第十四條??房票安置政策按《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24〕56號)文件執行,可在柳州市范圍內自行選購。
五、其他補償及補助獎勵
第十五條??臨時過渡費和搬遷費
(一)臨時過渡費
1.?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按被征收產權房屋建筑面積12元/㎡·月的標準(住宅臨時過渡費最低計算面積為60平方米)一次性給予三個月的自行安置過渡費。
2.?被征收人產權調換并選擇臨時安置的,自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并以書面方式確認交出房屋之日起,按被征收房屋產權建筑面積12元/㎡·月的標準(住宅臨時過渡費最低計算面積為60平方米)支付至所調換房屋公告(或通知)交房之日止,再另外支付3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發)臨時過渡費。被征收人選擇征收部門提供的臨時過渡房的面積部分,不再支付臨時過渡費。
3.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并自行臨時過渡安置的,選擇現房安置的,一次性給予6個月臨時過渡費;選擇期房安置的,臨時過渡費計發期限自被征收人騰空交房并領取房票之日起至公告交房之日止再支付3個月。
(二)搬遷費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安置的,征收部門按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建筑面積12元/㎡的標準,給予被征收人一次性搬遷費(每戶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給予搬遷費);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安置或房票補償安置方式的,征收部門按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建筑面積12元/㎡的標準,給予被征收人二次搬遷費(每戶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給予搬遷費),機械設備、物資搬遷補償費按實際評估價支付。
第十六條??停產停業補償費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對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的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補償按營業面積補償金額的4%給予補償。
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對因征收造成停產停業補償款的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補償給承租人。
第十七條??裝修裝飾及其它附著物補償
被征收房屋的裝飾裝修補償:按照《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柳江區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江政規〔2023〕1號)文件精神給予補償;也可由項目被選定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裝飾裝修整體評估報告進行補償。
第十八條??征收獎勵與補助
(一)征收時段獎
為鼓勵房屋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搬遷,在征收期內搬遷的,按被征收房屋的產權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獎勵,獎勵標準為:(1)自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正式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通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在搬遷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每平方米獎勵500元。
(2)自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正式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通知之日起31-60日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在搬遷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每平方米獎勵200元。
(二)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獎勵
1.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示期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被征拆人選擇房票安置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且辦理備案的,城區人民政府按房票面值的5%計算給予現金獎勵;
2.第7個月起至第12個月內選擇房票安置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且辦理備案的,城區人民政府按房票面值的2%計算給予現金獎勵。(房票受讓人應當在有效期內使用房票,但不得享受獎勵)
(三)征收補助
被征收人員有以下情況的,一次性給予30000元/戶的補助
1.?經民政部門核定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經民政部門登記在冊的生活困難的孤老或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以戶為單位計算;
3.?烈屬、傷殘軍人;
4.患有重大疾病且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
六、補償決定及相關司法程序
第十九條??房屋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報請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不搬遷交房的,在協議確定的補償金額中扣除征收獎勵和補助金額,并由征收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七、其他
本方案自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施行。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政策性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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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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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國房補〔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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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葛婆廟城中村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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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實施“柳州市柳江區葛婆廟城中村改造項目”建設需要,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決定對該項目規劃定點紅線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實施征收。為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590號令)、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柳政辦〔2012〕148號﹚等規章規定,結合該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
一、總則
第一條??征收范圍
按照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柳州市柳江區葛婆廟城中村改造項目用地規劃意見的函》(柳資源規劃用地〔2024〕55號)規劃定點圖確定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
第二條??簽約及搬遷期限
簽約期限:自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正式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通知之日起60日內。
搬遷期限: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30日內。
第三條??征收當事人
?(一)征收主體: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門:柳州市柳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征收實施單位:柳州市柳江區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
(四)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
第四條??房屋征收補償內容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被征收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物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四)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第五條??未經登記建筑調查、認定和處理
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由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組織區發改、自然資源、住建、房產、綜合行政執法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的,給予補償;對認定為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給予適當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第六條??征收補償方式
征收補償方式有貨幣補償、房票安置和房屋產權調換。
第七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以下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新增或變更營業執照;
(四)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二、貨幣補償
第八條??被征收房屋價值的確定
(一)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規章規定,選定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對被征收人房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被征收房屋補償的依據。
(二)被征收房屋貨幣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及所占土地價值的補償(即被征收房屋房地產分戶評估總價值);
2.?被征收房屋裝修裝飾及附屬物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4.?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5.?征收補助和獎勵。
(三)被征收房屋分戶評估價格低于整體評估價格的,按整體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三、產權調換
第九條??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源為: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提供以下產權調換安置房源供被征收人選擇:1.豐澤軒;2.金龍灣華庭3.譽遠家園。
第十條??住宅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之一進行產權調換:
(一)結清同一估價時點的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二)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1:1.2產權調換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積,不結算差價。
(三)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1:1產權調換安置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不結算差價。
按(一)、(二)或(三)方式之一進行產權調換后,超出或不足部分,結算差價。超出應安置面積的部分,被征收人按政府采購價或市場價購買;產權調換后所選安置房建筑面積小于應安置建筑面積的,不應大于應安置面積的5%,經測算后,被征收房屋產權調換未使用的產權建筑面積按被征收房屋房地產評估價格進行貨幣補償。
四、房票安置
第十一條??房票是指被征拆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后,由城區人民政府出具給被征拆人用于購置房屋的結算憑證。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拆人選擇使用房票在全市城區(含新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宅或政府提供的住宅安置用房(不含市場二手住房)用于安置,是現有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式的一種補充形式。
(一)房票面值計算:在房屋征收部門通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期限內簽約的,住宅房票面值=項目內新建安置房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應安置面積(被征收房屋有證或視為有證建筑面積×1.2)。
(二)房票轉讓:
1.?被征拆人滿足每戶至少擁有一套合法住宅的,可以轉讓房票,經城區人民政府核定登記變更,將原房票回收更換新房票登記變更完成視為對被征拆人已落實安置。
2.?房票僅限轉讓一次,轉讓后房票記載的原使用期限不變房票權利人出現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的,其繼承人、監護人應提供可認定其有權繼承、代管使用房票的相關證明,向城區人民政府申請房票繼承、代管使用。
(三)房票購房契稅減免:被征拆人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房票面值的,對新購房屋按規定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房票面值的,對超額部分按規定征收契稅。(房票受讓人不享受前款的契稅減免政策)。
第十二條??被征拆人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的,室內裝修及其附著物補償費、搬遷獎勵費、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及其他補助費等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不計入房票面值。
第十三條??房票實行實名制管理,房票面值原則上可拆分或合并登記使用。自領取房票之日起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
第十四條??房票安置政策按《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征拆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24〕56號)文件執行,可在柳州市范圍內自行選購。
五、其他補償及補助獎勵
第十五條??臨時過渡費和搬遷費
(一)臨時過渡費
1.?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按被征收產權房屋建筑面積12元/㎡·月的標準(住宅臨時過渡費最低計算面積為60平方米)一次性給予三個月的自行安置過渡費。
2.?被征收人產權調換并選擇臨時安置的,自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并以書面方式確認交出房屋之日起,按被征收房屋產權建筑面積12元/㎡·月的標準(住宅臨時過渡費最低計算面積為60平方米)支付至所調換房屋公告(或通知)交房之日止,再另外支付3個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發)臨時過渡費。被征收人選擇征收部門提供的臨時過渡房的面積部分,不再支付臨時過渡費。
3.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并自行臨時過渡安置的,選擇現房安置的,一次性給予6個月臨時過渡費;選擇期房安置的,臨時過渡費計發期限自被征收人騰空交房并領取房票之日起至公告交房之日止再支付3個月。
(二)搬遷費
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安置的,征收部門按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建筑面積12元/㎡的標準,給予被征收人一次性搬遷費(每戶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給予搬遷費);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安置或房票補償安置方式的,征收部門按被征收房屋產權證載建筑面積12元/㎡的標準,給予被征收人二次搬遷費(每戶每次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給予搬遷費),機械設備、物資搬遷補償費按實際評估價支付。
第十六條??停產停業補償費
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對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的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補償按營業面積補償金額的4%給予補償。
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對因征收造成停產停業補償款的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的,補償給承租人。
第十七條??裝修裝飾及其它附著物補償
被征收房屋的裝飾裝修補償:按照《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柳江區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附著物補償暫行辦法>的通知》(江政規〔2023〕1號)文件精神給予補償;也可由項目被選定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屋裝飾裝修整體評估報告進行補償。
第十八條??征收獎勵與補助
(一)征收時段獎
為鼓勵房屋被征收人在規定期限內搬遷,在征收期內搬遷的,按被征收房屋的產權建筑面積給予被征收人獎勵,獎勵標準為:(1)自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正式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通知之日起30日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在搬遷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每平方米獎勵500元。
(2)自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在征收范圍內公布正式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通知之日起31-60日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在搬遷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每平方米獎勵200元。
(二)選擇房票安置方式獎勵
1.在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公示期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被征拆人選擇房票安置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且辦理備案的,城區人民政府按房票面值的5%計算給予現金獎勵;
2.第7個月起至第12個月內選擇房票安置并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且辦理備案的,城區人民政府按房票面值的2%計算給予現金獎勵。(房票受讓人應當在有效期內使用房票,但不得享受獎勵)
(三)征收補助
被征收人員有以下情況的,一次性給予30000元/戶的補助
1.?經民政部門核定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經民政部門登記在冊的生活困難的孤老或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員,以戶為單位計算;
3.?烈屬、傷殘軍人;
4.患有重大疾病且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
六、補償決定及相關司法程序
第十九條??房屋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實施部門報請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不搬遷交房的,在協議確定的補償金額中扣除征收獎勵和補助金額,并由征收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七、其他
本方案自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施行。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政策性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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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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